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和平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政府委托,现就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省营商环境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四最”(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营商环境建设目标,对标先进、综合施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我省经济发展进位赶超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高位谋划,营造坚强有力的政策环境。一是建立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立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8个专项小组;各市、县(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三级协调推进机制。二是建立“1+N”制度体系。推动实施《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建设进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出台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好服务经营主体等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机制。对标世行和国家标准,制定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对设区的市、赣江新区以及100个县(市、区)营商环境评价,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和咨询专家管理办法,首批聘任56名社会监督员和15名咨询专家,发挥监督和参谋作用。三是大力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围绕“降成本、优环境、解难题”主题,专项行动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打造“四最”营商环境紧密结合,与“五型”政府建设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深入园区、联系企业,解决企业诉求,“十三五”期间先后出台五批次182条降成本政策措施和“战疫情、促发展”系列惠企政策,持续降低企业税费、融资、用能、用工、物流等成本,累计为企业减负6400亿元,是全国减负成效较明显省份之一,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充分肯定。2021年又在全国率先出台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狠抓政策落地,1-7月共为企业减负达1060亿元。
(二)改革引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开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专项清理行动,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事项139项、审批改为备案事项718项。二是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和攻坚行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标先进水平,先后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0大提升行动、18大攻坚行动,推动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获得水电气、不动产登记、跨境贸易等领域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提升企业投资经营便利度。三是实施重点领域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融资、涉企收费、政务诚信、公共资源交易、第三方评估等五大领域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力度。
(三)放管结合,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制定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精简1740项权力,精简率达51.06%。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59个地区(含开发区)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消调整329项证明事项。二是推进便利化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一照含证”改革,大力推广“告知承诺制”“一件事一次办”“六多合一”集成审批等改革。企业开办从2018年3个工作日压减至目前1.5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分别从2018年7个、3个工作日压减至目前3个、1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2018年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目前平均79个工作日,年纳税缴费平均减至120小时以内。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村级便民代办点覆盖率达96.29%。建成“赣服通”4.0版,685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用户数、日活跃量、上线服务和电子证照数量居全国同类平台前列。推行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平均每个休息日有2万人享受改革便利。发布全省惠企政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123万次,涉及金额1957亿元,惠及企业158万家。
(四)宽严相济,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一是增强立法保障。推动修订(改)《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江西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等,加快推动《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强化部门联合执法,2021年开展联合检查1762次,大幅度降低检查频次。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加强信用监管,“法媒银”经验做法获全国推广。积极运用“互联网+监管”,监管精准化水平有效提升。三是加强司法保护。出台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少捕慎诉”8条意见,实施涉民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深入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帮助民企维护合法权益8亿元。设立省、市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受理实质性维权诉求603件,办结率超80%。
(五)双向发力,营造更高水平的开放环境。一是开放平台建设再上新台阶。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成功获批,打造内陆双向开放新高地建设全面铺开。开发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10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吸引全省80%外来投资,聚集约90%已投产工业企业,贡献超过80%工业税收。建成4个国家开放口岸、4个综合保税区、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18个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为促开放、稳外贸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二是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深入推进口岸“三同”试点,试行进口“船边直提”和出口“抵港直装”改革。我省“两步申报”应用率位居全国前列;进口整体通关时间(扣除国内运输段)18.63小时,出口0.43小时,均居全国前列;开行赣欧班列242列、增长126.2%,铁海联运812列、增长4.4%。三是招大引强工程取得积极成效。深入实施“5020”“三企入赣”“三百工程”“三请三回”“产业链招商”招大引强五大行动计划,2021年上半年,全省利用外资85亿美元,增长7.9%;申报新引进“5020”项目79个,投资总额2921.4亿元,增长17.1%。
(六)共建共治,营造良性互动的社会环境。一是广泛进行普法宣传。印发《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列入全省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百万网民学《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律专场竞赛。二是开展营商环境“大调研、大走访、大宣讲”活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挂点园区和企业送政策、解难题,走访经营主体80多万户,已协调解决问题2200多个。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领导干部以普通办事群众身份走流程、找问题、优服务。三是加大监督和曝光力度。严惩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2021年以来,查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担当不尽责、慢作为假作为、吃拿卡要、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953起、13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7人。联合江西二套开办“聚焦放管服改革,曝光怕慢假庸散”系列节目,播出节目1000多期,涉及问题720多个,95%已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与先进省市相比,与经营主体期盼相比,我省营商环境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一)思想观念还不够新。一些领导干部对“软环境”建设重视还不够,在营商环境建设上思路还不开阔,改革创新的决心不强,破解难点问题的办法不多,习惯于上级部署,跟跑、借鉴,缺乏原创性、引领性改革举措。
(二)行政审批还不够快。一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要件多,仍然存在审批时间长、中介费用比较高、需要提交多套材料等,企业办事仍比较繁琐。
(三)办事服务还不够优。部门间信息壁垒依然存在,数据共享应用还不充分,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间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还不多。“一网通办”覆盖面有待提升,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有待完善。
(四)执法监管还不够规范。有的该放的权力没有放到位,明放暗不放,放责不放权。一些地方和部门执法还不够规范、不够透明,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多头重复检查等仍有发生,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现象依然存在。
(五)政策落地还不够实。惠企政策宣传解读、细化落实没有完全到位,有的政策宣传不及时,兑现流程繁琐,耗时长,有的政策落实打折扣,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还有待提升。“新官不理旧账”现象仍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影响经营主体活力的关键因素,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营商环境进入全国一流水平行列。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作示范、勇争先”的要求,紧扣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攻坚突破,推动进位提升,为经营主体提供发展壮大的沃土,促进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坚持对标先进,推动营商环境整体跃升。一是强化系统谋划推进。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依托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机制,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对标国内先进,瞄准短板弱项,制定重点改革任务清单,推动各地、各部门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举措。二是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根据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和我省营商环境评价梳理发现的突出短板和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系统性改革举措,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尽快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三是部署开展试点示范。对标先进水平,选取一批市县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的先行区,实施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先行先试,形成经验做法,成熟一批、推广一批,以点带面推动全面提升。
(二)坚持市场导向,更大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一是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程。夯实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制度三大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依法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促进各类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领域得到平等对待。实施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三年行动,力争到2023年全省经营主体数量年均增长16%,总数突破500万户。二是着力解决要素保障问题。围绕企业重点关注的用地、用工、融资、物流、用能等方面诉求,大力丰富产业用地供应方式,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开展千万技能人才培育行动;深入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改革,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计划;加快构建以水陆空运输无缝对接、铁海江海多式联运和通关一体化为特征的现代集疏运体系,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积极推进用能权、排污权、水权有偿使用与交易,促进项目更好更快落地见效。三是完善惠企帮扶机制。健全完善省市县领导挂点联系开发区、企业“白名单”帮扶、企业特派员、非公维权服务等帮扶机制,开展纾困解难行动,积极主动帮助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推动更高水平开放。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对接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以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为抓手,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深入推进“三同”试点,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以大开放招引大项目、促进大发展。
(三)坚持全面提升,建设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突出科技赋能、信息共享、系统集成,努力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品牌。一是大力推行“就近办”“集中办”。严格实行“三集中、三到位”,推动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实体办事大厅,实现“一个大厅集成、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签批”。二是大力推行“不见面办事”。在“赣服通”4.0版成功上线基础上,打通“赣政通”“赣服通”服务通道,加快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推动更多企业和群众期盼的高频服务“掌上办”,大力推动普惠性政策“免申即享”“免批秒兑”。三是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在省市县“信息孤岛”全部打通基础上,加快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一链办理”改革,打破部门界限,实现集成服务,由原来跑多个部门变为全链条高效办成“一件事”。四是大力推行“一单照办”。严格按照《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规范用权,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继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力度,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四)坚持法治思维,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2021年是省市县乡换届年,将以防治“新官不理旧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引领社会诚信建设。一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推动将防范和纠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纳入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的重点内容,重点防治政府和部门有关合作协议不履行、账款支付不到位、招商引资不兑现等问题,强化契约精神。二是持续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畅通投诉反映渠道,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一些地方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等造成的产权纠纷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完善执法司法保护。深化协同监管、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查处力度。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严禁超权限、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财产性强制措施。
(五)坚持夯实机制,凝聚更大工作合力。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省直相关部门主管责任,评价结果适当向社会公布,对排名靠后市县进行约谈,对排名靠后的相关指标通报相应的省直主管部门,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参与作用,用好优化营商环境咨询专家、社会监督员机制,提供决策咨询、监督服务。建设“江西营商”门户网站,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和全社会监督。协调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激励。举办好2021年11月1日首个江西营商环境日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持者、参与者、建设者,让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