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仟众合油脂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盘锦仟众合油脂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吨动物饲料油脂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经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报告表”编制较规范,依据充分,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选择准确,污染工程分析和评价结论可信,环保对策措施可行,符合环评导则要求,可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盘锦仟众合油脂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盘锦高升经济区起步区建设年生产2万吨动物饲料油脂提取项目。项目租用盘锦鹤乡旺升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厂房及空地进行建设。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000m2,设生产车间1000m2、一座锅炉房70m2、一间实验室70m2、一个工具库36m2、一座配电室10m2及一座冷库300m2((租用盘锦鹤乡旺升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冷库,用于暂存原料,采用电制冷),项目年生产动物饲料油脂2万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内容、环保目标 、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油烟采用冷凝+1、2号油水分离器+碱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7m高排气筒排放的处理工艺,车间废气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项目配套1台4蒸吨导热油炉以清洁燃料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有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冷凝水、喷淋塔废水及地面清洗水。废水排入盘锦鹤乡旺升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站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
项目声源主要集中于生产车间内,利用厂房隔声及基础减震、加强日常生产运行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再利用。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瓶、废培养基、废导热油、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建设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后,要按照环保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正常运行,由县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期环境监管工作。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355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