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四川攀枝花中院公布一起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的案件。2019年3月,张阿牛上山放牛时发现路边杂草丛里有一个“庆鸡”窝 ,里面有6个蛋。此后张阿牛连续三晚去捕“庆鸡”未果,于是便将6颗蛋捡回家用自家母鸡孵化。他将孵出的4只“庆鸡”圈养起来,次年2月被森林民警查获。最终,米易县法院以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张阿牛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三千。
许多小伙伴纷纷表示惊呆了,就因为捡了几颗野鸡蛋,竟然被判刑加罚款,这到底是什么样的野鸡蛋?
明明捡的是鸡蛋,为何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
原来这几颗鸡蛋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锦鸡,经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4只鸡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锦鸡。四川省明文规定,每年3月至7月为全省禁猎期,显然这些野鸡蛋不是普通的野鸡蛋。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种不普通的“野鸡蛋”。加上四川山多林大,很容易发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所以说不管是野鸡蛋、蛇蛋,还是其它野生动物的蛋,在不清楚的情况下千万不要随便乱捡,首先是存在潜藏的危险,你别看捡的时候还是只蛋,过几天要变成了小野鸡或小蟒蛇,而恰好它们又都是受保护动物的话,亦或者是一些有毒的动物,那就危险了,那可真是有理说不清了。
其次、会一步小心触犯法律,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以前许多农村的孩子对上树掏鸟这项活动十分的熟悉,毕竟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孩子并不像现在一样可以玩手机、玩电脑,大多都只能依靠周围的自然事物来找乐子,而在掏鸟窝便成了最受欢迎的一项。曾在2014年河南掏鸟案:大一新生掏了2个鸟窝,结果被判10年。更有甚者,有为中学生因把一些国家保护动物党宠物来养,最后被警方立案。
为什么有些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以人工饲养?
人工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要有专业的场地、设备、技术,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站提出书面申请,由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则给予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申请时要出具其他合法养殖场开出的引种证明,证明来源合法。繁殖出的品种不得随意出售,应出售给有许可证的养殖场才能进行合法养殖,否则可能涉嫌相应的违法犯罪。
有网友这样评论说:我小时候村里有专门捕鸟这种职业的工作,用大网去树林竹林里网鸟,那会儿我太小记不清楚是捕什么品种的鸟。反正小时候很多捉鸟人 和捉蛇、捉田鸡、捉黄鳝一样,一种职业,太常见了。现在没有捉鸟的了,以前农村里的竹林树林都没了,现在农村里都很现代化,树都少了。可能是小时候那会儿法律还不健全。
故四川村民捡回的野鸡蛋孵化后被判刑,是有法可依的,所以请大家务必要洁身自好,切勿以身试法。现在互联网比较发达无论是当做宠物饲养的还是意外发现的奇异种类动物,最好确认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能因为自己的无知而不小心触犯法律,后悔莫及。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