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发布

2030年我国林下经济总产值将达1.3万亿元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

《指南》要求,明确林下经济产业定位,扩大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优化林下经济发展布局,延伸林下经济产业链条,增加林下经济产品供给,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实现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助力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指南》总结了近10年全国林下经济的发展历程、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新形势下林下经济的发展机遇,明确了今后10年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布局、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支撑保障等。

《指南》提出,到2025年,有序扩大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模,持续优化林下经济产业布局,不断增加林下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市场认可度;继续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多种生产经营主体,稳步提升林农综合收入;强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构建完善的产品流通体系与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相关产品科技含量,加强政策引导,提高市场敏锐度;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总面积达到6.5亿亩,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1万亿元,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达到800家。到2030年,形成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林下经济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溯源体系更加健全,产品供给能力、质量安全水平、市场竞争能力全面提升,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特色产品竞争力、知名度、美誉度得到国内外市场充分认可;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总面积达到7亿亩,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1.3万亿元,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达到1000家。

《指南》从林地利用范围、发展方向、发展模式、区域布局4个方面明确了全国林下经济的发展布局;提出了积极推广林下中药材产业、大力发展林下食用菌产业、科学引导林下养殖产业、有序发展林下采集产业、加快发展森林康养产业5个重点领域;确定了加强林下经济品牌建设、加快经营主体培育、加快市场营销流通体系构建、深化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4项主要任务。

《指南》强调,要完善政策体系,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电路网等配套设施;强化科技支撑,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转化;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依规发展林下经济。

《指南》附录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森林景观利用、森林康养、森林人家、森林民宿等林下经济典型模式。(杨玉兰 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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