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办案效率经验交流

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为提高效率,必须充分利用各种策略方法,这样才能使查案工作顺利进行,使案件得以快速突破,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抓住重点,选准突破口

案件调查前要认真讨论,分析案情,抓住主要矛盾,即重点抓住决定错误性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和在违纪案件中起主要作用的关键人物。这样才能使案件调查方向明确、目标一致、力量集中。然后,要选准案件的突破口。一是选择案件中处于从属地位、起次要作用、对问题后果负次要责任的人物作突破口;二是选择能够定性、比较可靠的薄弱环节作突破口。

我们在查处某国有垦殖总场党委书记、场长肖某受贿案时,群众来信反映的是肖某贪污受贿、用人唯亲、该场经济混乱等问题。根据线索,我们先到反映强烈的该场下属某分场初查,核实了该分场虚开木材砍伐工资结算单,套出了现金8000元。据反映,此款该分场已用于购买空调等电器送给肖某。肖某的问题是主要矛盾,但要直接突破有一定的困难。经过讨论,我们选定总场副场长冯某作突破口,因为他较年轻,刚被提拔,据反映,冯在该分场任正职时,经手送此8000元贿物给肖。

二、以快取胜,出奇制胜

以快取胜是解决违纪人员防查活动的有效办法。快则胜,慢则可能给违纪人员提供时间,贻误时机。一是初查要快,对反映举报的问题,要尽快抓住主要问题和主要证据;二是立案要快,在抓住主要证据之后,立即向领导汇报,尽快立案;三是调查取证要快,实行“二人主查,其他人员协助查,主查负责终结”的办法,分工把口,快速取证。在违纪者未及准备、没有防备、或正在思考对策时,对其疏于防守的薄弱环节,出其不意地迅速调查取得证据,使其再去堵塞漏洞已属不能,造成“棋错一招,满盘皆输”的心理状态,从而突破全案。对同一违纪案件的不同当事人,同时接触询查,必要时采取“两规”,使其不能互相串通,从而获取真实情况。

上述案件,我们快速找冯某谈话。冯某对虚开发票套出现金8000元一事不能自圆其说,后承认是向肖某送了贿物,并提供了旁证该分场司机。我们即兵分三路,一路继续控制冯,一路迅速找司机核实了此事,一路到有关商场了解该分场购买电器时的情况,并找经手人谈话,证实肖未到场,且未经手付款。然后,我们找肖谈话,肖某正在思考各种对策。我们直截了当让其说明家中购置大宗物品的情况。肖马上绞尽脑汁编造谎言说彩电、空调等物是在何时何处花了多少钱购买的。我们不动声色,作下记录。第二天,我们再询问其购买电器等物的情况,肖说得前后不一。我们当即戮穿其谎言,并告诫其,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后肖承认收受了下属分场的贵重电器。我们接着指出,肖不只是接受了贿物,还接受了现金。并指出,纪委分了多个组到调查,已掌握其受贿的证据。肖听后有些紧张,他挑自认为最易暴露最小的一笔2000元说了出来。此情况是我们未掌握的。肖说出此笔后,就咬紧牙关不再说话,以为自己不说就没事了。我们当即严肃指出,问题有证据,不承认也可以认定,并希望其坦白从宽,争取组织从轻处理。经过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上级批准,我们对肖予以立案调查,并宣布对其“两规”。

三、政策教育,心理突破

违纪人员往往都有案件隐藏深,不易查出的侥幸心理。要反复向其交待政策,讲清利害关系,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一定的客观压力,使其认识到对抗组织调查是徒劳无益的,从而如实地交待问题。在具体工作中,首先要注意心理攻势的技巧。在检查有关账目时,一定要有熟练的查账人员参加,当介绍这是某某会计师时,就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产生“纸包不住火”的想法,从而说出真实情况。在调查一些职务较高、能力较强的人时,要安排职务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参加,造成一种心理优势。在谈话地点的选择上,要选择其陌生和威严的环境,使之产生害怕感。其次针对违纪者不同的心理状态,要采取不同的政策攻势。针对胆小心理,要采取“导”的办法,多说服教育,宣传有关政策,这些人由于胆小怕事,往往会老实交待问题;针对顽固不化的对抗心理,要采取“攻”的办法,单刀直入,切中要害,严正指出其错误的性质和恶劣态度,推毁其思想防线,同时通过案件示范指明出路,消除对立情绪;针对犹豫不决的心理,要采取“激”的方法,这种心理的人占多数,要造成一种先交待从宽、后交待从严的心理压力,促使其尽快交待问题;针对知情人事不关己的心理,要阐明知情不报、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促使其说出真情。

上述肖某受贿案,对其“两规”后,纪委主要领导找其谈话,指出老实交待问题才是唯一出路,使其产生一种心理压力。然后,选择较偏远的一个单位的招待所,办案人员继续找其谈话。针对肖某对抗的心理,我们运用已掌握的证据,单刀直入,切中要害,对其“指点指点”,使其知道事已败露,掩盖下去已无意义,为争取从宽处理,只好老实彻底地交待问题。最后,肖某交待了索贿、受贿共计5万多元,并承认了与多名妇女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四、利用矛盾,各个突破

在群体经济案件中,既有当事人利益一致、抱成一团、搞攻守同盟的一面,又有当事人为个人私利互相猜疑、互相戒备、互相矛盾、人多漏洞多的一面。在查处这些案件中,应摸清当事人的不同心理,注意发现和利用矛盾,进行分化瓦解,达到各个突破的目的。一要善于发现矛盾。在当事人的利益、责任及人际关系中去发现矛盾。二要善于制造矛盾。要抓住机会,在当事人之间制造互相猜疑的气氛,使他们之间产生新的矛盾。三要善于使用矛盾。要利用对突破案件有价值的矛盾,从此打开突破口,促使当事人争先恐后交待问题,从而突破全案。

在查处肖某一案时,牵涉到该场下属某分场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单位领导挪用公款等问题。我们分析该分场机关人员有先来后到,利益分配应该有不均,因此,我们找了几位较后进该场的职工。果然,其中两位满腹牢骚,先发泄了对单位分配不公的不满,然后爽快地供出前一二年分别从“小金库”分得2000多元,还提供了一些收入未入账的线索,并说明了查证的方法。经批准,我们当即分组找该分场几名领导、经管“小金库”资金收支的会计、出纳等人谈话,同时进行调查,获取了该分场收入未入账的几张原始收据。对谈话对象,我们耐心做思想教育工作,分析他们各自的利益与责任,并有意识透露相互之间推卸责任的现象,使他们互相猜疑,出于考虑减轻自己的责任,都争先恐后交待单位“小金库”违法违纪的收支情况。

五、优势互补,联合办案

有些重大经济案件,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很难完成,需要检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联合办案。一是集中统一使用力量,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查办经济案件,情况错综复杂,内查外调的任务繁重,工作量很大。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力量组织起来,就能保证有足够的办案力量。二是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优势,形成办案的合力。经济案件的查处与一些业务部门密切相关,实行联合办案可以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增强整体效能。三是有效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缺乏手段的问题。查办经济案件必须有相应的措施和手段来保证。在联合办案过程中,由于司法部门提前介入,一经发现被调查对象有违法犯罪问题,或有违法犯罪的重大嫌疑,纪检监察机关便可随时移送,由检察机关立即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防止因互相推诿而丧失取证缴赃的时机。

查处上述案件涉及到财政、税务等方面的问题,我们提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人员参与调查,对发现下属分场私设“小金库”、偷漏国家规费、税收收入、伪造票据私分公款等问题,起了重要的作用。对肖某索贿受贿问题,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对其予以收审,并到其住处搜查,为获取物证、缴赃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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