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鉴赏:
晏始为转运使,时天下见户不过二百万,其季年乃三百馀万;在晏所统则增,非晏所统则不增也。其初财赋岁入不过四百万缗,季年乃千馀万缗。晏专用榷盐法充军国之用。时自许、汝、郑、邓之西,皆食河东池盐,度支主之;汴、滑、唐、蔡之东,皆食海盐,晏主之。晏以为官多则民扰,故但于出盐之乡置盐官,收盐户所煮之盐转鬻于商人,任其所之,自馀州县不复置官。其江岭间去盐乡远者,转官盐于彼贮之。或商绝盐贵,则减价鬻之,谓之常平盐,官获其利而民不乏盐。其始江、淮盐利不过四十万缗,季年乃六百馀万缗,由是国用充足而民不困弊。其河东盐利,不过八十万缗,而价复贵于海盐。
先是,运关东谷入长安者,以河流湍悍,率一斛得八斗至者,则为成劳,受优赏。晏以为江、汴、河、渭,水力不同,各随便宜,造运船,教漕卒,江船达扬州,汴船达河阴,河船达渭口,渭船达太仓,其间缘水置仓,转相受给。自是每岁运谷或至百馀万斛,无斗升沉覆者。船十艘为一纲,使军将领之,十运无失,授优劳,官其人。数运之后,无不斑白者。
晏于扬子置十场造船,每艘给钱千缗。或言“所用实不及半,虚费太多。”晏曰:“不然,论大计者固不可惜小费,凡事必为永久之虑。今始置船场,执事者至多,当先使之私用无窘,则官物坚牢矣。若遽与之屑屑校计锱铢,安能久行乎!异日必有患吾所给多而减之者;减半以下犹可也,过此则不能运矣。”其后五十年,有司果减其半。及咸通中,有司计费而给之,无复羡馀,船益脆薄易坏,漕运遂废矣。
感悟:
刘晏作为中央的财政部长,可谓是捞钱有方。如前桑弘羊,做到了民不加赋而国用足。而且,这个刘晏,不仅精通经济学,而且精通的是经济社会学。
要造能用很久的超级好船,就给每艘船本来预算两倍甚至三倍的预算。这样,造船的人捞到了足够的好处,也就不会打材料的主意,船的坚固就有保证了。后来主管造船的,减了预算,就造不出来真正的好船了……
一方面,刘晏的这思维真的牛逼,另一方面,做事情的时候,脑子还得在这种社会阴暗面上面费这么大的工夫,也实在是一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