对于这个问题,最先想到的是电影《一天》里,艾玛死后,有一天,她的男友伊恩找到她一生的知己与恋人德克斯特。两个男人聊天,伊恩对德克斯特坦诚,德克斯特曾让他无比气愤,紧接,又说,「允许我再说一句吗?」德克斯特笑笑,「你说。」
伊恩说,「是她(艾玛),让你变得得体;作为回报,你使她如此快乐。(She made you decent, and in return you made her so happy)」
《一天》的故事很多人都知道了。
1988年,刚从学校毕业的艾玛与德克斯特相遇,一见钟情。艾玛聪慧真诚,德克斯特英俊轻浮。临别,他们约定今后岁月里,一年只见一天。不是恋人,却像真正知己一样坦诚分享各自人生。这个约定,持续二十年。直到两人意识到彼此不可分离。直至艾玛因车祸意外去世。
「She made you decent, and in return you made her so happy。」是一句稀松平常的台词。远不如另一句,「I love you, so much. I just don't like you anymore(我还爱你,非常爱,只是我不再像从前那么喜欢你了)」来得为人所知。但却是真正打动过我的。尤其是知道电影中,艾玛在二十年岁月中在底层挣扎,德克斯特在沉溺于酒精,毒品,并经历岌岌可危婚姻后重新开始平静生活。这句话的意义就更让人回味。
也因此,在答主理解里,如果用一个英文词来准确表达「优秀」,我认为是「Decent」——可以理解为「相当好」,又或「得体」。
但大家也不用太过较真。所谓「优秀」,和哈姆雷特是差不多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他人,却可能有一万种对「优秀」的解法。生活中的人总是脆弱而善变,因为有无数「他人」之存在,实在太容易在比较中,根据当下的「不够」,去幻想「够」的美满。
读书不够多,知识不够丰富,旅行不够远,健身不够勤快;情伤不够高;整个人不够让人喜欢——事实是,在所有「不够」的背后,都有一个你认为「够」的人,因此而羡慕。
这实在是应验了那句——他人即镜子。他人即处境。他人即地狱。
想了非常久要不要举栗子……算了,举一个吧,举一个答主到现在才有勇气说的栗子。
答主是服装设计工程本科,新闻研究生。毕业后,搬到加州湾区,搬到湾区的理由很简单。答主很喜欢旧金山,想离它近一点。为了搬到自己喜欢的地方,答主做了个后来自己也不见得理解,更说不清楚后不后悔的决定:放弃华盛顿半岛电视台工作的机会。
到湾区后,先是在一家初创实习,然后又到旧金山一家初创工作......中间就不说过程了。结果是,某一天,答主忽然非常非常想去申请斯坦福的设计专业。
是不是剧情陡转了好几下?Anyway,申请的过程是答主这辈子都难忘记的。
斯坦福的设计研究生是个非常......特别的专业,以「设计思维」闻名世界。到底多NB多特喵难申就不说了,反正,以答主当时微薄的设计背景是根本没希望申上的。
不过答主还是厚着脸皮去试了下。
这个专业的特别在于,所教授的设计不是单纯的平面设计,UI/UX,或产品设计。「设计思维」是种设计方法,绝对的「以人为本」,设计的重点在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申请要交作品册。第一次申,答主还边申边工作。9月开始准备,12月初递交申请。当时真的是每天都跟高考备战状态差不多的,忙得一团狗屎。因为要想不同的设计,又要这些projects在短时间内实现。而自从答主上了新闻研究生,成天搞时事国际报道后,非常非常久没碰设计了。
11月的时候,系里有个宣讲会,答主去参加。听那里学生说,很多人为了上这个系,申过很多次了。而去翻翻那里学生的履历,许多是已经拿过红点和iF奖项,再来回炉深造的。答主当时觉得自己脸上写着四个大字,「以卵击石」。
结果当然没上。
拿到拒信的时候,难过肯定难过,但还是比较平静的。当时所有人都说算了,已经申过一次,尽力了。只有男票说,你若是真的非常想去,那就再申一次。拼全力再申一次。
记得非常清楚,那天晚上洗澡,洗了特别久,就是在想要不要再试一次。后来说服自己的,除了男票那句话,还有就是,答主问自己(真的问出声了),「做那些设计时,你是不是很快乐?」对自己说,「是。」
然后为了彻底拼一次,一个月后就把工作辞了(真的是不喜欢那工作)。
简单说下怎么个彻底吧。
将所有该系学生的作品从头到尾研究一遍,发现大部分设计都是实物化的。就是真正动手做prototype,做改进,做成品。另外,所有设计都要走出去,真正与用户交流,去采访,去谈话,了解需求空间,也是步骤里很重要的一步「Needfinding」。也许对很多设计师背景的申请者来说,是容易实现的。但对答主而言,真的要用两倍,甚至三倍努力。
为此也自学了很多东西。
最基本肯定是设计思维,以及与此相关的步骤和方法。为了做出成品,当时住小公寓,把客厅改造成工作间。考虑到木工是最适宜在小工作室里实现的,所以很多项目(不管是成品还是protope)都和木头有关(金属类的也想做,由于焊接仪器设备的原因,实在太难实现)。
木作什么的,答主原来真的完全不懂,也是一点点自学起来。看书,看论坛,看视频什么。各种锯各种刨各种切割各种打磨。因为projects里有一个是把榫卯用于高跟鞋的设计,当时即学了榫卯,又学了制鞋。还有一个设计是做cat-friendly furniture的,鉴于当时木作水平还一般。挖空心思想的是,怎么用有限的技能去做一个有意思的设计成品。那几个月,答主十根手指没一根好的。创口贴一包一包买,然后纱布胶带也是常备。尤其拿带锯做斜面切割时,一开始,老是怕不小心就把手指切断了,那真的就不好玩了......
第二个犯难的是用户采访。当时是真的挨家挨户去骚扰。比如设计那个书架兼猫爬架,把小区养猫的,附近的猫咪收养所,朋友里猫奴什么的都找来「聊天」。每次聊天前,没把握,就对自己说,「不怕,我堂堂新闻系出身......」
还有就是,作品集准备差不多时,才发现自己GRE成绩过期了。又赶快背背背写写写,递交申请后马不停蹄去考了趟GRE。
第一次递交申请时,只申了斯坦福一所。被拒后,第二次申请,本来计划是,也申申其它的,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临到申请前,还是只在斯坦福这棵大树上预备了上吊的绳子。
按下「确认」键的时候,也只是很平静觉得,「好了,这件事终于做完了。」
真的很平静吗?不是。
如果一个人非常想做到,又非常想得到一样东西,当TA知道自己没得到时,是绝对不可能很快释怀的。所谓「重在参与,享受过程」完完全全是童话里骗人的。
不管第二次申请答主离最后「得到」有多近,最后的结果还是——没,进!
被拒后,大哭了好几次。想不开非常久。
为什么那么伤心呢?并不是可惜自己的努力落空,而是因为,一生中唯一一次,答主是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一个系,非常非常想学一样东西,也非常非常想成为一种人——希望自己的设计能改变他人生活。希望自己的所为让他人的世界更加美好。
也是因为这些原因,答主在「被学习」这么多年以后,生平第一次体会到学习的乐趣。
「Have fun」这个词真的被说老了,但也许不到「老」,又很难明白它的意义。
一直到非常后来,心情平复后,这个申请事件对答主的正面影响才慢慢显现出来。比如,对生活中存在的美和好更加敏感;又比如,从原先事事浅尝辄止,到学会把一件事彻底做完。
但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大概是,去尽可能勇敢地成全,什么是自己真的喜欢?又是什么使自己真的快乐?做一件事,有过那么一刹那,后面的时间怎样,真的,都无所谓了。
大家觉得我没有在讲「优秀」,没有,我都讲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真的「优秀」,只有真的「快乐」。所谓优秀,不过是你在追求真的快乐时,不知不觉多添的身外物。有一天被他人看到,视若珍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