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养殖山羊的圈养羊舍的制作方法

实用新型涉及养殖业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用于养殖山羊的圈养羊舍。

背景技术:

随着畜牧业的发展,羊群的圈养也逐步向工厂化养殖迈进,近年来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工厂化圈养设施,在目前的应用和推广中,现代化的厂房多采用钢筋混泥土或钢板等材质结构,养羊风险最大的就是山羊疾病,破伤风,寄生虫,外部细菌等都是山羊患病的要因,这些病菌很多程度上是因为羊粪未及时清理导致羊舍的环境变差引起的,而现有的羊粪清理一般都依靠人工来清理,清理难度大,强度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养殖山羊的圈养羊舍,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养殖山羊的圈养羊舍,包括羊舍本体,所述羊舍本体包括屋顶、侧墙和地板,所述地板上固定有侧墙,侧墙上通过钢架安装有屋顶,所述地板包括边框、加强板和漏粪板,所述边框采用若干根角钢焊接制成,边框内固定有加强板,所述加强板的截面为T字形,漏粪板安装在加强板和边框之间形成的定位腔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加强板使用不锈钢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漏粪板采用塑料、铸铁或水泥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羊舍本体的底部固定有支架,使得羊舍本体高于地面,地板的底部固定连接导粪斜板,导粪斜板的最低端位置处设有粪池。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地板上还连接有楼梯。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地面与楼梯的连接处开设有药槽,药槽内盛放有药液,药槽内放置有海绵。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漏粪板的使用可以便于山羊产生的粪便透出,减少人员清理难度,并且,漏粪板在边框和加强板焊接完成后,可以直接进行安装,非常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用于养殖山羊的圈养羊舍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用于养殖山羊的圈养羊舍中地板的俯视图。

图3为一种用于养殖山羊的圈养羊舍中边框的截面图。

图4为一种用于养殖山羊的圈养羊舍中加强板的截面图。

图中:1-羊舍本体、101-屋顶、102-通风帽、103-侧墙、104-地板、1041-边框、1042-加强板、1043-漏粪板、2-导粪斜板、3-粪池、4-支架、5-楼梯、6-药槽、7-海绵。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养殖山羊的圈养羊舍,包括羊舍本体1,所述羊舍本体1包括屋顶101、侧墙103和地板104,所述地板104上固定有侧墙103,侧墙103上通过钢架安装有屋顶101,屋顶101上安装有通风帽102,在这里,通风帽102为无动力形通风帽,此处,羊舍本体1与现有技术无异,本申请的改进点在于,所述地板104包括边框1041、加强板1042和漏粪板103,所述边框1041采用若干根角钢焊接制成,边框1041内固定有加强板1042,加强板1042优选使用不锈钢制成,从图可以看出,所述加强板1042的截面为T字形,也可以通过将两根角钢并列焊接在一起,加强板1042和边框1041之间即可以形成用于对漏粪板103进行定位的定位腔,漏粪板103的使用可以便于山羊产生的粪便透出,减少人员清理难度,边框1041和加强板1042焊接完成后,直接将漏粪板103进行安装即可,非常方便。

进一步的,所述漏粪板103可以采用塑料、铸铁、水泥等材质制成,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或预算情况进行决定。

实施例2

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本实施例为了便于对从漏粪板103漏出的粪便进行处理,在所述羊舍本体1的底部固定有支架4,使得羊舍本体1高于地面,且在对应地板104的位置处固定有导粪斜板2,导粪斜板2的最低端位置处设有粪池3,从漏粪板103漏出的粪便可以在导粪斜板2的作用下运动至粪池3内进行集中存放,便于处理。

为此,为了便于山羊的入圈和出圈,所述地板104上还连接有楼梯5,当然,侧墙103对应楼梯5顶端的位置处开设有门。

进一步的,所述地面与楼梯5的连接处开设有药槽6,药槽6内盛放有药液,这个药液可以是稀释后的消毒液,药槽6内放置有海绵7,海绵7能将药液吸附在内,当山羊入圈和出圈时,羊蹄能沾染上消毒液,杀灭羊蹄上的病菌,减少山羊患病率,提高羊肉的品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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