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59号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十三五”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建设实施方案》(粤教高函〔2016〕128号),为继续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转变部门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将学校对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管理由事前评审变为事中、事后评估与监督,推动管理重心向下转移,充分发挥二级单位在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与教改项目管理和实施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根据国家级、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确定以下立项原则:
(一)顶层设计、加强统筹
由学院(系)、附属医院根据本科教育发展和建设规划,对本单位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实施。对本单位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后确定立项,针对各子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进度、经费分配及使用、过程管理、绩效考核等统筹规划,合理使用建设经费,确保经费使用效益,集中优势资源与力量打造教学品牌。
(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坚持从深入研究分析教学改革实际问题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重点解决学校、院(系)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项目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特别是围绕加强专业评估与认证、本科卓越人才培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课堂教学创新等环节进行新探索、新努力。
(三)坚持原创、适度前瞻。
充分总结已有成果,大胆突破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改革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适度超前研究和实践,引领教学改革的发展。
(四)应用驱动、共建共享。
将成果的实践应用作为项目建设的内在驱动,推动项目建设成果反哺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扩大成果受益面。
三、项目规划和经费管理
学校将转变项目管理方式、项目立项方式及项目经费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大二级单位管理自主权,建立学院为主体的项目管理机制。
(一)项目管理及立项方式
学校确定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方案,组织对项目的整体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价,管理项目总经费预算和决算,推广项目建设成果。
各二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进行整体规划、过程管理、经费分配和使用、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以及预期建设目标的达成。各学院(系)、附属医院通过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及论证(建议论证以答辩方式进行),自主安排立项。根据《2019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各子项目立项标准,确定项目立项清单及预算金额。
各学院(系)、附属医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作为本单位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的总负责人,总负责人对项目管理的职责包括:
1.负责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规划、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
2.负责统筹管理各子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进度、经费分配及使用;
3.负责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及时总结,形成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并推动项目建设成果的应用。
(二)项目年度考核及结题验收
学院确定项目建设任务,并确定各项建设任务的考核目标,形成项目建设任务书。学院根据建设任务书对各类子项目进行年度考核或结题验收,并向学校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三)经费管理方式
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建设任务书,综合各单位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统一测算确定各单位总资助经费额度。
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所属单位与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经费不再分配到各个子项目,而是以打包整合的方式下达至学院(系)、附属医院进行建设和管理。
学院(系)、附属医院的负责人或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该单位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经费分配和使用的总负责人,负责人对经费管理及使用的职责是:
1.统筹安排建设经费,并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按财务规定审批项目经费,项目开支报销程序实施总负责人“一支笔”签字负责制度,并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任;
3.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申报限项
各二级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子项目的申报做适当限项要求。建议:作为负责人和参与者,本年度承担各级各类在研教学项目3项及以上的,本次不得申报。
四、项目类型
2019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建设项目类别,主要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需要,统一规划布局后确定申报项目类别。2019年度我校可立项的子项目类型包括:“一院一课”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优秀本科生境外交流项目、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各类别建设重点详见《2019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一)“一院一课”建设项目。该项目采用培育、自评自建、专家评估、学校认定的方式,旨在树立核心通识课程标杆(核心通识课程建设指导标准见附件2),推进核心通识课程管理模式、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改革,落实课程开设单位建设和管理核心通识课程的主体责任,引导通识课程的内涵建设,有效提升核心通识课的课程质量。
“一院一课” 的建设经费为5万元/年,已打包到院系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总体经费中。该经费仅用于“一院一课”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建设周期结束后,学校根据院系认定为“一院一课”课程的数量和质量对该项质量工程进行评估。
(二)教材建设项目。旨在推进我校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教材建设能体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领域较高的教学水平。教材建设每项建议资助10万元,建设周期建议为2年。
(三)课程建设项目。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以及校外高水平师资课程建设等项目。
在线开放课程鼓励通过视频课程建设,传播科学技术前沿知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推动本科教学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精品视频公开课每门建议资助6万元,建设周期建议为2-3年。精品资源共享课每门建议资助6万元,建设周期建议为2-3年。
校外高水平师资课程资源引进项目,旨在进一步丰富我校本科专业课程资源,增进专业教学与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领域和行业、产业的联系。要求引进相关学科专业核心课程、行业或产业特征强的专业课程。
(四)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旨在通过教学团队建设,推动我校教师教学研究、教学水平的提升。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具有教授职称,具有较强的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且近五年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较多。团队带头人应有较强的团队建设意愿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并长期致力于团队建设,熟悉本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工作,为本学科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团队应具有良好的梯队结构,老、中、青结合,可持续发展趋势好;团队学缘结构、职称结构、知识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团队成员整体素质高,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高,具有良好合作精神。建议每个项目资助15万元,建设周期建议为3年。
(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重点支持面向学科专业大平台进行跨专业建设,创新教学理念、明确培养目标,构建独特和完整的人才培养模式,突破旧有框架,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综合配套改革,为各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条件。每项建议资助30万元,建设周期建议为3年。
(六)优秀本科生境外交流项目。旨在进一步推动我校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鼓励院系积极发掘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培育优秀本科生境外交流项目,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七)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改革项目将与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衔接,重点支持一线中青年教师围绕教学实践开展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检验和运用。建议每项资助2-4万元,项目建设周期建议1-2年。
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我校有关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建设的经费管理精神,对2019年立项建设的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获得的专项经费,须在当年执行完毕。经费支出范围含设备费、材料费、办公用品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与本科教学改革相关的费用。不得开支的范围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土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提取项目管理费、偿还学校债务及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经费使用范围详见《中山大学本科其他教学专项经费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3)。根据学校重点发展项目预算编制要求,项目在编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使用的支出科目请参照《支出预算科目列表》规范填写(详见附件4)。
六、立项流程
(一)院系统筹推荐。各二级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自主规划设计,在单位内部通过开展前期的答辩、论证、遴选等工作,确定拟立项的子项目。各二级单位须编制项目总体建设方案,确定子项目建设任务、数量、资助经费、实施计划、考核指标、评测方式方法等,形成《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建设任务书》(见附件5),并报送教务部。
(二)学校集中复核。对于各二级单位推荐的项目,教务部原则上不再进行评审,重点对各单位提交的《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建设任务书》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合格的建设任务书,院系需调整修改并重新提交教务部。
七、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述要求准备和审核申报材料。
(一)时间安排
1.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7日: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及论证(论证建议以答辩方式进行)。
2.2019年4月23日前:各单位提交本单位的《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建设任务书》。
3. 次年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另发通知)。
(二)材料要求
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建设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方式“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建设任务书。联系人:丘小珍,电话: 84112404,电子邮箱:jwbzlk@mail.sysu.edu.cn,办公地址:南校园生物楼229。
为保证项目的年度执行进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
附件:1.2019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申报指南
2.核心通识课程建设指导标准(试行)
3.中山大学本科其他教学专项经费暂行管理办法
4.支出预算科目列表
5.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建设任务书
教务部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