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广西六堡茶及特色优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6日
加快推进广西六堡茶及特色优势茶产业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茶产业是天然的一、二、三产融合产业,广西是中国重点茶区之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茶产业发展,明确提出大力支持企业把六堡茶产业做大做强,努力把茶产业发展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广西六堡茶为引擎,推进广西优势特色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广西千亿元茶产业,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茶产业发展和“茶船古道”的重要指示,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茶产业提质增效为目标,紧紧抓住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机遇,打造广西千亿茶产业,促进广西特色优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通过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提品质、创品牌、扩营销,加快促进茶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把我区打造成为全国最重要的六堡茶、茉莉花茶、早春绿茶等特色茶优势区域。力争到2025年,全区茶园面积发展到300万亩左右,其中适制六堡茶茶园面积140万亩;一产产值200亿元,二产产值300亿元(其中,规上企业产值100亿元),三产产值500亿元,综合产值突破1000亿元,其中梧州六堡茶综合产值达到550亿元。
重点茶类发展目标任务表(2025年)
茶类
重点区域
面积
(万亩)
产值(亿元)
一产
二产
三产
综合产值
六堡茶
梧州、桂林、贺州、横州区域
140
100
150
300
550
绿茶
柳州、贺州、贵港、南宁、百色、钦州等区域
50
25
50
50
125
红茶
百色、南宁、贺州、柳州、来宾等区域
70
50
70
70
190
茉莉花茶
横州等区域
30
20
55
120
195
桂花茶
桂林等适宜区域
10
10
20
紫芽茶
贺州等适宜区域
10
10
10
20
40
其他
防城港、崇左、钦州、来宾等
10
10
20
合计
320
215
345
580
1140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现代茶园基地建设。加快优良品种选优育优步伐,推进茶树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无性系茶树良种,加快建设标准化茶园,推广普及高效优质生态栽培技术,加强平衡施肥、农药减量化、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新技术应用,其中适制六堡茶茶园基地以梧州、贺州等地区为重点。加强新建茶园配套设施建设,建成一批产业融合度高的标准化茶园。鼓励开展智慧茶园、数字化茶园建设,实施茶园物联网和可追溯体系建设。茶园种植基地应使用园地、未利用地等土地,不得占用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
(二)提升茶叶加工水平。推行清洁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现代加工模式,引导和扶持企业改善加工厂房生产环境,更新机械设备,建设标准化茶厂。加大六堡茶、茉莉花茶龙头企业扶持力度,通过组建、引进和扶持龙头企业开发茶叶精深加工产品,推动茶叶资源综合利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三)推动桂茶品牌建设。着力开展桂茶公用品牌建设,通过打造核心区域公用品牌和扶持优秀企业品牌,提升桂茶品牌知名度。完善品牌建设体系和机制,整合优化“广西六堡茶”等公用品牌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深入挖掘各茶区特色文化资源,举办六堡茶、茉莉花茶等茶叶节庆活动等,推动优势产区品牌创建。
(四)建设桂茶营销体系。支持各地建立茶业专业市场,支持梧州打造梧州市六堡茶交易中心和建设具有评估、抵押、交易等金融功能的六堡茶公共茶仓。鼓励支持茶企参加展销展示活动,在全国开设桂茶形象连锁专卖店,引导桂茶进入国内重要茶叶销售渠道,支持六堡茶、茉莉花茶作为“广西好嘢”农业品牌、“广西特产行销全国”系列活动的重点扶持对象。
(五)强化茶科技支撑。支持茶产业技术创新,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企业发展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推进科研平台建设,建成国家黑茶(六堡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组织攻关一批六堡茶关键核心技术,力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
(六)加强茶文旅融合发展。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官方媒体与自媒体资源宣传推介桂茶特色文化,讲好茶船古道历史文化故事,利用广西长寿文化讲好广西绿色健康茶文化故事。通过建设观光茶园、茶文化场馆、大型茶文化演艺展等促进茶文旅一二三产融合。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绿色高效茶园建设工程。
1.支持茶树良种选育繁育。支持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在重点茶区联合建设广西茶叶工作站、广西茶叶良种繁育中心。到2024年选育出3—5个优良六堡茶品系,争取至少2个优良品系获得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权。适度引进区内外适制六堡茶茶树良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划定适制六堡茶、绿茶、红茶等茶树品种和种植区域,配套适制性专用品种。(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自然资源厅、科技厅、财政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2.支持茶园基地建设。金融机构根据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给予相应贷款支持,于茶园验收后一次性拨付到位。鼓励支持茶园基地开展绿色、有机认证。鼓励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共建茶园基地,完善茶企茶农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辐射带动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自然资源厅、财政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3.强化茶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茶园路网、水利、轨道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等设施建设,改善茶园生产条件。推广先进适用茶机,开展茶园管理、采摘等农机农艺结合模式试验示范推广,推进茶叶生产机械化。建设智慧茶园、数字化茶园,加强茶园物联网和可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大数据发展局、林业局、农机中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4.古茶树及野生茶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强茶树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发掘利用工作。开展古茶树、野生茶树、六堡茶群体种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建立古茶树及野生茶资源档案。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打造野生茶、古树茶等高端品牌。利用古茶树以及野生茶资源,开展茶旅融合项目,发挥其经济效益。(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二)实施茶叶加工水平提升工程。
1.提升茶叶加工能力。大力实施毛茶产地初加工,支持在茶园基地配套建设茶叶标准化初制加工厂,每个产茶村均建设300平方米以上清洁化初制加工厂,所需用地按茶园面积2%—5%的标准优先批准使用,最多不超过10亩。符合条件的梧州六堡茶相关园区管委会和国有企业,按照质量高标准、用地集约化、功能现代化要求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研发楼等,按不超过800元/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建设一般性标准厂房按不超过500元/平方米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北部湾办、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2.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施“龙头带产业、产业兴龙头”战略,以六堡茶为重点,选择10—15家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将其培育成为科技型、外向型、带动型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建设。依托区域品牌,以广西农村投资集团为主体,通过兼并、收购等措施,推动组建大型茶叶集团公司。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国内领先的茶业企业到梧州投资六堡茶产业。对六堡茶生产企业发展壮大给予奖励,对规模以上的六堡茶工业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新入库的规模以上六堡茶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转专业、当年入统当年退库企业除外)。支持企业股改上市,参照自治区扶持企业上市有关奖励办法实施,优先培育六堡茶企业上市。重点支持六堡茶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到2025年,茶叶类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以上(其中六堡茶企业4家以上)、自治区级龙头企业25家以上(其中六堡茶企业15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规模茶叶企业50家(其中六堡茶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3.聚焦产品精深加工。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开发茶叶新产品,大力发展六堡茶等茶叶精深加工及茶叶衍生产品,延伸产业链。力争到2025年有5家规模以上(其中六堡茶企业3家以上)茶精深加工企业投产并有产品面市。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购设备或技改企业,给予不超过设备投资部分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4.推进桂茶集群集聚发展。进一步明晰各地茶类发展重点,率先形成地区集聚优势,避免无序低效竞争。支持各地加快建设茶叶产业园区,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和配套设施。重点支持广西六堡茶产业发展集聚区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建一批茶叶小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田园综合体、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示范聚集效应。到2025年建设1个六堡茶农业科技园区、1个茉莉花茶集聚区,建设以茶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10个以上(其中茶叶产业强镇5个以上),建设以茶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县级以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30个以上(其中六堡茶产业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15个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5.大力发展瑶山打油茶。在桂林、柳州、贺州等民族地区推动打油茶产业发展,扩大茶叶、生姜、花生等油茶原(辅)料种植规模。到2025年,瑶山打油茶适制茶园面积发展到3万亩,一产产值达10亿元。构建油茶加工产业园区,加快油茶系列食品、便捷型产品等的研发,二产产值达15亿元。挖掘我区打油茶历史文化,推动民族油茶文化、旅游和康养产业多元化发展,三产产值达75亿元。打油茶综合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三)品牌提升和营销体系建设工程。
1.打造桂茶公用品牌。出台桂茶品牌整合工作方案,构建“公用品牌+核心区域品牌+企业产品品牌”三位一体的桂茶品牌体系,努力打造“广西六堡茶”“梧州六堡茶”“横县茉莉花茶”等优秀区域品牌,带动“三鹤”“中茶”等一批优秀企业品牌形成品牌矩阵,扩大桂茶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2.加强茶叶展销和推介。办好广西茶叶博览交易会、中国(广西)六堡茶斗茶大会、横县茉莉花文化节等节会活动,自治区对包括茶船古道·新丝路六堡茶宣传推介活动在内的桂茶展示展销等大型茶事活动给予适当支持,鼓励支持全区茶叶企业参加国内外的茶博会、茶叶展销会。对使用区域公用品牌统一标志参加展示展销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电局、商务厅、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3.建立市场营销体系。支持各市新建或改造专业茶叶市场。支持梧州市打造特色化、专业化的茶业交易中心,在以六堡茶为主要经营对象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经营其他具备条件的广西特色茶产品。建立由专业茶叶市场、品牌形象店、电子商务组成的营销体系,加强营销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具有评估、抵押、交易等金融功能的六堡茶公共茶仓。扶持企业在省会以上城市开设六堡茶形象店。借助国内大型茶叶销售企业、京东六堡茶商城等网络销售平台,提高六堡茶的市场占有率。到2025年,实现六堡茶在全国地级市茶叶终端基本覆盖。(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4.加强主题宣传策划。建立多元、长效、立体的茶产业宣传推介体系,利用各类主流新闻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电商平台以及各类展会、推介会等开展茶产业宣传,推广茶叶包装、茶配套、旅游伴手礼等,讲好“茶船古道”、生态资源、民族文化、长寿故事等,持续开展“广西好嘢”等品牌宣传推广。(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四)产业融合和茶文化提升工程。
1.提升茶旅融合程度。结合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在南宁、梧州、百色、柳州、贺州等重点产茶区打造综合性生态观光茶园,鼓励龙头企业流转茶园、建设茶园,吸引消费者成为“茶园主”,探索消费者茶叶定制模式,提升茶园综合经济效益。打造 “茶船古道”“好一朵横县茉莉花”等文化旅游经济带观光项目,纳入自治区层面宣传推广的重点旅游线路,并统筹资金支持。支持六堡茶“茶船古道”申报自治区级以上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林业局、科协,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2.开展茶文化场馆建设。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茶文化场馆,依托现有博物馆或文化场馆进行统筹整合,支持建设六堡茶博物馆、茉莉花文化馆等专业茶文化场馆。支持建设六堡茶文化馆。鼓励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兴建各种类型的茶文化园区,鼓励在校园、社区、企业、乡村等科普宣传茶文化,实现茶产业与茶文化相互融合促进。(责任单位: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教育厅等)
3.打造一批大型茶文化表演项目。以梧州六堡茶、横县“中国茉莉之乡”“昭平红”等为背景,打造一批融自然景观、茶文化及民俗文化于一体的大型茶文化表演项目,培育茶文化精品。重点打造六堡茶“茶船古道”大型情景剧表演。(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4.大力发展茶配套产业。根据我区特色资源,大力发展茶具、茶包装、茶机械设备制造等配套行业,为产业突破发展提供保障。在包装方面,制定广西茶叶品牌包装标准体系,对不同区域公用品牌、不同品质茶叶分别制定统一的包装、贮运等标准,提高包装产品标识规范程度,利用我区钦州坭兴陶、北流瓷器等优势特色茶配套资源,在包装设计、茶具使用等方面打造桂茶整体形象。在茶叶机械设备方面,支持茶机企业加快研发制造和应用适宜广西山区的轻简化、智能化茶园作业机械,推广采茶机、修剪机、割草机等茶园耕作装备,推进茶叶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提升茶叶生产效益。(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五)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1.构建标准体系。加强从茶园到茶杯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形成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全覆盖的茶业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保护产品质量特色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加大支持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力度,进一步提高茶叶企业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2.加强标准执行。茶叶主产区广泛宣传、指导茶叶企业学习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推动授权企业按标生产、对标检验,强化品牌管理,推进我区茶叶标准化进程。(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科技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3.加强市场监察。支持第三方检测平台对茶叶质量安全进行检测,支持梧州市筹建国家黑茶(六堡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加强质量检验检测,推动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控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六)科技创新提升工程。
1.加强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攻关。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合作平台,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机制。支持六堡茶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人才小高地等平台载体,支持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梧州六堡茶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开展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自治区支持开展六堡茶茶树新品系选育、茶园智慧高效栽培技术、智能化生产线等科技创新研究。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围绕市场需求和产业短板,开展关键技术基础性研究与重大项目攻关。(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安排自治区本级科技资金支持茶产业技术创新。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到2025年发展15家茶叶企业(其中六堡茶企业5家以上)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七)产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非遗传承人培养。培育具有传承技能、示范带动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六堡茶制作技艺传承人,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上一级非遗传承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讲习所,逐步形成国家、自治区、市、县不同层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2.加强制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六堡茶劳动模范、制茶大师、广西工匠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树力度,支持建立“制茶大师工作室”“广西劳模人才创新工作室”,培养一批具有核心带动作用的“能工巧匠”。(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3.加强茶学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支持区内高等院校加强茶学专业建设,加深与国内高水平科研院所、高校交流合作。自治区每年统筹相关专项经费,支持重点产茶地区筹建“六堡茶现代产业学院”和“广西六堡茶职业(培训)教育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等)
4.积极开展广西茶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培,培养广西茶行业高技能人才,积极组织参加全国茶行业技能大赛。自治区统筹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预算资金支持茶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等)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自治区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自治区各相关单位业务资金围绕专班确定的茶产业发展方向做好配套安排,形成全区上下一盘棋发展格局。
(二)资金保障。整合自治区各相关部门涉茶扶持资金,对茶产业发展项目予以补助。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利用好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充分运用“桂惠贷”政策给予2或3个百分点利率优惠支持,鼓励各类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投资茶产业项目。鼓励合格投资者和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涵盖茶产业的特色优势产业、科创投资基金,支持我区特色茶产业发展。支持各县(市、区)按照涉农资金整合有关政策,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用于茶产业发展,重点用于当地具有比较优势的茶产业发展。加大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自治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六堡茶产业经营主体加大支持力度,创新反担保措施。对有稳定订单的经营主体探索以未来收益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对品质好、市场接受度高的产品,参照市场公允货值核定反担保物价值,努力满足茶企发展所需资金。
(三)用地保障。加大茶叶产业集聚区土地供给力度,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各市、县(市、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保障企业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六堡茶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各市、县(市、区)的农副产品加工园区用地指标,统筹使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预安排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以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投资超过5亿元的,可优先保障用地。
(四)监管保障。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标使用管理等问题,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茶叶生产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构建全产业链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支持建设第三方检测平台,加强质量检验检测,推动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