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做好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使人民群众吃上“良心肉、放心肉”迫在眉睫。对于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不仅需要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的严格筛查和把关,同时也需要屠宰的经营者和加工者在屠宰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下面一起具体来了解一下:屠宰检疫的目的 屠宰检疫的作用。

1、屠宰检疫的目的

动物检疫就是为了预防、控制动物疫病流行,保护养殖业的发展和人体健康,由法定的机构、法定的人员,按照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带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而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动物在即将屠宰前的查证验物和临床健康检查,违禁药物的送样检测以及屠宰加工过程中对动物的头蹄、内脏、皮肤、胴体、传染病和寄生虫通过肉眼及普通仪器的常规检查,来鉴定动物产品是否符合安全食用的条件,杜绝病猪肉流入市场,防止危害社会。

2、屠宰检疫的作用

宰前检疫在生猪屠宰检疫过程中非常重要,是猪肉产品的基础。对生猪进行宰前检疫,能够对生猪的健康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将病猪阻挡在生猪屠宰的大门外。生猪宰前检疫对于有效的减少病猪进入产品线有较大帮助,是宰后检疫的保障。宰前检疫如果不到位,导致病害进入到车间内,会造成其他健康生猪的污染,并对宰后检疫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所有的生猪必须先接受宰前检疫,由检疫人员开具检疫证明,然后才能够送至待宰车间。

宰后检疫是生猪屠宰之后对其肉、器官等进行检疫。根据检疫病理学和解剖学对不同器官和部位进行检疫,结合实验室检验结果来对肉产品的卫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宰后检疫对于病害肉体以及内脏具有较好的检疫效果,杜绝病害肉流入市场,是安全肉的保障之一,与宰前检疫维护肉食品的安全性。

3、讨论

为猪肉产品的安全性提供保障,需要对检疫队伍的水平进行强化,建立高水平的检疫队伍,一是严格把好入场、尿样抽样、屠宰出场等各关,严防病害生猪通过定点屠宰后流入流通市场;二是完善现有的报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生猪从产地到屠宰再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和细节都进行管理,落实责任;三是培养优秀的检疫人员,检疫人员的工作水平决定了肉食产品的卫生质量。

加强源头管理,抗生素、“瘦肉精”(主要成分为盐酸克伦特罗)以及其他违禁或限量添加的添加剂等药物残留的动物产品,依靠屠宰检疫只是补救措施,应该加强源头管理。

生猪屠宰场需要满足生产需求,这是猪肉安全、卫生的前提。屠宰场的监管需要以《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为准绳,对屠宰场的污物和杂物进行管理和处理,避免其对屠宰肉产品造成污染,采取定期结合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来进行检查,对设备、器械等进行检查,把好每个关口,严格管控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借助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督促生产环节的稳定运行,保障屠宰的安全。

做好宰前检查工作,宰前对动物的健康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特别是一些比较隐蔽、不容易发现的疾病和具有潜伏期的疫病,部分疫病宰后检疫不容易发现,比如口蹄疫,需要在宰前检疫的时候就把好关,这对于提升肉产品的安全性具有较大的帮助。

定点屠宰场猪的屠宰检疫工作就是为了保证我们可以有放心肉食用,而该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节都决定了猪肉的卫生质量,因此我们需要对猪的屠宰检疫进行审视,提升检疫质量。笔者认为,高品质的肉食品管理才能够生产出高品质的肉产品,我们需要对肉产品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从养殖到屠宰再到销售均严格管控,各监管部门也需要共同合作,保障动物产品品质,将问题肉挡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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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

一、做好生猪屠宰市场的组织工作 目前,我国对生猪屠宰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生猪的屠宰检疫,对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促进养猪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良心肉、放心肉”起到重要作用。由于屠宰户贩运生猪到定点屠宰场的不定时性,定点屠宰场必须实行24 h检疫值班制度,做到设岗定人,人不离岗,方能实现宰前不漏检。另外,应加强我国的屠宰市场监管力度,根据我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工商、卫生、农业、环保、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市场商品流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好对生猪的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屠宰活动进行监督、巡查。 二、做好生猪宰前宰后的检疫工作

(一)严把宰前检疫关

1、查证验物:当生猪由产地运到屠宰场后,在未卸车之前,检疫人员应向畜主索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口蹄疫非疫区证明》。核对生猪数量,了解运输途中发病、死亡情况,并查验免疫标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2、消毒:消毒包括运输车辆出入口消毒池消毒、卸车前带猪消毒和卸车后空车消毒。

消毒池消毒每天生猪运输车辆进场前对消毒池进行清洗并配制好消毒药物浓度,以保证出入车辆的消毒。

卸车前带猪消毒为了减少生猪体表携带的病原微生物进入待宰间,在查证验物程序完成后对生猪及运载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后,方可卸猪。

卸车后空车消毒卸车后还必须经过空车消毒,并凭动物防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离开屠宰场。

3、盐酸克伦特罗抽样检测:抽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生猪屠宰前必须进行盐酸克伦特罗抽样(尿样)检测,经过抽检的生猪方可进入待宰间待宰。

4、群体检疫和个体检疫经过盐酸克伦特罗抽样之后,在待宰猪仓对同一批次的猪群进行群体检查,主要观察生猪的精神、活动等动态、静态和饮食表现。若发现可疑患病生猪应当隔离到病猪隔离圈进行详细的个体检查,包括对皮肤、可视黏膜、体温、呼吸系统和脉搏等临床检查。

5、巡检及送宰检疫

巡检生猪待宰期间,值班检疫员每1h进行巡查一次,发现病猪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送宰检疫屠宰前对生猪进行最后一次全面检查,防止遗漏的可疑病猪进入屠宰车间。

6、宰前检疫结果处理

经过以上五个流程,检疫合格的生猪签发宰前检疫合格证准许屠宰,不合格的生猪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急宰、缓宰、销毁等处理措施,杜绝一切不合格生猪进入屠宰车间。

(二)严把宰后检疫关

1、头蹄部检验:首先观察头部表面有无明显病变情况,口腔内有无水泡、溃疡等病变,再观察蹄部有无水泡、肿胀等。然后剖检颌下淋巴结,检验有无病变,剖检咬肌检查囊虫。

2、胴体检验:首先判断放血情况,再观察皮肤、脂肪、胸腹腔、关节是否有传染病而引起坏死、肿胀、炎症等。肌肉检验,检查股部内侧肌、深腰肌,检查肌肉颜色、气味,切口是否有寄生虫等。

3、内脏检验:猪的内脏检查范围包括肺脏、心脏、肝脏等。肺脏观察其外形、色泽、大小,触摸肺叶;观察淋巴结有无肿胀、出血、坏死等;心脏,观察其形态、大小、色泽,在心室肌肉处切一小口,检查有无囊虫,尤其要注意二尖瓣有无菜花样赘生物;肝脏,观察形态、有无淤血、槟榔肝;肾脏,解剖肾包膜,必要时纵向剖检肾实质;同时摘除甲状腺。

4、寄生虫检验:采取左右横膈膜肌脚50克左右,压片镜检是否有旋毛虫与住肉孢子虫。

5、复检:对屠宰的生猪再次进行整体检验检疫,结合头部、内脏、胴体等检验情况,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检疫合格的加盖验讫印章或加封检疫标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检疫不合格的,按规定作无公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公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三)做好检疫结果记录 屠宰场应对生猪的检疫结果进行登记,详细记录生猪的数量、宰杀情况、安全监测结果、病死猪的数量、病猪的病变描述、产品的处理情况,制定的档案要信息准确、格式规范。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一)建立生猪屠宰检疫长效机制,加强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工作 生猪屠宰检疫是确保畜产品安全卫生的重要环节。建立生猪屠宰检疫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环节检疫和监督,健全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是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关键。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定的程序,严把宰前宰后检疫关,对进场生猪全程监控,认真查证验物,进场生猪必须三证齐

全,免疫标识要配带齐全;必须逐头进行临床健康检查;按要求进行“瘦肉精”抽样检测;做好检疫证明的回收、记录工作;按规程要求对检疫结果进行处理;

规范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做好检疫结果处理及检疫记录工作。

(二)加强检疫队伍的建设 1、定期进行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培训:生猪屠宰检疫工作除规定的程序外,还需要结合实际,定期对检疫员进行培训,有助于检疫员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也有助于增强检疫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推动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发展。 2、加强检疫员管理:制定和严格执行检疫员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对检疫员不服管理、违纪的情况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加强对生猪屠宰市场的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的屠宰市场监管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质量监管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市场监管意识不够强。根据我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对生猪的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并严厉打击私宰生猪、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伪造检疫标识等违法行为。对查获的违法分子依法给予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简而言之,要做好对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不仅需要国家、地方政府监督、检查部门的统一监督与防控,积极引导生猪贩运户、肉品经营者守法经营;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检验检疫队伍的自身建设,扩大检疫设备与技术,促进我国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进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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