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我市《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14号),进一步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加强政用、商用、民用数据的融合和增值化利用”有关要求,发掘我市大数据在政府治理、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实效,加强应用成果报送和宣传推广,切实通过大数据推动全市各行各业更好更快发展,拟面向全市范围征集优秀大数据应用成果(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青岛市大数据重点应用项目(原示范应用项目,参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2017-2020年)》(青大数据办〔2017〕6号))已取得实效的应用成果(案例);各区(市)、部门、企事业单位已部署应用或实现产业化的优秀大数据项目(或平台、系统等)应用成果(案例)。

二、材料要求

大数据应用成果(案例)申报材料应确保真实性,描述翔实、表述准确、图文并茂、重点突出,着重挖掘在大数据应用中产生的实效、创新点和推广价值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提报应用成果(案例)数量不限,相关材料汇总后将向国家大数据主管部门提报,并汇编成册公开发放,材料中涉密、敏感信息或有知识产权争议内容请妥善处理。

请于2018年8月6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通过金宏网报送至“青岛市电政信息办大数据发展促进处”,或通过互联网报送至“bigdata@qingdao.gov.cn”邮箱。

附件:1.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申报汇总表

2.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格式模板

青岛市推进大数据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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