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破坏营商环境,就治理谁;谁破坏营商环境,就让他付出代价。”锦州市委对破坏营商环境态度坚决!
今天上午,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锦州作为唯一地级市代表在会上发言,表明省委、省政府对锦州工作的充分肯定。
在下午召开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正式启动,锦州将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市委书记王明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王德佳宣读了《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光、市政协主席刘亮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翟文豹主持会议。
王明玉指出——
★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要充分认识到市委、市政府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的坚强决心和必胜信心。
王明玉要求——
★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着力打造营商成本最低、服务最优、最具吸引力的省内最优营商环境。
要认真按照《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抓好落实,重点抓好八项工作。一是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二是关于加强法治建设问题。三是关于加强诚信建设问题。四是关于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问题。五是关于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问题。六是关于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问题。七是关于加强督查考核问题。八是关于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问题。
王德佳宣读《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方案》并提出相关要求。方案确定了打造政务、诚信、法治、服务保障、文化舆论五个环境、15项重点任务,分解为36项具体工作,确定锦州将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争创全省最优营商环境。
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机遇,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紧密结合锦州发展实际、积极对标营商环境先进标准,着力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务实践诺的诚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和谐开明的文化舆论环境,争创全省最优营商环境,为全市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重点任务
以“八个凡是”为目标,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规章和文件的“废、改、立”。
开展营商政策合法性专项自查活动,全面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修订整合市、县两级营商政策措施,突出针对性。统筹引进项目数量、质量与投资额度,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投产率等,制定项目落地量化评分和招商引资奖补办法。研究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外地企业市场准入规范,破除阻碍性、限制性的门槛和壁垒。
2.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以法定依据为准绳,梳理行政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事项,分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推动各县(市)区组建运行行政审批局。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向县(市)区延伸,加快打造审批服务升级版。支持滨海新区、松山新区两个先导区先行先试,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5月份召开先导区全面深化改革动员大会,为全市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探索新路。
3.提升重点系统政务水平。
国(地)税系统,以县(市)区分局和基层税务所(分局)为重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造“互联网+专属纳税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营改增后服务品质和效率。公安交警以过境车辆、物流绿色通道等为重点,公安消防以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为重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环保系统,以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统揽,科学统筹服务企业发展和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重点工程,研究制定保障措施,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以“八个凡是”为统揽,打造务实践诺的诚信环境
4.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自查整改政府招商引资承诺、合同兑现情况,对未兑现的政府承诺、合同销号管理,能兑现的立即兑现、无法立即兑现的作出兑现承诺。建立招商引资承诺兑现责任制,动态公开全市招商引资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强力整治历史遗留的“拖欠占”和侵占企业财产等问题,重点整治各级政府占用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和资金、违规拖欠企业工程款等。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台交易目录清单和管理办法,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
5.加强社会信用建设。
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贷款、担保、合同履行等交易记录,以及环境保护、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领域推动使用信用记录。推进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涉企信息资源共享,建立重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升信用建设整体水平。
6.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锦州市关于严禁弄虚作假的若干规定》。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查处曝光一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不断将诚信文化建设引向深入。
以“八个凡是”为要求,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7.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全面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报批制、公示制及较大额度行政处罚公告制。建立行政裁量基准,量化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选择部分企业和商户作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建立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回访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8.提升司法运行质量。
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清理行动,推动执结一批涉企案件,并公开典型案例。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开展“涉企百案复查”、“涉企案件百企回访”活动,化解一批涉企社会矛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依法保障企业产权。在公、检、法、司领域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9.严肃查处典型问题。
建立追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作风监督、审计监督等部门联动,以公职人员“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执法不公、违反法定程序执法、“以罚代管”,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收红包等及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为重点,对违反《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借助锦州市群众诉求服务平台、民心网软环境平台等,受理、查处、回复企业和群众诉求,对中层干部“中梗阻”、基层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损害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以“八个凡是”为指向,打造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
10.提升特定行业服务水平。
以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气象等行业为重点,建立并公开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严查收费及相关规定不透明、借提供服务搭车乱收费、设定霸王条款强迫用户接受不合理条件等问题。
11.提升社会要素服务水平。
从严规范出租车经营秩序,高标准规范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形象管理,出重拳整治“黑车”营运问题,打造城市品牌。高质量开展火车站、客运站、机场、高速出口综合整治,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窗口形象。
12.深入开展企业减负工作。
动态调整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市县两级联动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确保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严肃查处强制企业缴纳会费和评比达标、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向企业摊派及强制企业捐赠等行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重点治理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抽贷、断贷,贷款手续费过高,额外收取附加费用等行为。
以“八个凡是”为引领,打造和谐开明的文化舆论环境
13.认真学习宣贯《条例》。
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公务员培训课程,用领导带头学带动公职人员全员学。调动全市宣传力量,运用锦州发布等宣传平台,逐章逐条宣传《条例》,广泛发动群众,通过舆论引导,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联系起来,不断营造共建共享的营商文化。
14.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在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除涉密规定外的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的政务活动事项;完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充分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建立顺畅便捷的群众参与渠道,让群众通过“共同缔造”真正感受到政府的公开透明、阳光行政。
15.全面强化舆论导向。
积极营造鼓励国企、民企、外企竞相发展的舆论环境,多种方式宣传企业的重要社会贡献,深入发掘先进典型,不断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考核制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实绩考核。建立奖励制度,市委、市政府对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