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
(2023年9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制定如下意见。
一、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强化系统观念,坚持久久为功,突出巩固提升和常态长效工作定位,把村庄整治和改善百姓生活结合起来,把环境提升和发展经济结合起来,把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和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结合起来,把乡村塑形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将蕴含于“千万工程”经验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推动全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整体提升,展现平畴沃野、山清水秀的风貌之美,鱼米之乡、产业兴旺的富庶之美,城乡融合、服务均等的时代之美,乡风文明、治理有序的人文之美,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多元价值,让生态绿色成为乡村底色。
——坚持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坚持规划先行,建设、运营、管护一体推进,准确把握阶段性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把人居环境改善与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文明新风培育等结合起来,注重时、度、效,推动全省乡村面貌整体提升。
——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锚定目标真抓实干,先易后难、层层递进,保持工作连续性和政策稳定性,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区域、分类型、有重点地加以推进,环太湖地区山清水秀、人文厚重,要彰显江南农耕文化底蕴,努力建设乡土中国、诗意江南的乡村典范;宁镇扬丘陵山区环境优美、大江大河,农业科教资源丰富,要努力把乡村建设成都市休闲、农业科技富集区;里下河地区水网密布、生态良好,要充分彰显灵动秀美的水乡风韵;沿海地区区位独特、资源丰富,要努力彰显滨海风貌和田园风光;黄淮平原辽阔平整、林田河湖交错,要充分展现平原大地景观,努力把乡村建设成为林茂粮丰的美好家园。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建成100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把3000个以上行政村、200个以上乡镇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自然村全覆盖,力争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无较大面积黑臭水体,住房条件加快改善,乡村更加美丽宜居;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3.4万元,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全部达30万元以上;城乡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通畅,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和谐度显著提升,乡村文明焕发新气象。
到203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人居环境生态宜居、生产生活设施完备便利、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可及、村庄风貌各具特色,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业强省基本建成。有条件地区梯次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到203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基本同步,城乡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显著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更高,基本建成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二、深化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
(四)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以行政村及新型农村社区为单元,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选用就近接管、集中或分散式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等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提高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探索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常态化垃圾排查清理机制。继续推进绿美村庄建设,大力推广乡土树种,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保护生物多样性。村及村级以下沟渠河塘治理要切实落实县负总责、乡镇具体落实的责任分工,结合公共空间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解决贯通、清淤、垃圾等突出问题,力争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五)集中连片整体提升村庄风貌。推进村庄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提升,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总结推广各地集中连片整治提升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托自然地理、河流水系、交通线路、重要景区等,跨村、跨镇、跨县一体推进自然要素和道路、村庄、景区、园区等生产生活要素整合更新,点线结合、以点带面、串珠成链。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在跨省域美丽乡村风景线培育上加强合作、实现突破。
(六)进一步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尊重农民意愿,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公共配套。在符合规划布局的前提下,优化建设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户合理合法建房需求。鼓励农民在规划发展村庄内自建翻建农房。在同一行政村范围,鼓励引导非规划发展村庄内、有实际住房改善需要的零散农户在规划发展村庄插建住房。鼓励或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设计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鼓励各地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创客空间等。
(七)深入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推动特色田园乡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所在行政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特色田园乡村片区。将传统村落、特色保护类村庄作为优先支持对象,加强重要节点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设计,保护自然肌理和传统建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强化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深入挖掘传统村落文化价值和文化竞争力,持续重塑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推进农文旅融合。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动态更新,实施挂牌保护,积极支持传统村落集中的地区实施整体保护发展。
三、持续壮大乡村产业,加快建设蓬勃发展、繁荣兴旺的活力乡村
(八)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依托乡土资源和产业基础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重点建设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4条省重点产业链以及水稻、生猪、小龙虾、食用菌等13条省级重点细分产业链,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基础好、潜力大、成长性强的市域县域特色链。编制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目录,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培育农业全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骨干企业,引导向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
(九)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和集群集聚发展,高水平建设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突出“鱼米之乡、苏食天堂”鲜明特色,大力推进新型食品集群和酿造、功能性食品产业链培育发展。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实施江苏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建立以区域公用品牌为依托、优势企业品牌为支撑、优质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体系。鼓励探索县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允许在乡村布局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纳入村庄规划编制统筹考虑,优先依托规划发展村庄进行布局。
(十)积极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美丽乡村+”农业、休闲、非遗、民宿、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突出“乡产”“乡游”“乡食”“乡宿”,开发形式多样、个性突出的业态和产品。因地制宜建设休闲农业精品区,深化拓展“水韵江苏”“苏韵乡情”品牌内涵,持续办好省乡村旅游节。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直销直供、冷链配送、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模式。推广“苏农云”应用,开展农业数字化建设整市推进试点,大力发展乡村数字经济。
(十一)持续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大力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共建紧密协作的产业化联合体,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优化乡村就业创业环境和服务供给,建立有利于农民灵活就业和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制度,带动农民实现家门口增收致富。
(十二)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推广绿色农业种植方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科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处置。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积极培育高附加值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因地制宜推广直接还田、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多种还田形式。在水环境敏感区域加大夏季秸秆离田利用力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发展种养循环,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大力推进池塘生态化改造。
(十三)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学习运用浙江培育强村公司、实施片区组团、打造共富工坊等新模式,拓展生产托管、物业租赁等新领域,探索融合经济、“飞地”经济、服务经济等新路径。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完善新型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机制,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挥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作用,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对长期扎根乡村、为集体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休人员、返乡创业人员、企业家等,经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同意,可以参与集体收益分红。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建立经营管理人员绩效报酬与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量挂钩机制。继续依法有序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对集体经营性收入相对较低的薄弱村,实施千村提升攻坚行动。
四、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加快建设功能完备、设施完善的现代乡村
(十四)有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村组道路、快递物流、网络电商等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逐步实现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落实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加快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管护机制。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和冷链设施。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连片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加快城乡互联互通骨干河道治理,提升河湖治理管护成效。
(十五)促进乡镇和村居功能提升。加强县域内统筹布局,推动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强化县级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提升县级承载力。强化乡镇功能提升,加快美丽宜居小城镇发展,支持在乡镇发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稳步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推进村级为民服务空间融合,促进党群服务中心、村民活动中心、农村产业和农产品展示销售中心等集中整合。
(十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人口发展变化,科学配置和统筹县乡村公共服务资源投入,合理布局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快义务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鼓励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整合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县以下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加大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和困境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力度,抓好农村残疾人、精神病人照料服务工作,加强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
五、切实加强乡村治理,加快建设稳定和谐、文明有序的善治乡村
(十七)全面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持续实施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立健全“抓乡促村、整县提升”工作机制。全面推开“四议两公开”,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并向其他村干部覆盖,加大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培育工作力度,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知农爱农、业务精湛、群众认可的“新农干”队伍。
(十八)培育文明风尚。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苏系列活动。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推进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因地制宜打造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等文化空间,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新风”行动。
(十九)完善治理体系。完善以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经验做法,健全村民议事、村规民约等自治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运用数字化方式,探索乡村治理有效模式。积极争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强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开展法治建设薄弱村(社区)提升专项行动。
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高乡村建设和发展的效力效能
(二十)提升规划引领水平。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加强县域统筹,构建完善“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乡村规划体系。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分层分类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合理确定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目标、用地布局、风貌管控和建设任务。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合理确定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到2025年,已确定的规划发展村庄基本做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一般性村庄做到应编尽编。
(二十一)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制定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南,分区域明确工作重点和建设标准。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度任务清单,以目标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以集成提成效,强化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确保做一村成一村,做一片成一片。赋予县级更多的资源整合使用自主权。
(二十二)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入学习借鉴浙江注重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参与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推进乡村建设和经营。打造政银企村合作模式,探索信贷、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等有效方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盘活利用现有土地、集体资产等,在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等重点领域,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新农人”队伍,引导“农创客”下乡。积极实施涉农专业订单式定向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打造“乡村工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聘请乡村职业经理人。
(二十三)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厘清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的责任和边界,合理划定“公事、共事、家事”,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评选活动,通过积分奖励、命名激励,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清洁家园、美丽庭院等活动。鼓励农民发展庭院经济,培育家庭工厂、手工作坊等,推进与休闲农业、民宿旅游等融合发展。坚持量力而行,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提供坚强保证
(二十四)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完善乡村振兴推进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由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具体实施。
(二十五)强化要素保障。省级财政整合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专项资金,聚焦补短板、强弱项,突出巩固提升、常态长效,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视各地建设进展、投入情况、管护成效等进行差异化奖补,对达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求的行政村、乡镇给予奖补,并对综合提升的行政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运维管护费用给予补助,专项资金由县(市、涉农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各市、县(市、涉农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土地出让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益等,应安排一定比例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强年度新增用地计划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规模的统筹安排,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市县应安排不低于省下达新增计划的5%用于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积极探索实施点状供地等灵活供地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及时满足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
(二十六)开展考核表彰。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实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予以激励,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浓厚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2023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