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别名青铜之都,是湖北省辖县级市,由黄石市代管,大冶地处鄂东南,长江中游南岸,素有“百里黄金地,江南聚宝盆”之美誉,有着3000多年的采冶史,1000多年的建县史。曾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工业百强县市、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市),中国龙狮之乡等称号。[1] 大冶市地处幕阜山脉北侧的边缘丘陵地带,地形以丘陵、山地、平畈为主,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热同季,无霜期长,境内已发现矿产65种,探明资源储量42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12种,非金属矿产29种。[2]截至2021年,全市国土总面积1566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4个城区街道、1个国家级高新区和1个国有农场。全市常住人口86.5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1.5%。[1]全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751.12亿元,比上年增长14.4%。[3] 截至2021年,全市共有学校141所,其中,普通高中8所,普通初中38所,小学93所,幼儿园(含附属幼儿园)150所。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23家。其中,医院1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11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卫生监督机构1家。[3] 宋初,属鄂州,北宋乾德五年(967年),新置一县,取“大兴炉冶”之意,定名大冶县,仍属鄂州管辖。元代,县属江西行省兴国路。明初,县属湖广行省兴国府,清初,属湖广行省武昌府。雍正元年,属湖北省武昌府。民国初年,属湖北省江汉道;民国19年(公元1930年)成立大冶县苏维埃政府,属鄂东南苏维埃政府。1949年5月,大冶县解放,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大冶县属湖北省大冶专区,1959年撤销大冶县建制,并入黄石市,1962年6月,恢复大冶县建制,仍属黄石市管辖,1994年2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大冶县,设立大冶市(县级),1995年1月1日,大冶市挂牌成立。[4] 大冶市交通四通八达,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境内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为主骨架“六纵六横”公路网络已经形成,初步构建起综合交通运输体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