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30日消息(记者汪宁)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加强医疗护理员规范管理”,即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病情轻重、自理能力程度和护理级别等要素,在病区内科学合理、按需聘用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
《行动计划》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护理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群众就医体验不断改善。但是,护理事业发展依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护士队伍数量相对不足,护理服务供给与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护理服务内涵需要进一步丰富。本次《行动计划》旨在提升护理服务品质,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打造更有温度的护理服务。
《行动计划》有何现实意义?医疗机构护理人员不足的原因有哪些?谁来承担护理服务费?针对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邓勇,安徽省政协委员、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姚淮芳,以及河北省高邑县医院党办室副主任付世荣等业内专家进行解读。
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和贴近社会
央广网:医疗机构护理人力资源现状是怎样的?
邓勇:目前,医疗机构护理人力资源不足。第一,现实因素。随着人口结构和疾病谱的改变,社会对护理人员的需求迅速增加,与短缺的护理人力资源形成矛盾。第二,社会因素。重医轻护的思想导致医护人员配备比例失衡。第三,经济因素。工资与福利待遇较低,很多护理人员认为发展前途堪忧而离职。第四,职业本身因素。工作强度大,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65.2%的临床一线护士每天连续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第五,制度因素。护理人员存在合同制与编制的区别,但目前医院的编制大多未用于。
央广网:《行动计划》的意义是什么?
邓勇: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行动计划》提出多种方式给护士工作减负、提升护士职业吸引力的做法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比如引入医疗护理员、提高薪酬标准、避免非护理性工作、利用互联网技术减负等。立足目前的护理服务实情,针对护理资源短缺、护理职业待遇低、护理人员工作强度大等一系列问题导致护理服务质量提升工作遭遇瓶颈,提出“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和贴近社会”的目标,通过加强临床护理、拓展护理领域、提高护理质量、加大支持力度和组织实施五个方向推进目标实现,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姚淮芳:这一政策对改善护理服务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计划。政策出台后,各级部门会根据行动计划加以执行,这是政府部门为老百姓干实事的具体表现。
护理员或能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央广网: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有哪些好处?
邓勇:基于目前短缺的护理资源而言,一方面,患者能够分配到护理资源,从而减免自行聘用护工、自行护理的费用。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可按需聘用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医院对护理人员进行了资质筛查,能够避免患者及其家属雇佣不合格的护工,造成额外损害与损失。
付世荣:医院聘请合格的护理员,减轻了患者到大医院就医负担,原来不得不支付的每天二三百元的护工费用,根据《行动计划》,变成了医院支付护理员相应的固定工资。目前,护理人员缺乏的现状,无法达到真正的“优质护理”,如果医疗机构拥有护理员,病人可得到专业较强的疾病护理,从护理员这里得到专业的生活护理,真正达到“优质护理”要求。
姚淮芳:由医疗机构聘用护理员,然后进行培训管理考核,不合格的护理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可以通过物价部门和劳动部门审核制定合理的标准。一名护工可以同时照顾几位患者,这样也能减轻患方负担,这样患者和家属比以往减少了很多麻烦,也减少了护理费用。
应建立规范合理的价格体系
央广网:《行动计划》在推进中,还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付世荣:如何划定护理员的职责范围、对护理员的培训标准和监管、护理费用是否报销、什么医院可以聘请护理员等方面,都是下一步需要探讨的问题。如果不是强制性,医院是否愿意解除护工外包的项目,因为医院聘请护理员无疑增加了医院的支出。
邓勇:对于医疗护理员制度而言,医院需要考虑经济效益问题,落实该制度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一些缺乏资金支持的医院无法落实。医疗护理员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后,如果需要纳入医保支出范畴,相应医保支出也会增加,医院的经济压力增大。最后,目前医疗护理员制度和标准还不够完善,医院的管理难度加大,医患纠纷风险增加。
姚淮芳:目前,医疗护理员服务价格市场化没有明确定位,为患者家属带来了沉重经济负担。未来,如何规范护理员的薪金制度也要有明确规章制度,应由政府机构统一建立规范合理的价格体系,便于医疗机构操作执行,也能得到患者和家属的认可。如果护理员服务不能纳入医保报销项目,医疗机构将会承担更多的责任。
探索建立和发展医疗护理员职业队伍
央广网:医疗机构聘用护理员,这一行动计划应如何推广执行?
姚淮芳:医疗护理员制度要在政府有关部门协商下制定,主要是薪金制度、管理责任制度、医患双方就护理员责任、经费承担沟通知晓制度。护理员本身要有培训证书、健康证等岗前保障,上岗后知晓岗位责任、对患者的生活护理服务范围,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的工作安排和护士的管理。另外,也要有配套政策法规维护护理员的人身保障和权益。
央广网:针对“医疗护理员提供的护理服务目前难以纳入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也难以纳入医保报销项目”这一问题,应该如何进行医疗护理员制度设计?
邓勇:具体而言,探索和建立各个地区的护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财政、医保、患者各负担一点的原则,由三方共同承担。2022年4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补齐护理短板弱项,建立医疗护理员岗位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和发展医疗护理员职业队伍。这就需要各级政府财政拿出一部分财力作为撬动杠杆,激发社会资本和社会公众参与,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落实促进就业及创业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护理员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对医院护理员服务所需设施设备改造给予财政支持,根据人员数量对医院培训和使用护理员提供补助,减轻医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