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全省水产养殖工作

会议纪要》的通知

粤府〔1982〕230号

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现将《全省水产养殖工作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快发展海水养殖业的意见》由省农委印发。

全省水产养殖工作会议纪要

(一九八二年六月)

全省水产养殖工作会议于五月二十六日至六月六日在佛山市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淡水渔业会议精神,着重讨论发展淡水渔业和研究发展海水养殖问题。杜瑞芝同志主持会议弄作了总结,刘田夫同志到会讲了话。会议通过典型经验介绍,开拓了视野,解放了思想,增强了信心,明确了方向。

会议认为,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水产养殖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淡水渔业产量三年平均每年增加一万八千吨,递增百分之八点八。鱼塘增加了十八万亩,平均亩产三百六十斤。大中城市和部分县城郊区养鱼有所发展,新建商品基地七万多亩,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居民的吃鱼水平;江河捕捞产量开始回升,人工增殖资源试验已初见成效;社员家庭养鱼发展较快,全省已达二十五万户;山塘、水库养鱼也有新的进展,三年来总产和单产分别增长了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二十六。海水养殖已开始扭转长期倒退的局面,一九八一年养殖面积恢复到三十八万亩,三年扩大了十三万亩,产量增长百分之十八,并出现了一批象台山县汶村、阳江县平岗、海丰县联安等公社积极发展海水养殖的先造典型。在经营管理方面,以包、标为主的多种形式的专业承包责任制,以及跨队、跨社、跨县的各种形式的联营,正在迅速发展。几年来国家收购任务完成较好,塘鱼出口每年稳定在三万吨左右,去年换汇七千三百六十万美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百分之三十五。但由于过去受“左”的错误思想干扰,搞以粮唯一,盲目围海造田,加上重捕轻养,使海水养殖受到严重破坏,所造成的危害尚未完全解决。各地应吸取教训,切实清除“左”的思想影响,把丢荒的滩涂水面尽快利用起来,.加快发展水产养殖业。

会议指出,全国淡水渔业会议要求把发展水产养殖业作为繁荣农村经济一项战略措施来抓,对我省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我省发展淡水渔业的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有很多荒塑、荒湖、水库水面未被利用,潜力很大。特别是海水养殖业,我省沿海有四十二个县、市,“靠海吃海”的有二百七十五个公社,四、五百万人口,抓好这项工作,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繁荣农村经济,是农村由穷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

根据全国淡水渔业会议提出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会议提出一九八五年淡水渔业产量达到三十五万吨,一九九。年产量达到五十一万吨;海水养殖产量一九八五年达到一万六千吨,一九九〇年达到四万吨。为此,会议要求各地要充分挖掘养殖资源的潜力,积极扩大养殖面积,努力提高产量,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

塘鱼占我省淡水渔业产量的百分之八十七,要重点抓好。佛山四十三万亩老基地和城市郊区十六万亩新基地,要分别按六百斤、八百斤、一千斤高产规范采取综合措施,高标准地进行整治。要全面规划,限期把那些荒涌、荒滩、洼地开发利用起来,并把一部分低洼积水田、山坑烂洴田和村边鸡口田,逐步改造为鱼塘。要求一九八五年鱼塘面积达到一百五十万亩,一九九〇年达到二百万亩。要在大、中城市和县城郊区或外围,有计划地选择低洼地建设一批新的塘鱼商品基地。省要抓好十多小新基地县的建设,逐步解决居民吃鱼难的问题。要继续抓紧发展家庭养鱼,发动社员家家户户养鱼,要求一九九〇年全省有三分之一的农户都养上鱼。农民过去有稻田养鱼习惯的,应积极恢复和发展。山塘水库养鱼既要扩大利用,又要提高单产。要将一百万亩不宜养殖的水库(包括七个电站水库的七十万亩水面),都利用起来,大搞增殖,并加强研究和推广技术措施,解决捕捞问题;大、中型水库要搞好综合经营,积极推行管养单位与库区社队联营;要充分利用小型水库和山塘,实行包标到组到人;要积极推广潭江人工资源增殖的经验,使江河捕捞产量尽快恢复和发展起来。

海水养殖要贯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尽快利用浅海滩涂,鱼虾贝藻择优发展,长短结合,精养粗养结合,创造最大经济效益力的方针,要把可以利用而尚未利用的滩涂水面迅速开发利用起来,并将过去围海造田仍未充分利用的水面和有种无收的,实行退田还塭。

会议认为,要实现上述要求,必须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要动员有养鱼条件的机关、部队、厂矿等单位,都要发展养鱼。对个人和单位投资或贷款发展水产养殖业,应给予优惠的待遇,实行利润分成,或用产品补偿投资,或由经营单位付给贷款者以稍高于银行的利息。要积极利用外资,引进先进的养殖设备和技术。各地要根据水产养殖的特点,按照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对因地制宜建立起来的各种专业承包责任制,包括生产承包、经济承包、技术承包和建设鱼塘、鱼塩的开发性承包等,都要坚持和稳定下来,并进行总结和完善。承包的数量和规模,应以有利于生产和便于经营管理为原则,一般以承包者本人及家庭力所能及为宜,大水面提倡包标到组或联组。搞技术性承包允许带学徒,开发性承包允许请帮手,具体界限在中央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前,各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践经验,作出具体规定试行。目前中山、顺德、新会等县有些生产队派出社员到斗门、惠阳、高要等县跨队、跨社、跨县承包,是劳务输出和技术引进、实行联合的一种形式,这对于开发新区资源,加速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当积极提倡和推广。要逐社逐队落实滩涂使用权,除过去已有文件明确规定划归集体所有外,其余浅海滩涂一律为国家所有。使用权划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浅海滩涂使用证,长期稳定不变。要继续贯彻执行一九八〇年三月省委、省府《关于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的决定》和粤府〔1982〕86号《关于农副产品收购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佛山塘鱼基地派购任务和政策,按现行规定不变,优质鱼要按规定的比例交售,力争多出口、多上调,并保证均衡上市,一九八四年起恢复受灾前的派购任务。其他基地塘鱼,按产购双方协议合同收购。大中城市郊区、郊县社队的塘鱼,要恢复派购,派购任务不少于产量的四成。其他非主产县的塘鱼,按省委、省政府粤发〔1981〕76号《关于努力稳定物价的指示》精神,适当恢复派购,派购多少,由各县自定。国营水库养鱼已形成批量生产而且比较稳定的,派购比例不高于前三年平均产量的百分之三十;生产尚不稳定的水库一律不派购。派购产品按担鱼担粮供应饲料,由收购上调单位负责回供。海水养殖产品的派购任务,按省农委《关于加快发展海水养殖业的意见》的规定执行。

二、 普及养鱼知识,提高水产养殖科学技术水平。要发挥社会人才的作用,逐步充实科技机构,壮大科技队伍,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已经设立的淡水养殖技术指导站要认真办好'要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在群众中大张旗鼓地宣传普及养鱼基本科学技术知识,分级负责,层层举办培训班。要推广斗门县在整治低沙田中“挖塘抬田",新会县挖塘治水改造山坑田,三水县改造低涡田,惠阳地区改造荒湖荒滩等经验,把挖塘养鱼与治水、改土、提高农作物产量相结合,综合整治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实行养猪与养鱼结合,猪粪肥塘,塘泥肥田,形成农牧渔三结合的良性生态循环。新区要积极引进和学习高产地区的先进技术。对一些有待突破的增产技术,要组织有关单位技术人员合力攻关。要落实科学技术人员政策,搞好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重视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要抓好种苗和饲料的建设工作,以县办鱼苗场为核心,建立起县、社、队三级种苗供应网,一九八五年内基本实现种苗自给。海水养殖要充分利用现有种苗基地和自然繁育区的种苗,并尽快建立起以国营养殖场、培苗室和种苗繁育区为骨干的种苗供应网。要积极试验、生产配合饲料。要求一九八五年前,全省二十一个老塘鱼商品基地公社和十多个新基地县,以及年产五千吨的县,都要建立一小年产千吨的棵粒配合饲料厂。

三、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水产养殖业列入议事日程,制定规划,落实措施。要有一位领导同志分管渔业,农办要有专人负责抓水产养殖和沿海工作。对沿海地区要一个大队一个大队作出规划,抓点带面,把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治安保卫工作,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对偷抢养殖产品,破坏养殖设施和任意侵犯场地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发动群众建设乡规民约,加以制止。对屡教不改的为首分子要依法惩处。

会议强调,发展水产养殖业,各级都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群策群力,迅速把水产养殖业搞上去。省有关部门对发展水产养殖业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应给予适当的支持。属于基建部分,计委纳入计划;属于事业费部分,由水产厅与财政厅商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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