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三农信息 传递致富理念
近日,农业部为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出台了2016年国家将实行的52项政策措施,其中涉及畜牧兽医行业的有11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其中与畜牧行业有关的主要有2项,分别是挤奶机械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5亿元,2016年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补贴标准: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三个部分。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生猪(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牛羊调出大县前100名给予支持。
支持范围: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粮改饲”支持政策
2016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并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实施范围。
补贴标准:2015年,国家启动实施“粮改饲”试点工作,中央财政投入资金3亿元。
补贴范围: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和青海10省区,选择30个牛羊养殖基础好、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的县。
重点用于:开展以全株青贮玉米收储为主的粮改饲试点工作。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5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2016年国家继续实施。
重点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补贴标准: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并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枚补贴标准5000元。
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13亿元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2016年国家继续支持奶牛、肉牛和肉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3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重点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对13个省(区)投入的补奖资金达到了169.49亿元。2016年,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适当提高补奖标准,完善政策内容。
重点用于: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补贴范围: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5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内。
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2016年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在河北、天津等14个奶牛主产省和苜蓿主产省建设50万亩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
补贴标准: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
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
退耕还林还草支持政策
201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将全国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以及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区域县市的15度~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退下来,还林还草。从2016年起,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
重点用于:
政策要求: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研究拟定区域内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加快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进度;及时拨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认真研究在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度~25度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补助标准: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8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籽种草费15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籽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
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5个方面:
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上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疫苗费用。
二是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因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的动物及同群动物,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上述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养殖场(户)按比例承担。
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村级防疫员从事畜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
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中央财政对一、二、三类地区分别给予60元、50元、40元补助,地方财政分别承担20元、30元、40元。
五是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标准为每头80元,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负担部分采取一般转移支付方式定额拨付地方。
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第二条是支持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补贴标准: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1.8亿元开展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安排1.4亿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秸秆养畜项目,带动全国秸秆饲料化利用2.2亿吨。2016年继续照此执行
补贴范围: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福建、重庆9省(区、市)
资金用于:对畜禽粪便综合处理利用的主体工程、设备(不包括配套管网及附属设施)及其运行进行补助。通过项目实施,探索形成能够推广的畜禽粪便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路线和商业化运作模式。
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目前,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3大类,共15个品种。
2015年,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定工作的通知》,推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升级,在几个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其中涉及养殖业的主要有三点:
一是扩大保险范围。养殖业保险将疾病、疫病纳入保险范围,并规定发生高传染性疾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时,保险公司应对投保户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可扣除政府扑杀补贴)。
二是提高保障水平。要求保险金额覆盖饲养成本,鼓励开发满足新型经营主体的多层次、高保障产品。
三是降低理赔门槛。要求能繁母猪、生猪、奶牛等按头(只)保险的大牲畜保险不得设置绝对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