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琼发〔2022〕1号
抓好“三农”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前提和基础。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RCEP协定正式生效、农产品竞争压力明显增加、生物安全风险加大等形势下,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好2022年全省“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保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不折不扣完成“三农”底线任务
(一)完成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任务。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良种良法推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407.2万亩,产量29亿斤以上。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制度,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撬动作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强化粮食安全教育。完善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胶园管护,改造老残低产胶园2万亩。
(二)推进海南种业振兴。制定《国家南繁硅谷建设规划(2021—2030年)》。加快南繁硅谷“一城两地三园”建设,搭建国家种业重大科研设施平台,加快崖州湾种子实验室建设,全力支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开展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南繁科技城为主体,推进陵水安马洋、乐东抱孔洋“一体两翼”南繁种业发展。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保护,新建国家热带野生稻种质资源圃。深入推进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和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种业领域侵权套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举办2022中国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
(三)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针对因病因灾因疫等问题新增的监测对象,要及时落实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帮扶措施,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加强针对性帮扶,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完善“六带动全覆盖”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扩大项目储备数量及资金规模,加强项目论证,提高项目入库质量。加强产业指导,引导市县建立健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用于产业发展的中央衔接资金占比不少于55%且不低于2021年。巩固和扩大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开展资产收益帮扶试点,探索建立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帮扶机制。
(四)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由省和市县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开展“十三五”市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进一步规范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五)完成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任务。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撂荒耕地整治五年行动方案。总结推广2021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建设高标准农田26万亩。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调度,定期对排名末位的市县进行通报。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提升建后管护水平。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试点,探索退化耕地治理。加快推进红岭灌区田间工程、南繁基地水利设施工程等重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松涛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和宝芳、合水、碑头、陀兴等4个中型灌区续建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逐步提升灌区的水利用率。引导农田建设项目使用节能、环保、节水型工艺路线,构建生态友好型灌排渠系。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试点,深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
(六)完成“菜篮子”保供任务。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常年蔬菜基地监管,完成15万亩常年蔬菜基地上图入库,纳入“多规合一”平台跟踪管理。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率,扩大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全省蔬菜自给率达到60%。大力推进光伏蔬菜大棚建设,制定光伏蔬菜大棚技术规范,新建农光互补蔬菜大棚2万亩、总量达到4万亩。利用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加大简易蔬菜大棚建设,力争2022年达到2万亩以上。稳固生猪基础产能,确保能繁母猪存栏量不低于30.7万头。调整优化瓜菜种植结构和布局,推进冬季瓜菜基地建设升级,冬季瓜菜种植面积保持在290万亩、产量保持在450万吨以上,打造国家“南菜北运”基地。
(七)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把增加工资性收入作为主攻方向,增设农民工工资收入增速指标,开展促进农民工务工专项行动。创新农民工技能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加大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力度,积极实施以工代赈,拓宽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就业渠道,确保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就业规模不低于2021年。加大对农村养老、合作医疗等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年内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优化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发展高质高效农业,稳定经营性收入,确保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9.5%。加大对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支持力度,继续运用“四动四全”机制推动消费帮扶。
二、推进热带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八)积极推进特色化发展。加大新品种引进选育力度,组织引导农民调优品种结构,更新部分热带水果和瓜菜品种。加强燕窝果、榴莲蜜、黄晶果等高附加值热带珍稀水果引进和推广力度,引进品种100种以上。大力发展椰子、咖啡产业,做大做强南药产业。加快推进槟榔深加工和药用价值开发研究。推广种植油茶、沉香、花梨、特色花卉。着力打造国家级天然橡胶产业集群,发展特种橡胶种植和特种胶加工。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建设,开展海南猪、文昌鸡、海南黑山羊、海南黄牛、嘉积鸭等地方特色品种资源收集保护、提纯复壮、开发利用。
(九)积极推进规模化建设。促进种植业适度规模化高质量发展。2022年新增特色产业种植面积6万亩,扩大椰子、油茶、沉香、咖啡等种植规模。新增椰子种植面积2万亩,新增咖啡种植面积1.5万亩、总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全省热带水果种植面积达260万亩,总产量达340万吨,优果率达75%以上。推动渔业转型升级,推动建设3个渔港、3个海洋牧场,完成50艘渔船更新改造任务。全省水产品总量达170万吨,水产苗种1800亿尾。积极推进农业园区建设,促进规模化发展,形成农业规模效益。争取新创1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1—2家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先行先试,创建市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培育壮大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引进和培育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0家以上,认定示范合作社达到300家以上,创建家庭农场达到2000家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10家以上。
(十)积极推进品牌化建设。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制定海南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建立农产品品质评价、产地环境监测、质量安全追溯等支撑体系。整合现有农产品品牌,打造核心品牌。提高科技对品牌价值的增值能力,加强品牌农产品的包装、策划、评选、宣传,开展以品牌为纽带的资产重组。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扶持力度。整合打造荔枝、芒果、咖啡、火龙果等区域公用品牌,新增“两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推动10个在建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完善生产、质量、储运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新打造1个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个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十一)积极推进绿色化发展。编制全省“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一体推进化肥农药减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农业投入品废物回收处置等各项工作,持续开展“两严禁一推进”行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
(十二)以共享农庄为抓手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落实关于支持共享农庄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共享农庄动态认定机制,新创建和认定5家以上特色主题共享农庄。举办2022年共享农庄大会。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评定椰级乡村旅游点20家。深化休闲渔业试点,出台休闲渔船管理办法。打造海南农旅融合高端品牌。支持海南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在洋浦等园区续建扩建新建生产线,带动全省建设一批智能化、数字化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集群扩张。继续打造产业强镇和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
(十三)加强乡村商业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做好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培育本土电商平台,推行“电商+合作社”模式,开展网上年货节、直播嘉年华等活动。大力开展农商对接,推动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与农村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举办2022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组织名特优农产品参加省内外知名展会。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加快建设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
三、推进乡村高质量建设
(十四)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开展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抓好村庄规划审批、数据入库管理。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加强海南传统村落和特色民族村寨保护。推进全省农民建房审批“零跑动”。加强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推广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由市县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十五)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开展农村“六水共治”攻坚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在三亚市和东方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统筹厕污一体化治理,完成厕所防渗漏改造5万座以上,整村推进495个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完成全省30%以上行政村(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屋(亭)建设。巩固提升农村裸露土地种草绿化专项行动成果。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新建100个美丽乡村和1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十六)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网络向村镇延伸覆盖。有序提高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打造10条“美丽农村路”示范路,同步推进村内道路“户户通”建设,实施漫水桥(路)安全防护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规模化水厂服务人口比例达到55%。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应改尽改”原则,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实现“气代柴薪”覆盖所有乡镇。
(十七)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海南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打造海南数字“三农”服务平台。推进海口市琼山区全国数字农业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发展智慧乡村旅游,探索“一部手机游海南”。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
(十八)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制度改革。改善和提升2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启动琼海市、东方市和保亭县“2+3”健康服务包省级试点。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建立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推进党群服务中心与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融合建设。继续实施“同舟工程—救急难”行动和农村困难妇女“两癌”救助计划。确保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代缴尽代缴、应享受尽享受。
四、推进乡村高效治理
(十九)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坚持一村一策,抓好整顿提升工作。持续开展5个行政村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研究制定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探索推广清单制、“七个倡导”积分制乡村治理方式。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大比武”,市县党委书记定期主持召开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会。按照地域相近、资源相融原则,探索建立党建联盟。继续推进红色村组织振兴、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
(二十)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三月三”等活动。推进黎锦、苗绣、蜡染、制陶等黎苗少数民族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大力提倡移风易俗,推行绿色殡葬,研究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奖补机制,提高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覆盖率。扩大省级婚俗改革试点范围。
(二十一)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展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完善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持续打击“村霸”“菜霸”“渔霸”。加大农村宗教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五、扎实做好自由贸易港“三农”风险防控
(二十二)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加快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化肥施用量和化学农药使用量均下降3%。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市县完成秸秆禁烧高位远程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实现秸秆直接还田300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按时序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强化水生生物养护,规范增殖放流。加快推进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
(二十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修订《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升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市县定量检测不少于1批次/千人。推动万宁市、文昌市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完善市县、乡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和农药监管工作专项整治,重点开展豇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田间地头、市场、出岛等各环节检测力度,建立全程追溯系统,确保豇豆全年检测合格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检测(产地检疫)合格报告单与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双证”出岛制度。
(二十四)完善农业领域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非洲猪瘟、红火蚁、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进口加工、种子生产经营等监管。开展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控。在全省重点区域和口岸设置农业生物安全风险防控长期定点观测站(点)。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队伍建设。完善农业生物安全配套法规制度。
(二十五)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风险。及时修复水毁灾损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沟渠疏浚和水库、塘坝、泵站建设及管护。强化渔船防风工作,加强渔港避风锚地建设。加强防汛防风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对种植业、畜牧业生产风险防控的指导,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加强中长期气候变化对农业影响研究。
六、强化乡村振兴政策支撑保障
(二十六)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加强考核监督,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鼓励市县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实施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依法依规加快支出进度。
(二十七)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引导各类低成本资金精准支持涉农实体。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支持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创业就业。加大种业、粮食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开展蔬菜收入保险试点。各市县要加快推进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定,夯实农村信用基础,支持金融机构为“信用村”开展整村授信。
(二十八)抓好农村农垦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出台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加快建设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动部分市县(区)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有条件的乡镇探索设立农村产权交易站,逐步扩大农村产权交易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推进垦地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十九)提升农业装备和基础设施水平。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口农业先进设备、部件和原材料。鼓励高端智能农业机械研发制造。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扩大小农机补贴范围。在海口市琼山区创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实施农机报废补贴试点,变型拖拉机注销清理3000辆以上。支持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深远海智能化大型装备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集中建设育苗工厂化设施。加快文昌铺前、万宁乌场、乐东莺歌海等重点渔港建设。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按照中央关于开展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要求,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将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干部评价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成果运用。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比学赶超活动。开展《海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总结评估。对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进行乡村振兴主题培训。
(三十一)完善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要重视和加强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运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精准有效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督导检查、推动落实等职责。
(三十二)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人才培育行动,继续实施“双学历双轮训”教育工程,办好乡村振兴电视夜校,启动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育示范工程,加大乡村实用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支持省内高等院校扩大涉农专业招生。接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副乡镇长派遣计划等人才项目,组织文化、旅游、体育、规划、建筑、工程类人才开展下乡服务。组织医疗、教育等领域人才开展“组团式”帮扶。鼓励创建乡村振兴青年联盟。
(三十三)抓好乡村振兴试点。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部署,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分级创建1—2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推进三亚市崖州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组织百家企业与百个村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推进乡村振兴活动,对成绩优异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激励。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奋力开创海南自由贸易港背景下的乡村振兴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此件公开发布)
概念注解
1.“六带动全覆盖”联农带农机制:企业、合作社、致富能人、家庭农场、共享农庄、园区联农带农机制。
2.“四动四全”机制:坚持党政强力推动,做好全保障;坚持各方积极联动,做到全覆盖;坚持网络高效互动,做到全服务;坚持贫困户自觉主动,做到全参与。
3.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4.两严禁一推进:严禁秸秆焚烧、严禁槟榔土法熏烤、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5.六水共治:治污水、保供水、排涝水、防洪水、抓节水、优海水。
6.“2+3”健康服务包:高血压、糖尿病和结核病、肝炎、严重精神障碍等5种疾病(简称“2+3”)健康服务包。
7.七个倡导:即倡导勤劳致富、文明饮酒、拒绝私彩、厉行节约、孝老爱幼、卫生整洁、男女平等。
8.“三区”人才支持计划: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