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情况,在招生录取中属于德育的考察范围。国家政策和各地政策均将思想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而作者从高考志愿填报的角度,将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分为以下六种:1、特别优秀;2、非常优秀;3、优秀;4、良好;5、合格不良;6、不合格。思想品德属于特别优秀的考生,是指可以保送的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生。”(通常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按高中毕业生总数万分之一的比例评选产生的。)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直接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思想品德属于非常优秀的考生,是可以加分投档的。具体是适当增加分数投档,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教育部对此有如下规定:“(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一般指的是获得受到省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与优秀干部;和见义勇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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