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以“阳光采购”为核心,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依托,积极构建集制度化、平台化、智慧化、透明化、精准化等诸多优势为一体的深圳政府采购高质量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智慧平台闭环管理 采购流程更透明

记者从深圳市财政局获悉,深圳政府采购积极打造智慧化平台,多维度服务采购人、供应商、监管部门、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六方对象,确保政府采购从采购计划申报到合同备案、履约抽检,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闭环监管。

据悉,深圳政府采购平台还搭建有防疫应急馆、乡村振兴馆、特色行业馆等“场馆”,加速落地政府采购支持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绿色采购等政策,打通政府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的数据,自动获取商事主体信息,打破信息孤岛,高效实现数据交互,搭建一门式、一网式的业务办理体验。

目前,线上服务覆盖从供应商注册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全流程,供应商可随时随地、免费便捷地获取采购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同时,深圳在全国率先上线供应商在线注册、质疑、投诉、支付、签订合同、意向公开等一系列线上服务功能,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进一步减少现场办理事项,更好地服务广大供应商。

两项改革成效显著 采购过程更公平

此前,财政部在深圳先行试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建设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两项改革任务。在财政部的指导下,深圳市积极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坚持边研究、边探索、边实施,试点工作不断深入,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成效显著。深圳要求各级采购人于年初一揽子公开全年采购意向,方便潜在供应商尽早获取采购信息,提早做好投标准备。制定印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编制政府采购领域城市发展机会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布机制,实现多个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方便潜在供应商搜索、查询、下载采购意向信息。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运行良好。深圳率先建立“三随机两公开一横一纵相互制衡”裁决内控机制,并首次将调解引入裁决机制。据悉,示范点建设以来,成功调解案件共45宗,调解比例为37.19%。2021年度调解成功31宗,调解比例达当年案件量的41.89%。

四项机制五大措施 采购活动更规范

记者从深圳市财政局获悉,深圳政府采购通过建立四项机制和实施五大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和平台采购活跃度。

目前,我市已建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分类设置24条招标文件禁止内容,将招标文件编制情况纳入监督检查,严把审核关;建立采购人内控建设分级管理机制,将评价等级与预算管理挂钩,对采购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采购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机制,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建立履约抽检情况通报机制,及时网上公开;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机制,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在采购文件模板中设置“5分”诚信分,并实行优质服务合同续期奖励。

同时,我市还出台了《政府采购业务标准化操作服务规则》,开设制度汇编、知识库等网站专题专栏,制定《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建立政府采购联席会议等沟通协商机制,开展政府采购绩效管理,通过这5项措施,促进政策服务“更精准”。

此外,深圳政府采购还进一步推行“承诺+信用”准入管理,最大程度减轻“投标负担”。按照“最少、必要”原则,依法设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可通过供应商书面承诺声明、相关主管部门官网查验等方式进行证明的事项,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纸质材料或证明,最大限度简化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和形式要求。

据悉,深圳政府采购还建立订单融资线上平台,推进融资“快、便、惠”。截至目前,累计融资金额突破20亿元,惠及企业3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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