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枫桥经验”的诞生地。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总结、推广、创新“枫桥经验”,他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科学阐明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丰富了“枫桥经验”的新内涵,开辟了“枫桥经验”的新境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枫桥经验”实现了由“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跨越,实现了社会从管理到治理、政府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明确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历史方位。历史方位决定政治站位、目标定位。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八八战略”。基于对浙江历史方位的准确认识和科学把握,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习近平同志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使“枫桥经验”在维护浙江社会稳定中显示更强的生命力,在加快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环境更为复杂。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贯彻落实这一重要精神,要求我们把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置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中来把握,明确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历史方位。
二、明确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战略目标。平安和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目标追求。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为集中体现对小康社会建设全面化、品质化追求的重要载体,把平安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和保证,提出了“大平安”的理念和平安建设的思想。2004年5月10日,习近平同志在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充分认识建设“平安浙江”,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他明确指出,推进经济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样是政绩。只有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这些重要论述,要求我们坚持目标导向,把平安和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和重要保证,明确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战略目标。
三、明确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实践路径。我们要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以基层安全文明创建系列活动为载体,抓基层、打基础,建机制、架网络,明责任、强保障,使“枫桥经验”在全省城乡基层单位全面推广,并贯穿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之中,有效维护全省社会稳定。
如何使社会发展更加“有序”、疏解矛盾更加“有效”、处理问题更加“有力”,基础就在于基层工作。“枫桥经验”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抓基层、打基础,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习、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就是要坚持预防在先、工作在前,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对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作出的战略部署。实现“三治”结合,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分享治理成果,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指明了实践路径。
四、明确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法治要求。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坚持把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明确了法治要求。2006年4月26日,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决定》坚持把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与谋划、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浙江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科学的法治指南。
五、明确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根本立场。始终把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强调,创新“枫桥经验”,就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要不断创新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就要积极探索服务群众的多种途径,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富民、安民、乐民、康民。
在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过程中,进一步转变执法管理理念,注重提高人的素质,维护人的权益,规范人的行为,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各项工作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同时,创新“枫桥经验”,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本质力量,要求把人民群众看作和谐社会建设的主体。这些重要论述,要求我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紧盯群众所想、群众所急、群众所盼,明确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
六、明确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最大的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通过依靠和组织人民群众,化解消极因素,解决社会矛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群众工作路线在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发扬,要求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必须坚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在更高水平推进“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在国家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棋局中,基层党组织始终是最坚固的堡垒,通过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领导,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将党建引领贯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各个环节。习近平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强调党在社会治理中的统一领导作用,通过党建引领实现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明确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
【作者为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