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对一个城市的企业活动、外国投资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影响,是城市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而营商环境评价则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城市和各级政府部门对标先进,营造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格局。宁波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营商环境素来位居国内前列,深受国内外客商赞誉。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宁波必须勇立潮头,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打造国内一流、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
一、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基本情况
(一)概念内涵
自2003年以来,世界银行已经连续十五年发布年度全球营商环境报告,目的在于督促各国改善法律和监管环境,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为了解并改善全球的商业监管环境提供客观依据。经过多年的积累,世界银行已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指标体系,包括开办企业、施工许可、获得电力、产权登记、获得信贷、投资者保护、税收、跨境贸易、合同执行、破产保护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十一个方面,共12项一级指标,47项二级指标,以此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详见表1)。
世界银行把上海和北京作为我国营商环境评价的样本城市,其中,上海权重为55%,北京为45%。从2017年开始,两市聚焦减时间、减环节、减费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推出了一系列大力度的营商环境改革专项行动,大幅提高了市场主体的营商便利度,使得2018年中国的排名较2017年上升了32位,但仍然排在第46位,虽然我国营商环境纵向比已有不少改善,但营商环境仍是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
二、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构建情况
(一)国家发改委编制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2018年3月开始,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2),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构建了23个一级指标,并在22个城市进行了试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北京市在试评价城市中总排名第一。
1.营商环境评价时间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中要求,2018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19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年,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定期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
2.评价过程包括三个步骤:一是政府报送,政府总结自己的改革措施和实际进展,提供一套数据;二是提供企业样本,在一个时间段内,以涉及到政府服务事项的企业作为样本,委托第三方从样本中随机抽样做问卷调查;三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核验,对企业和政府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后,再对数据真实性进行评估和核验,最后形成评价结果。
3.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特点:一是对接世行,国际可比。完整吸收、整体借鉴世界银行12项指标,评价指标落实到可量化可比较的程序、时间和费用上,评价方法与世界银行完全一致,采用国际通用的前沿距离得分法和营商便利度排名,按等权重方法进行计算。二是立足国情,不盲目照搬。以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为基础,剔除与国情不符的内容,叠加符合中国国情的评价指标。增加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等指标,更加完整地反映企业从开办到注销的生命周期全链条,综合评估投资贸易便利度和长期投资吸引力,客观衡量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是客观真实,科学实用。世界银行采用假设情景的标准化案例、委托第三方模拟填报,获取评价数据。我国营商环境评价在沿用世界银行方法的基础上加以改进,更强调以实际案例为支撑。获取数据采用实际填报与模拟填报相结合、交叉验证与第三方核验相印证,强调数据真实准确可用。
(二)其他研究机构编制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1.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编制的营商环境报告。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了《2017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报告选取了全国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共35个城市(西藏拉萨不参加排名),根据软环境、市场环境、商务成本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生态环境、社会服务环境六大类指标,测算2017年各城市营商环境指数。从测算结果来看,前十强城市中,广州、北京、深圳位列前三。随后是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宁波、青岛和武汉。(详见表3)
2.普华永道等研究机构编制的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质量报告。2018年11月,普华永道、财新智库、数联铭品与新经济发展研究院联合发布了《2018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质量报告》,报告采用大数据算法,通过城市对企业的吸引力(该指标主要反映经济主体企业在不同城市间迁移选址落户的情况)和企业在城市的发展力(该指标主要是对比和反映企业迁移前后的发展状况)两个以结果为导向的评分,对全国主要城市营商环境质量进行量化分析和排名,直接评估城市营商环境建设成效。从营商环境质量指数排名情况来看,前十强城市分别是深圳、北京、上海、成都、广州、西安、杭州、宁波、重庆和长沙。其中宁波排名全国第8,比2017年提升10位。(详见表4)
三、各地运用营商环境评价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及经验
(一)北京:精准改革,精细落实,精心服务
围绕“三精简一透明”原则,即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费用、增加透明度。精准改革:率先推进改革,2017年9月,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推出了26项改革措施和136条政策清单,系统部署改革任务;2018年3月18日,以世行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精准制定了“9+N”系列政策措施。精细落实:成立由市长和副市长牵头的10个督查组,定期专项督查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暗访和政策效果评估。既面向窗口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打卡轮训,又面向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应用度。精心服务: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市建立了市、区两级领导服务企业制度和联系企业“直通车”制度,开展“一对一”企业服务。通过着力打造“零距离”服务机制,换来了政企的“心相通”。(详见专栏1)
(二)上海:提升企业办事的便利化程度,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2017年底,上海印发了《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目标是把上海打造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城市。上海的营商环境改革专项行动计划,主要是对标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报告中排名靠前的先进经济体经验,在专门领域加大改革力度。吸收去年世界银行提交的对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其中28项短期改革建议中已经有24项在今年出台的改革举措中得到采纳。上海市主动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已有8个国家事权的改革事项在上海先行先试,如率先实施建设资金落实承诺制,进一步简化进出口报关随附单证等。此外,上海还借鉴了江苏“不见面审批”、浙江“最多跑一次”等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2018年,上海在全球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显著进步。(详见专栏2)
(三)山东:十大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每个行动由省领导负责
山东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最终目的是实现审批服务便民化,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为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专门选取了营商环境的核心指标,开展10个专项行动,实行一个行动、一套方案、一位省领导负责、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专班的落实推进机制。(详见专栏3)
(四)广东:深化市场监管改革,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2018年7月,广东印发了《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共计六个方面30条具体措施,除涉及商事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企业投资管理体制、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外,尤其增加了市场监管改革和保护企业家权益等方面举措。在市场监管改革方面,广东提出,严禁对外地企业、产品和服务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歧视性补贴政策。年内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各地不能随意“限牌限行”。在查办案件中,将明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等标准和规范,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同时,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
此外,部分地方还运用地方立法权,出台各种优化营商环境的条例、办法、方案,并对评价营商环境提出要求。如《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有关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向社会公布。
四、我国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对宁波的启示
(一)
尽早启动摸底试评价
我国已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选取22个城市进行了试评价,下一步营商环境评价将在全国推开。宁波要对照营商环境评价各指标的最优值开展自评,参考借鉴其他省市相关先进做法,结合短板推进改革,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推动营商环境改善,争取在首次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好成绩。
(二)
开展区县(市)营商环境评比
尽管在以往其他研究机构开展的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营商环境排名总体靠前,但各区县(市)的营商环境建设力度及成效并不均衡。建议市委市政府组织智库研究提出适合我市特点的营商环境评价办法,借鉴第三方评估经验,定期对各地区营商环境进行全面动态的监测评估,充分发挥指数评价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激发地方政府深化改革动力,也为各个地区找差距、补短板提供决策参考。
(三)
以市场主体和群众感受为检验标准
引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让市场主体参与评价,一定程度上是改革政府绩效考核机制,促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路径。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优劣有切身感受,应当鼓励企业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营商环境的评估和优化。政府部门要通过调查研究,摸清企业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倾听回应企业需求。改革措施要注重实施效果和社会反响,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四)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评估与完善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出台的《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80条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组织协调,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对《意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反映出的短板,及时分解任务,细化落实责任,动态优化相关政策,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