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事关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入新发展阶段,如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成为各地普遍关注的焦点。

促进农民增收的外地经验

邓州市电商“三步棋”助力农民增收。一是健全完善电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市级电商服务运营中心、乡镇电商服务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站三级网络,实现电商综合服务及物流配送网络市、乡、村三级畅通。二是设立线下体验中心。对接50余家企业,筛选十大优质特色产品,设立线下体验中心,通过全新闭环农产品电商供应链模式,让优质农产品从生产基地直达消费者餐桌,助力线上产品销售。三是打造特色品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商标注册、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文化挖掘和科技创新等手段,培育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特色品牌,组织专业的直播运营团队进行策划包装,助推农特产品“走出去”,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徐州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一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加快培育以经营主体为服务对象的农业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土地规模流转,营造主体发展的良好条件,推动新型经营体系建设向纵深开展。二是推动主体抱团发展。按照“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思路,促进各类主体抱团发展、集聚创业,互惠互利,填补单个主体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足,形成农业产业联合发展的良好态势。三是坚持典型示范引领。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大规范指导力度。综合考虑资源条件、行业特征、农产品特点,引导家庭农场合理确定经营规模;加大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市级示范社进行动态监测,对运行质态不佳的取消其市级示范称号;持续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着力清理“空壳社”。五是实施银企助农合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加大金融贷款、融资支持力度,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六是搭建展示展销平台。通过举办新型经营主体电商直播大赛、组织合作社产品参加省合作社产品展销会等方式展示推介优质产品,拓宽农民合作社产销对接渠道,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淮安市创新思路举措,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实施强村富民帮促行动。制定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实施意见》,持续开展“阳光惠民”走访,党员干部与低收入农户精准结对帮促。制定防返贫保险规范发展《意见》,扩大防返贫保险由低收入人口向所有农户覆盖。二是推进低收入村经济发展。加强对重点帮促村的帮扶,市县财政对重点帮促村每村补助不低于60万元。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保险,探索撬动金融资金,为村级发展引入源头活水。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确保村级收益。三是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开展用工服务月活动,引导农民工留乡就业,帮助全市各类企业招送工人。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发放农民创业贷款、小额信贷,加强对有创业意愿脱贫人口的扶持。四是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深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农民和村集体双增收。试点“三变五合”(“三变”即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五合”即组建资产、土地、劳务、置业、旅游股份合作社)、“农业公司+村股份合作社”、“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新模式,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促进农民增收。

南充市壮大集体经济、支持返乡创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一是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民增收。大力推进“企业+集体+农户”“股份+劳务+资产”等利益联结模式,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大力培育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农民创新创业等方式,不断拓宽增收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多种经营业态,拓宽增收渠道。创新发展方式,对农村产业优化重组、整合集成、交叉互渗,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产业范围,增多产业功能,提升产业层次,不断生成新业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村民变成股民、产业工人,不断增加收入。三是出台优惠政策,支持返乡创业。把支持返乡创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出台扶持政策,搭建创业平台,制定金融扶持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加强创业培训,多措并举吸引、鼓励和扶持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

对我市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农村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推动多项助农惠农政策落地见效,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74元、增长11.2%,增速位居全省第1位。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比2.80:1,较上年(2.88:1)缩小0.08,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从2021年农村居民收入四项构成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工资性收入占主导地位,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80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43.7%。二是转移净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4314元、占可支配收入的32.5%(较上年29.5%提高3个百分点),增长22.7%(较上年17%提高5.7个百分点),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驱动力。三是经营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补充,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04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2.9%,较上年增长12.1%。四是财产性收入占比较小且保持稳定,全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19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0.9%,占农村人均收入比重仍然很低,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不明显。

当前,促进农民增收,仍然还存在农业生产基础薄弱、组织化程度低,农民文化素质有待提高、就业形式单一,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推进乡村振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突出重点发力,着力拓宽新渠道、挖掘新潜力、培育新动能,全力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共同富裕。

一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挖掘增收潜力。加快构建“3+4+N”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小木耳大产业式的特色产业。用好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农业科技和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高质高效生产。走品质农业发展道路,创建全国知名农产品供给基地,提升农产品价值。加快实施“百园百企千社千村”三年行动,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基地,培育、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打造全产业链,把农户镶嵌在产业链上致富增收。完善物流体系,叫响做靓“味见汉中”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进出城工程,推进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带动农民经营增收。

二是持续深化农村改革,释放增收动能。全面深化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抓好已出台各项改革衔接配套和下放权限的落实落地,释放改革综合效应。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推进“三变”改革和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利益联结合作机制,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着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鼓励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提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规范后续维护运营和收益分配使用,稳步提高农民财产净收入。因村制宜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政银企农合作,增加农民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助力农民发展增收。

三是强化就业创业扶持,拓宽增收渠道。制定促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的具体措施,利用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不停业”的窗口期,做好农民工就近就业的动员工作,力争更多返乡农民工留在本地务工。加大就业帮扶力度,转移带动剩余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促进农民增加工资性收入。对接市场岗位需求,有针对性组织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尤其是要对低收入家庭子女等群体开展免费职业培训,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公益性岗位安置,支持企业开发爱心岗位,对就业困难农户实施托底帮扶。全力支持创新创业,优化农村产业孵化的服务,加强技术培训和专业指导,吸引更多本土农村优秀人才返乡创业。落细落实减负稳岗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带动更多群众就近就业创收。

四是全面加强乡村建设,夯实增收基础。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向农村倾斜,扎实推进道路提升、供水保障、电网升级、绿化美化“四大工程”,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十镇创优、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状况。统筹推进省市乡村振兴示范县、镇、村创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支持“一村一貌”,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加快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发掘信息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潜力,赋能乡村振兴。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健全村级组织体系,提升干部“三农”工作水平和农村事务管理能力,推动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夯实农民发展致富增收的基础条件。

五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强化增收保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进一步推进各类惠农资金精准使用、精准发放,拓展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着力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最大限度释放财政涉农资金的惠农效应。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分类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精准政策体系,持续有效落实特困、临时救助、自然灾害、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基本救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统筹完善以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核心的农村社保体系,及时调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强城乡各项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提高公共保障覆盖面,缩小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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