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志刚作客由湖南电台新闻综合广播1028、潇湘之声938、湖南经广901携手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民革湖南省委共同打造的市场监督融媒体专栏《民情直通车》,解读湖南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主持人:近日,湖南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意见》干货满满,并明确提出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到2025年末,全省市场主体达到800万户。实现“十四五”期间企业主体翻番倍增目标。据了解,湖南是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文件的省份。说到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必须要明确服务对象的体量有多大。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已有超过1.5亿户市场主体。湖南现在有多少市场主体?

欧阳志刚: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政策正向激励效应,推动我省市场主体实现逆势增长,2020年、2021年我省市场主体增速分别达到12.5%、11.72%。截止到去年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546.12万户,其中企业124.59万户、个体工商户409.8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67 万户,市场主体总数在全国排名第11位。

从区域发展上看,协同推进、均衡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我省各市州中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长沙、岳阳、衡阳。长株潭、洞庭湖、湘南、湘西四大区域板块协调联动发展,“一核两副三带四区”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显现。在行业分布上,以现代服务业的快速恢复为龙头,第三产业强劲发力。

主持人: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请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是基于怎样的背景?为何说《意见》的出台正当时?

欧阳志刚: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细胞、力量单元,是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所在、韧性所在、潜力所在,离开了一大批有活力、有潜力的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就无从谈起。我们起草《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量: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疫情防控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把“保市场主体”作为实现“六保”目标的重要举措。2020年7月,国务院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李克强总理2021年6月出席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并作重要讲话,11月份又考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强调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二是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动。毛伟明省长亲自推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省政府专门成立由何报翔副省长任组长的课题调研协调小组,市场监管、发改、财政、工信、商务、科技、农业农村等18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省政府先后6次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持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和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三是湖南发展迫切需要。近年来,我省市场主体发展取得长足进步,2010年以来,我省新增市场主体超过32万户,到2021年底达到546.1万户,特别是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下,我省市场主体仍然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和发达地区比较,还存在总量不够多、规模不够大、质量不够高、结构不够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长沙地区多、其他地区少,个体工商户多、企业占比少,三次产业多、二次产业少。亟需聚焦市场主体的关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供给,推动市场主体实现“有质量的增长”,更好发挥市场主体经济建设“主力军”、创新创业“主阵地”、就业税收“主渠道”作用。

主持人:我们刚刚提到一组数据,就是到2025年末,全省市场主体达到800万户。实现“十四五”期间企业主体翻番倍增目标。这个目标数字是如何确定的?为何确定了这样一个精确的数字?

欧阳志刚: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我们确定到2025年末,全省市场主体达到800万户,其中企业主体要达到220万户,实现“十四五”期间企业主体翻番倍增目标,是省政府领导反复权衡、各部门仔细推敲的结果,主要考虑了可比性、可行性、可及性,是一个需要跳起脚才能摘到的桃子。从可比性来看,我省的市场主体总量要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我省GDP总量稳居全国第9、中部第3,但我省市场主体数量居全国第14、中部第4,我省市场主体总量全国排名落后于GDP总量全国排名,主体密度截至2021年末,我省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仅80户,居全国第28位,中部地区最后,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106.3户)的70%。我省千人拥有法人企业数9.5家,较全国平均水平少8.3家,排第25位,较中部六省平均水平少5家,自2015年以来始终排在中部六省最后一位,这些都说明我省市场主体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从可行性来看,当前,我省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期,全面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对接“一带一部”国家发展战略等,为我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环境。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发展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我省这次出台《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硬”举措,将促进我省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市场主体生态也会持续改善。从可及性来看,近年来,湖南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着力培育市场主体,特别是去年以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保市场主体”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取得显著成效。自2010年以来,我省年均新增市场主体超过32.36万户,特别是“十三五”期间,我省年均新增市场主体超过50万户,年均增速超过15%,而且成加速增长的态势。同时,我们也防止出现过份追求数量,而不讲究市场主体质量的问题。我们相信,《意见》出台后,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地落实,我省市场主体将保持数量和质量的同步发展,2025年,我省市场主体达到800万户这个“桃子”是可以摘得到的。

主持人: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意见》涉及哪些举措?

欧阳志刚:《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明确了市场主体总量、结构、质量、生态等四个方面发展目标,从五个维度,提出了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18条硬举措。一是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高助企纾困实效,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降低企业要素成本等。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着力持续优化市场准入,切实降低市场准营门槛,加快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等。三是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推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着力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四上”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四是盯紧“三个高地”建设,加强重点市场主体培育。着力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优质企业,推动创新主体增量提质,促进外资外贸市场主体发展, 加大农村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着力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

主持人:《意见》主要聚焦解决市场主体哪些难点堵点?

欧阳志刚:《意见》聚焦解决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也是当前制约我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解放不够彻底。少数地方或多或少地存在求稳怕乱、小富即安的思想,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缺乏改革初期那种大胸怀、大气魄、大手笔。导致拿不到大投资、争不来大项目。“内卷”较为严重,甚至存在一定的排外思想,搞地区封锁、行政垄断。二是市场发育不够成熟。我省产业优势先天不足,不少产业、技术都是由沿海发达地区转移过来,有些本身就属于过剩产能,存在“技不如人”的地方,发展空间不大。我省还存在产业链条短,产业集中度不高,产业配套支撑不足,产业分散甚至“两头在外”,对本土上下游企业的带动力不强。三是营商环境不够优良。根据《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入选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标杆城市(共25个)最多的省份为广东(4个)、江苏(4个)、山东(4个)、浙江(3个),我省无城市入选。从标杆指标数看,国家评价设置的18个指标中,我省仅长沙市有7个指标被评为全国标杆,而广州、深圳、杭州、北京、上海、厦门标杆指标数为18个。突出表现在涉企服务质量等方面,比如,数字政府建设推进较慢,业务系统没打通、数据信息未共享是各级各部门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之一,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总体指数全国排名由2020年的第11位降到2021年的第13位。项目报建等事项材料多、耗时长、流程复杂,准入不准营问题突出。监管执法效能不高,涉企多头重复检查、自由裁量权过大以及以罚代管、重罚款轻监管等问题依然存在,企业多有怨言。四是要素成本不够低廉。我省工商电力价格明显高于周边省份,同时在物流等领域的生产经营性成本方面居高难下,“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市场主体整体税负水平偏高。2020年度,我省涉税市场主体户均贡献税收为79.61万元,仅略低于江西省,远高于山西户均的49.74万元、河南的51.78万元,排中部六省第2。我省有税个体工商户户均税收为28.77万元,远高于山西户均5.78万元水平,排中部六省第2。税收贡献率高,说明我省涉税市场主体的负担较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主体活力的释放,也导致部分市场主体外流到外省投资创业。

主持人:除了“证照分离”改革,过去的一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做了哪些工作?

欧阳志刚:去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将我省纳入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省份,我们以此为契机加快了系统升级改造和部门数据共享,我省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自8月1日试点以来,“一网通办”使用率逐月提升、快速增长,全省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率已达84%,其中,益阳、株洲、衡阳等地均已超过90%。同时,我们对《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进行了修订,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细化了适用的市场主体类型,根据《民法典》修改了“住改商”相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住所(经营场所)告知承诺制,放宽了“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的登记条件,强化了对不实承诺和提供虚假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的监管要求,修订稿将于近日印发实施。

主持人:《意见》对市场准入、注册登记等方面提出哪些要求?对市场主体有哪些利好?

欧阳志刚:《意见》对市场准入、注册登记方面总的要求和目标,就是“两个降低”:一是切实降低市场准营门槛。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探索以市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市场准营制度改革,开展“承诺即入制”试点。二是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企业开办“四减”(减项目、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四零”(零距离、零见面、零付费、零差评),将更多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提高“一网通办”效率,扩大“跨省通办”范围。推广电子签章、电子发票等应用,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推动“一照通”改革,实现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加快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

主持人:针对《意见》提出的一些新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将如何落实?

欧阳志刚:一个是要细化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都要根据任务清单、目标清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实施方案,形成“14+N”综合实施方案。二是要完善政策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在《意见》出台的政策措施基础上,紧扣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聚焦市场主体发展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按照精准、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好更优的政策投资环境。三是要实施重点攻坚。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分类指导、梯度培育的要求,聚焦企业主体培育,聚焦“三个高地”建设,聚焦“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加大政策集成和系统攻坚力度,建立重点市场主体培育库,实时跟踪、动态掌握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解决影响和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库内市场主体提档升级、跨越发展。

主持人:今年3月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即将实施,这部条例也是第一次整合了我国所有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管理规则。我省出台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内容上可以说是对条例的落实吗?

欧阳志刚:我省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行动,从内容上讲,在贯彻《条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省市场主体发展的实际情况,针对我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方面暴露出与新时期市场主体发展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废旧立新。比如,《条例》中提到的“当场办结为原则,以限时办结为例外”的原则、优化注销流程、探索企业歇业制度等,我们在《意见》中都有贯彻和落实。另外,我省《意见》,在贯彻《条例》精神基础上,创新地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方面,将率先进行一些改革性探索。比如,推动实现“个转企”登记程序一件事一次办,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的企业名下。这对于正确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经验。

主持人:我省将如何推动条例的顺利实施?

欧阳志刚:为确保条例在3月1日前全面实施,我局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全面加强《条例》的宣传解读。在我局官网上开辟《条例》宣传解读专栏,系统介绍《条例》内容。在条例实施前,以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主题在我省主流媒体上刊发宣传文章,同时召开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宣传解读政策。二是加大《条例》培训力度。在《条例》实施前,举办全系统贯彻落实《条例》的视频培训会,确保全系统登记工作人员熟悉政策,提供高质量登记注册服务。三是加快系统改造步伐。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和技术方案,抓紧登记注册、公示、收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等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3月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

主持人: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关键期。展望未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还有哪些规划?

欧阳志刚:市场监管是高标准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十四五”期间,省市场监管局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四个环境、一个机制”。一是深化商事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二是规范市场秩序,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三是保护合法权益,创建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四是强化质量服务,打造品牌提升的市场创新环境。五是提升治理效能,形成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基本定型,监管机制和制度体系基本成熟。

总的来讲,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及更加理性、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主持人:有了更多便民利企的举措,我们又将如何让各类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助力呢?

欧阳志刚: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力量载体,是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所在、韧性所在、潜力所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指出,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按照刚刚出台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到2025年末,全省市场主体力争达到800万户。其中,企业要达到220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比例为27.5%。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实施市场主体“双量”跃升行动,建立梯度培育计划,多部门协调、多方向发力,加快实现市场主体总量扩张、质量提升,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略和使命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积势蓄能。

第一,做大主体增量,积蓄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与广东、浙江等先进省份市场主体对比,湖南最大的短板在企业、最大的潜力也在企业。要聚焦“三大高地”建设,通过产业聚集、延链补链强链、招商引资、财政注资、社会入资等方式,着力培育和发展企业市场主体;要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创新创业成本,促进创业孵化成果转化,催生更多市场主体;要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湖南农业优势,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基地、种养基地和家庭农场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二,加强梯度培育,着力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按照我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度培育计划,围绕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大力培育“小升规”企业、扎实推进企业规范化改制、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等方面狠下功夫,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是引导“转”。以乡镇、县为单位,对现有市场主体进行摸底统计,排出重点转企主体名单,上门政策宣讲,引导树立做大做强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二是推动“升”。加快构建从小微企业到“入规”的全过程标准化服务机制,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企业培育库内小微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推动企业向规上迈进。三是促进“改”。加大对企业股改工作的指导培训力度,完善规上企业股改流程,严格落实企业改制相关优惠政策,加大企业改制税费政策支持力度。四是推进“上”。加快构建“企业+中介机构+交易所+政府部门”的孵化培育体系,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搭建企业路演推广平台,落实企业上市分阶段奖励政策,营造企业上市优良环境。

第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厚植市场主体发展根基。一是加快推进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围绕政务服务便利化、简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程序、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强化政策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重点攻坚,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推动各项任务加速落地。二是加快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示范经验。持续擦亮“一件事一次办”品牌,全面推进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推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在商事制度、项目审批、政务服务、综合监管、跨境贸易等领域开展首创性、差别化、集成性改革探索,进一步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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