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龙岩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践行‘枫桥经验’讲好调解故事”主题征文活动,评选推出了《枫桥经验在龙岩》系列文章,按照“人民调解优秀个人和集体”“我的调解故事”“红土枫桥品牌”三个版块,充分展示各地各单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努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岩法治龙岩。
自然资源领域优秀调解员
大胆探索枫桥经验
全省普法先进个人——市自然资源局兰寿松
近年来,兰寿松大胆探索“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大量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创造了具有行业特色的调解化解品牌,在自然资源领域实现无群众性越级上访、无重大案事件。获评自然资源部“信访工作业绩突出个人”、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全省普法先进个人”、市“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五心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
兰寿松作为处理矛盾纠纷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在化解基层自然资源矛盾纠纷的实践中,总结形成“五心工作法”,即
热心受理纠纷,热情接待纠纷当事人,按照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茶的“三个一”服务方式,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细心矛盾纠纷化解,秉持“细节决定成败”的态度,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细心调查相关的证据,掌握纠纷的根源症结;
耐心说服教育,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耐心细致,对当事人的询问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
公心评判是非,严格按照矛盾纠纷化解程序进行调解,坚持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使信访化解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不违背当地的民俗习惯,而且能够兼顾人情;
真心排忧解难,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攻坚克难,用心用情化解积案
兰寿松不畏艰难,对上级交办专项督办案件用情用心服务多年上访户,关心个人生活和工作方面的情况,深入农村一线调查实际情况,帮忙疏导和解决相关问题,争取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组织法规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与当地乡镇政府、司法所共同组织召开调解会,经过核实历史事实,解读法律法规、分析情理关系,对当事人双方进行有理有节有情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化解了多年遗留的矛盾纠纷。
全力攻坚,加强化解办证难问题
“幸福里”项目于2013年7月开工,共264套住宅、19间商铺和356个车位,并于2014年8月底开盘销售。该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开发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以及土地被法院查封等问题形成历史遗留办证难题,已销售的房产虽已交付,业主们亦实际入住使用多年,但一直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困扰了业主们5余年之久。
兰寿松是“历史遗留问题跟踪服务队”队长,采用“现场办公、集体会诊”的方式,多次联合开发企业、社区负责人、业主代表、跟踪服务队成员等逐个小区进行“专家会诊”帮助研究化解措施。针对问题采取“疏通下水道”模式,哪里有问题疏通哪里。积极推动住建、税务、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讨“卡壳”问题的解决方案。为充分保障合法购房群众的权益,以法律依据为基点,遵循“抵押权不得影响百姓生存权”原则,先后沟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罗区人民法院,并取得法院的支持,在符合法定登记的条件下,对已售部分的房产进行产权登记,成功化解了“幸福里”项目,惠及群众221户,深获群众好评,并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自担任服务队队长以来,兰寿松推动了龙门镇海西龙龙物安置小区、后门前食品公司集资楼、龙马新村集资房三个项目631户完成首次登记,剩余20个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也在有序推动中。
兰寿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把群众当作家人、把群众的事当作家事、把群众工作当作家业”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生动写照,受到当事人俞某,幸福里、阳光莲景苑等群众信件和锦旗表扬,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他将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龙岩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