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工商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结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决定在全省开展“抓生态环保促绿色发展”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类型

(一)各级政府层面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创新性措施及工作机制等。

(二)企业层面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案例。

二、报送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生态环境局、工商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案例的征集、筛选、报送等工作。案例要聚焦主题、内容真实、观点鲜明,有数据、有分析,重点突出实际成效,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可推广性。

(二)严格推荐标准。要加强对上报案例的审核把关,对环保手续不完善、近三年内因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且未完成整改的、出现重大环境信访或群体上访事件、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被列入环境信用黑名单等问题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报送。

(三)确保按要求报送。提供的案例类型请对应附件1,格式请参照附件2。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等内容。每市报送案例数量为8—10个,其中企业案例不少于5个。请各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案例报送工作,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和相关案例材料报省生态环境厅,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邮箱。

三、案例使用

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工商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案例进行筛选评审,择优选取100个案例汇编成册,广泛宣传,并印发全省学习借鉴。

联系人:综合处,单晓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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