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源市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畜禽粪污“两率”水平,确保畜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引领,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护黑土地、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管,加强设施保障,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二、任务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治理长效机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显著提升,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到2025年,养殖密集村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堆放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备案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常态长效运行机制。

1. 加强收储运体系建设。聚焦破解收储运体系运行效率不高问题,各县区政府要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议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实施“千村示范”创建项目,支持以村为单元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场。西安区要依托已建成的东辽河流域畜禽养殖粪污处理项目,明确政府、企业、养殖户各方权利义务,因地制宜将项目整体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对市辖区产生的畜禽粪污实行收集、转运和处理,保障项目稳定运行。依据实际转运和处理的粪污量,龙山区、西安区、辽源高新区与第三方公司协商具体合作方式,确保畜禽养殖粪污处理项目发挥作用。东辽县已纳入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组织第三方机构、畜禽粪污终端产品消纳企业或个人提前介入,合理布局单体项目,优化实用设施,健全种养结合机制,完善收储运用体系长效运营机制。东丰县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尽快纳入非畜牧大县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储备库。依托肉牛专项债项目资金,加快推进10个有机肥加工厂项目建设,按照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需求,合理布局,有序推进,建立健全收储运用体系运行管理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需求、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畜禽粪污收储运基础设施建设,畅通畜禽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2. 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粪肥公司、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粪肥收储运用服务,积极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受益者付费”的原则,对畜禽养殖场(户)和种养户提供粪污清运和粪肥还田委托服务,收取适当费用。统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引导百姓主动清运或由村委会委托第三方企业,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集中收集处理散养密集村屯内的畜禽粪污。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监管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粪污处理中心(有机肥厂)、村屯粪污收集设施作用。督促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服务对象资料台账,做到畜禽粪污来源、去向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协同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3. 实施源头减量。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引导中小散养户或养殖密集村屯普及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污染排放,从源头上解决好畜禽粪污“乱堆乱放、臭气熏天”等问题。以生猪、肉牛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普及节水饲喂技术和设施装备,创建节水示范养殖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4. 推广适用技术。督促指导中小养殖户在自家庭院、田间地头建设简易、成本低廉、符合“三防”要求的畜禽粪污暂存发酵设施。特别是生猪养殖户,要单独建设尿液储存设施。各县区政府要釆取多种方式,积极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知识实用技术。在中小养殖户和散养密集村,大力推广堆肥发酵菌剂、臭气控制菌剂和微生物菌剂等实用新技术新模式,缩短粪污发酵周期,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有条件的村屯稳步推进“退户入区”集中养殖,实现“人畜分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5. 强化普法教育。建立健全农村散养畜禽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提高农民群众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利用乡村大集、村屯大喇叭、网群等渠道,采取镇村干部包保、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举办普法宣传培训讲座等方式,调动百姓“自扫门前雪”的自觉性、以粪肥地的积极性、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感,促进广大养殖户主动将畜禽粪污输送到自家田间地头堆积、发酵、还田,实现散养畜禽粪污在村(屯)内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6. 压实乡村散养治理责任。压紧压实乡村两级规模以下散养户畜禽粪污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村屯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纳入村规民约并严格组织实施。建立“红黑榜”制度,定期对乡村两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通报。釆取乡镇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片,共同监管,分片而治,确保监管无盲区、治理全覆盖。以村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畜禽粪污堆放日常管理,重点对村屯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进行管理维护并建立台账,严防畜禽粪污乱堆乱放行为。对乱堆乱放畜禽粪污的依据村规民约予以处理,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千村示范“九有六无”创建标准,引导示范村进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设施配套和执法监管,压紧压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

7. 提升规模养殖工艺。落实规模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凡新建规模养殖场应采用干清粪工艺为主,特别是生猪规模养殖场,严禁水冲粪、水冲圈舍,严格控制生产用水量。现有生猪规模养殖场采用水泡粪工艺的,要控制用水量,减少粪污产生总量,鼓励水冲粪工艺改造为干清粪。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采取养殖主体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引进环保科技和有机肥加工企业共同参与等方式,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生态养殖,改造圈舍设施,推广精准饲喂,提高饲料转化效率。综合考虑畜禽养殖品种、养殖量、农作物品种、棚膜经济等因素,采取“一场一策”措施,普及推广秸秆和粪污“两废”结合田间堆沤、燃料化利用、蚯蚓养殖和有机种植、分子膜覆盖等规模养殖粪污就地就近利用技术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8. 强化执法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倒逼养殖主体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聚焦夏秋两季,开展多部门联合暗访督导,实地踏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使用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规模化养殖场未批先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建、不配套、不正常运行、改变用途、偷排、直排等行为。严格规模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政策支持,畅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渠道。

9. 实施粪肥还田综合利用。落实以地定畜,适度规模养殖,根据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场布局。引导种养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粪肥订单等方式,按照养殖规模配套土地,积极打造一批种养结合示范场。鼓励各县区统筹实施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东北黑土地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项目,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支持畜禽粪肥还田,消纳畜禽粪肥资源。推动整乡整村发展养殖业,打造现代“养殖园区”,振兴乡村产业经济;利用“养殖园区”产生的粪污资源,大力发展瓜果、蔬菜和食用菌产业,打造现代“棚膜园区”,提升农业附加值,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10. 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统筹实施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科学施肥项目,支持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科学施肥技术模式。持续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强畜禽粪污还田技术指导和服务。定期组织农牧业技术专家入村入户入田开展技术推广,面对面传授畜禽粪污堆沤发酵、有机肥替代化肥、底肥和追肥等配套技术,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有机肥,畅通粪污还田渠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台账管理和机制建设,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水平。

11. 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有关规定,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内容包括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于每年1月底前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农业农村(畜牧)部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加强畜禽养殖执法监管,规范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依法查处粪肥超量施用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要规范环评内容和要求,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和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合理确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12. 实行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建立部门“三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执法监管、普法宣传、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好跟踪回访,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妥善解决。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养殖主体做好畜禽粪污收集的台账管理,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养殖主体下发整改告知单、向属地乡镇政府下达工作提示单、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抄送疑似违法违规问题反馈单。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实施全覆盖执法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粪肥堆沤发酵和还田环节的台账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对千村示范创建村开展督促指导和验收考核。(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13. 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对本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制定总体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管理。市政府负责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区政府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本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畴,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做好统筹谋划、项目落地、组织实施、资金安排等工作。乡(镇)政府负责在各县区政府安排部署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等工作。村委会负责完善和执行村规民约,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组织村民做好畜禽粪肥清运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14. 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公共财政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倾斜力度,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国家资金支持、政府性基金预算、乡村振兴资金统筹整合等措施,加大对有机肥等专业化生产企业、第三方服务组织、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检测监测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和有关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规模,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田间地头建设符合标准、适度规模的畜禽粪肥堆沤存储设施。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环保、能源、肥料等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拓宽资金渠道,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15. 强化考核激励。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年度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河湖长制等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优”。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每年对各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

16.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要意义、项目政策、技术模式和执法监管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树立示范标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

附件: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主+三辅”技术模式

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参考技术模式

3.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运营机制

附件1

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主+三辅”技术模式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术“一主+三辅”技术模式,即以畜禽粪污堆积发酵、通过种养结合的方式就地就近肥料化还田利用为主,能源化、饲料化和基料化为辅。各地应根据地域特征、饲养规模、种植业结构和环境承载力的不同,因地制宜,抓好推广落实。

一、就地就近肥料化还田利用模式

指畜禽粪污在田间地头、养殖场堆沤池等“三防”设施内,经过好氧堆肥发酵、氧化塘储存、分子膜覆盖等低成本、易操作、零排放的方式处理达标后,通过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机制,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模式。其中,种养户自行堆沤发酵的畜禽粪肥可广泛用于大田作物,经工厂化标准化处理的生物有机肥可用于高附加值农作物。此模式适用于中小散畜禽养殖场(户)。

二、能源化利用模式

指以专业生产沼气、生物质天然气、燃料棒(块)等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目的,建设厌氧发酵制沼气工程、脱水挤压制粒,沼气用于发电上网或保障冬季取暖和日常生活、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进行农田利用,沼液进行农田利用或深度处理达标排放,燃料棒(块)作为环保清洁燃料代替燃煤。此模式适用于大型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密集区。

三、饲料化利用模式

指利用畜禽粪污养殖蚯蚓、蝇蛆及黑水虻等低等动物,长成后的蚯蚓、蝇蛆和黑水虻作为动物蛋白原料制作饲料,残余粪渣用于农业种植。此模式适用于远离城镇,养殖场有闲置地,周边有农田,农副产品较丰富的大中型规模养殖场。

四、基料化利用模式

指以畜禽粪污、菌渣及农作物秸秆等为原料,进行堆肥发酵,生产基质盘和基质土应用于栽培果菜。此模式既适用大中型生态农业企业,又适合小型农村家庭生态农场,同时适合小型农村家庭农场分工、联合经营。

附件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参考技术模式

一、沼气化利用粪污处理技术

东丰县永丰牧业将沼气罐(池)安置在猪舍下面节省用地,利用生猪日常运动有效解决保温问题,利用猪粪生产沼气,沼气用于日常生活所需和猪舍取暖,沼液、沼渣发酵后储存90天以上,就地就近还田。

二、垫料化粪污处理技术

东辽县溪德农牧业有限公司,在牛舍铺5公分谷壳,肉牛在生长过程中,粪尿都排到垫料上,垫料、粪尿混合物能够降解转化为有机物和水,消臭除味,达到还田标准。

三、简易膜覆盖发酵技术

伊通县三道乡城子村采取简易膜覆盖发酵模式,利用畜禽粪便、农业秸秆废弃物,在田间地头,釆用坑塘、条垛等方式,下铺塑料防渗膜,上覆保温、保湿膜,周边修埂防溢,夏季1个月、冬季2—3个月即可发酵腐熟,直接还田。该模式可阻隔畜禽粪污臭味扩散,提高温度,缩短堆肥周期,提高对病原微生物及草籽的杀灭率,适用于处理各类型的畜禽粪污。

四、高温发酵罐处理技术

磐石市众合牧业有限公司釆用有机物智能高温好氧发酵罐处理鸡粪,粪污采取日产日清模式,通过小推车直接转运到发酵罐进行处理。生产的粪肥含有20多种有益微生物群,可满足各种植物所需的营养成分,广泛用于蔬菜、瓜果、药材、花卉、林木、粮食等农作物及其它植物。

五、燃料化利用粪污处理技术

农安县养殖户将牛粪清理存放在水泥地面上,经过简单晾晒,湿度达到70%左右,利用蜂窝煤模具将牛粪制作成蜂窝煤形状的燃料,晾干后集中存放,冬季进行取暖使用。

六、蚯蚓养殖粪污处理技术

九台伯宇集团利用闲置土地建设蚯蚓养殖床,铺设牛粪养殖蚯蚓,蚯蚓长成后养鸡、喂鱼,生产有机生态产品,蚯蚓粪用来发展棚膜经济,种植瓜果蔬菜,打造有机品牌。

七、无臭膜覆盖粪污处理技术

双阳区将畜禽粪污和秸秆按照7 : 3—1 : 1的比例混合(取决于粪污含水量及目标碳氮比),在堆肥槽外部覆盖高分子微孔膜,使用风机和管道进行强制通风,使堆体形成“微正压”,加快发酵过程,发酵均匀不形成厌氧区。

八、近临界水粪污处理技术

通榆县边昭村采取将畜禽粪污(也可混入粉碎后的秸秆)放入高温高压反应釜中的近临界水里煮8—16小时,干湿分离后,固体制备碳基有机肥,液体制备喷施肥;用于制备土壤改良剂、叶面肥、花卉营养液等。

九、无动力粪污离子矿化处理技术

龙井市老头沟村将畜禽粪污倒入无动力粪污离子矿化设备,构建仿真生态空间,产生正负电荷反应形成热解源,将粪污和有机生活垃圾进行热解处理形成水蒸气和碳灰,排放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十、污水达标排放模式

养殖场产生的污水进行厌氧发酵+好氧处理等组合工艺进行深度处理,污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标准后直接排放,固体粪便进行堆肥发酵就近肥料化利用或委托他人进行集中处理。

附件3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运营机制

一、东丰县“集中处理+经常性考核+年底奖励”模式

东丰县政府高度重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自筹资金建设粪污收集点198个,县政府定期召开粪污治理专题会议,将粪污收集治理纳入政府日常保洁管理考核机制中,每个月组织联合检查考核并公布各乡镇实际情况,对年度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有效压实了乡镇政府主体责任,约束了养殖户乱堆乱放和收储点闲置问题。

二、东辽县白泉镇统一储存、集中处理模式

东辽县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全县1400个畜禽养殖场(户)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1668个,养殖大户基本配套了堆肥间和污水池。白泉镇白泉村建设村集中大型处理点和2000立方米黑膜污水池各1个,配套吸污车2辆,养殖户自行将干粪运送到处理点,液体由吸污车定期或打电话将村(屯)养殖户污水抽送到集中污水池。秋收后由村集体负责就近还田,种地前清空一次,所有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三、“退户入区、集中饲养”模式

乾安县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县级负责通电、乡级负责通路、村级负责改水,建设村外养殖集中区,通过政策推动把畜禽村内养殖移到村外固定地点统一养殖,打造“养殖园区”,振兴乡村产业经济;利用养殖园区产生的粪污资源,大力发展瓜果、蔬菜和食用菌产业,打造现代“棚膜园区”,提升农业附加值,构建“家家有畜禽,户户不见畜禽”的农牧循环模式。

四、“市场运营,全民参与”模式

舒兰市石庙晓光农业公司,与全乡96户养牛户签订了粪污收购协议,并按照每头牛30元标准收费,釆取有偿服务方式。公司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牛粪经过干湿分离后,干牛粪经过烘干后加工制作燃烧颗粒,污水(尿)进入自动化饲料搅拌加工机械,按照秸秆和污水(尿)2 : 1比例自动搅拌混合,再进入晾晒场晾晒,之后通过烘干加工制成燃烧颗粒。燃烧颗粒出售给附近小锅炉或蛟河市发电厂。

五、“政府主导,社会化保障”模式

长春市绿园区政府投资380万元,统一修建了28个村屯畜禽粪污储存池,以吉林省新农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依托,进行统一转运和集中处理利用;将每年的290万元运输处理费和21.6万元储粪池管理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制定了《粪污储运池的管理制度》,建立区镇村三级考核体系,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政府和企业签订畜禽粪污清运处理委托协议和有机肥产品回购协议,建立了生产运营台账管理制度,确保了收储运体系长效运行。

六、“政府主导、政策保障”模式

榆树市结合高标准农田等项目政策,综合施策,推进畜禽粪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在秸秆粪污堆沤场选址上,综合考虑养殖量、运距、分布等因素,先后在32个村建设了33个项目,有力推动了有机肥替代化肥。2018年以来,利用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累计投入4985万元,统筹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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