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至今仍不知道零号病人是谁,病毒起源于何处。唯一能确定的是,这又是一种动物源性病毒。
竹鼠和獾,就是此次疫情中被第一时间点名的野生动物;随后,怀疑的目光又投向蝙蝠——17年前SARS的病毒来源。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相关决定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一消息顺应民心,但且慢振奋,究竟什么是野生动物?禁食野生动物的困难何在?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厘清。
“野生动物”从何谈起
野生动物,一般是指在大自然的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
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而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具体而言,我国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份名单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保护动物”,涵盖了1700多种野生动物。
但野生动物与人类的纠缠,不是从保护与被保护开始的。
人类真正意识到捕杀野生动物“有罪”,萌生保护之心,是从关注物种灭绝开始的。在农业文明诞生以前,并没有饲养动物一说,所有动物对人类来说都是野生动物。人类为了生存下来,必须猎杀野生动物。
而这种采集狩猎的生活方式所形成的思维,依旧保留在现代人的头脑中。
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直言,“人到现代还有这远古狩猎采集者的心,以及远古农民的胃”。这或许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解答,为什么总有人想尝尝野生动物的味道——野生动物在人类的潜意识里仍然有着生存、营养、探索等需求标签。这种无意识的内在需求不是现代文明能完全战胜的。
买卖来源于市场需求。否认人类与野生动物的纠缠史,把野生动物当作“野味”炸弹,并不利于我们从“需求侧”讨论问题的解决方案。
探讨滥食野味为何屡禁不止,该从何而止,还要从思维意识的转换开始。
从保护意识到安全意识
显然,关于野生动物的概念,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定义。我们反复讨论如何保护野生动物,是基于环保的考量,忽视了野生动物作为病毒宿主对人类生命健康的威胁。
野生动物的保护名单,在疫情面前呈现出了明显的不足。
如蝙蝠、鼠类等大量传播疫病的高风险物种,就不在上述任何保护名单之内,也就不在保护管理范围内,这就使得它们容易钻着法律漏洞,大量进入野味市场,成为传播、扩散疫病的隐患。
我国过往对野生动物的划分,明显以“环保”为第一关键词。而此次疫情,则迫使我们更多地从“安全”角度出发去思考人与野生动物的关系。
讨论安全问题,还是从明晰野生动物的名单开始。
在2003年SARS疫情爆发后,国家林业局发布了第一份《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下称“2003年《名单》”),名单中规定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可在获得驯养繁殖资格后,用于商业性经营利用,其中包括仅供观赏的金鱼、鹦鹉,也包括平常市场上常出现的牛蛙和甲鱼。
但值得注意的是,该份名单中除了13种“仅供观赏”的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之外,其它均未被法律明确禁止食用。
如今,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截止3月1日,新冠肺炎病毒已被确认是一种动物源性病毒。蝙蝠似乎是该病毒的宿主,但中间宿主尚未查明。此前,还曾点名怀疑病毒来源是竹鼠和獾。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其中两个“全面禁止”引人注目:
1. 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上文“三有保护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2.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疫情发生后备受关注的竹鼠,就是“三有保护动物”其中之一。
按照《决定》的初步要求,无论华农兄弟有什么充足理由,都不能再吃竹鼠了。
除非,竹鼠被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成为家畜家禽。
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或许将是一份决定竹鼠何去何从的名单。上一次修订《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是在2014年,名录涵盖159个畜禽品种,除常见的猪、鸡、鸭、鹅、牛、羊等,还包括吉林梅花鹿、中蜂、东北黑蜂、新疆黑蜂、福建黄兔、四川白兔等。
简单来说,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就是今后的白名单。名单中有的才能吃。
“能不能吃竹鼠”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这种野生动物在国内有大规模的人工繁育和饲养,而且市场上销售的竹鼠基本上都是人工饲养的。
关于人工繁育,除了2003年《名单》以外,此前只有梅花鹿、马鹿、鸵鸟、美洲鸵、大东方龟、尼罗鳄、湾鳄、暹罗鳄、虎纹蛙等9种野生动物列入2017年公布的第一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被纳入人工繁育范围。竹鼠则长期处于灰色地带。
但由于《决定》中明确了禁止食用“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这些动物是否可以依法依规继续食用,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解释说明。
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已在起草制定中,争取尽快报批公布。
清晰的名单是立法的基础,也是管理和执法的依据。
无论是“纯野生”还是人工繁育饲养,安全的关键还落在检疫环节上。
目前,农业部门制定的检疫标准都是针对家养动物的,大部分野生动物类群(如竹鼠)并没有检疫标准可参考。这也是为什么“网红”华农兄弟的竹鼠不能放在网上售卖:不是养殖户不主动接受检疫,而是地方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开不了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在严格区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之后,针对野生动物的黑白名单清晰之后,就应该出台相对应的检疫规程,明确相关执法部门,才能有效把关野生动物的猎捕、运输、驯养繁殖和经营等各个环节。
做好检疫,才能真正从安全角度面对野生动物。
切勿“一刀切”
疫情面前,所有人都战战兢兢。但最令人担心的,是接下来可能出现的“一刀切”决策。
“一刀切”决策与现实的冲突在于,解决问题的逻辑,往往与产生问题的逻辑不一致。整体逻辑上的错位,必然会导致链条上的各环节出错。
解决野生动物的问题,以何为出发点,何处是突破口,哪些是重点问题,以上答案都是以整体逻辑为基础的。
人们捕捉或养殖野生动物,并不以制造疫情为目的。2020年中国步入战“疫”之春,多个国家接连“遭殃”,这不是某一群体的阴谋诡计——即使是阴谋,也是大自然对人类不定期的“报复”。
野生动物交易屡禁不止,是因为在捕猎者和养殖户看来,病毒传播是偶然的;而一遇上由此引发的重大疫情,就偏向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是因为在立法者和管理者的潜在逻辑里,野生动物的病毒传播就是个必然结果。偶然性与必然性,一向是旗鼓相当的对手。
从必然性出发,就难以全面考虑问题产生中的每一环节,容易伤及无辜。
管控上的迅捷便利,间接导致的可能是养殖户的倾家荡产。要知道,竹鼠养殖在我国脱贫攻坚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早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链,一直为各级政府部门认可和鼓励。
试想一下,如果从立法上就开始一刀切,那在执法环节上恐怕只会进一步简化。滥杀滥捕野生动物的“在野党”毕竟难以抓拿归案,为了“冲业绩”、“交作业”,执法部门会不会把矛头对准养殖市场和宠物市场呢?野生猎人们依旧举起猎枪,而中央七套中农民们曾经的“致富经”,则要面临被一锅端的危险了。
此前,国家林草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月26日,全国各地林草系统收缴野生动物39000多只。希望这种大范围的清理整治,能够对疫情的预防与防护起到坚实可靠的作用,而不是错手伤害了无辜的野生动物和广大的养殖户。
法律已出,但该如何细化管理和兜底保障,真正的困难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