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世界一流企业创建之路
——从“对标”到“引领”的经验与启示
第一章
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思想领航与使命担当
(二)使命担当: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与现实任务
1.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
改革开放后,我国大体经历了四轮系统性国企改革。从改革的具体实践看,每一轮国企改革,都有十分突出的问题导向,也有非常鲜明的目标任务。简要回顾国企改革这一历史进程,有助于把握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顺利推动当下新一轮国企改革。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有企业还只是计划经济体系下的一个“生产单元”,那时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主要是生产经营决策权力高度集中。当时改革的目标任务因此也非常清晰:让计划体制下的国有企业,真正变成一个有决策权力的经营性组织。在企业普遍要求“松绑”的呼唤下,一场自上而下的放权让利、承包责任制、利税改革,成为了那一轮国企改革的鲜明标志。通过改革,大大激发了企业和个人的生产活力。
面对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包盈不包亏”问题,九十年代初的第二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到了产权制度领域。由于产权不清,亏损的企业面临生死存亡问题,而盈利的企业则存在剩余分配“缺规则”的困境。改革的任务由此聚焦到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在“抓大放小”的改革思路下,国有企业主要控制了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亏损的地方国企则多数进入了市场化领域。
本世纪初,世纪之交的国企三年脱困治理顺利完成,但国有企业仍面临着严格的国资管理体制约束。“一家企业,九个管家”,责权利不统一,管资产的管不了人事,管得了人事的管不了运营,管得了运营的管不了分配。“九龙治水”最后往往变成“无人治水”,出现这个困境的根本在于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改变了传统模式下国企国资的多头监管模式。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后,形成了“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资管理体制。
之前的历次国企改革,似乎都是企业经营甚至生存压力倒逼而来。亏损的国企要改革,容易形成共识。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这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有着不同的改革逻辑。
2.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部署
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的拉开,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始。本轮国有企业改革开始时,国有企业盈利水平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与此同时,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市场进入壁垒不断降低,国有企业面临的竞争环境越来越激烈。可以说,通过新一轮改革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是有着内在诉求的。
2012年党的十八大指出,“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2017年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因此,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逐步成为重要的国家战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是这一轮国企改革的大逻辑,也是中国核电改革三年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从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整体改革框架来看,改革的重点聚焦在七个方面: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这些改革任务,对中国核电来说,既有“台账式”挂图作战的改革,也有主动探索、摸石头过河的改革。
针对不同的国企改革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实施了四项改革、十项改革、“双百行动”“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科改示范行动等改革试点,涉及企业由最初“四项改革”的6家增加到“双百行动”的400余家、“科改示范行动”的200余家,试点范围由单项试点向综合试点,改革试点数量和领域不断扩大。这些试点,也为中国核电探索改革,提供了基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