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信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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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信都区促消费十四条政策措施
明白卡
一、大力促进汽车消费
政策内容:利用好省、市汽车促消费专项奖励资金,持续开展汽车促销活动,释放消费潜力。
适用对象:信都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或购车人。
操作流程:①根据市商务局印发方案,信都区积极落实并制定操作方案。②鼓励辖区企业开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对城乡居民汽车消费予以补贴。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根据市定方案落实各项政策的执行;区财政局负责拨付资金。
二、扩大家电家居类消费
政策内容:积极争取省、市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以打折、补贴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和电子消费产品促销等活动。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家电家居企业。
操作流程:①根据市商务局印发方案,信都区积极落实并制定操作方案。②鼓励辖区企业开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根据市定方案落实各项政策的执行;区财政局负责拨付资金。
三、着力打造品牌消费
政策内容:鼓励我区名优产品参加“非遗购物节”,举办大型新品发布会,进一步提升信都区消费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引导、支持各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设立名优产品专区专柜,大力促销信都名优产品、土特产品。以“信都区家政服务协会”为平台,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家政行业发展,积极争创“河北福嫂”“邢台福嫂”等家政品牌,落实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职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全区家政龙头企业。
操作流程:根据上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培育我区家政龙头企业。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区妇联负责推进我区家政行业协会成立,推广信都家政品牌。
四、提振餐饮消费
政策内容:以我区“冀菜”推广示范店为引领,在我区餐饮企业中开展“冀菜”品牌推广活动。指导行业协会、“国家级绿色饭店”、“钻石酒家”等餐饮企业推广、宣传、组织、开展消费满减、折扣优惠、储值送大礼、储值返现、入会优惠等餐饮促消费活动。引导餐饮行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开展网上经营,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倡导机关干部带头进店消费。
适用对象:在我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资质的餐饮企业(含集团企业) 、团餐企业、大型餐饮企业或领衔“崇礼菜单”研发基地的企业,满足堂食门店或食堂应达到10家以上,单体门店或食堂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大型餐饮企业营业面积不少于3000平米;领衔“崇礼菜单”研发基地的企业,研发菜品不少于20道等标准。
操作流程:①企业申报;②我区推荐;③联合上级商务主管部门跟踪评价;④逐级上报评定。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初审推荐,完成政策宣传解读、跟踪评价等工作。
五、完善城市消费平台
政策内容:积极争取上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鼓励本地餐饮、商超等连锁企业加大开店力度,重点在社区周边开设具有零售、快餐、快递收发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活服务门店。支持我区“太行路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全力推动富民路、兴发路商业街建设,实施美化亮化工程,丰富提升业态。鼓励中北世纪城夜市提升品质,打造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适用对象:全区品牌连锁企业、便利店,主要商圈、商业街等。
操作流程:①企业申报;②推荐上级商务主管部门;③跟踪评价;④逐级上报评定。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初审推荐,完成政策宣传解读、跟踪评价等工作。
六、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政策内容:加快建立完善以区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商业体系,对设施升级改造,智能化,及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等方面的投资,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提升我区农产品上行能力,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通过直采直销、订单农业等形式,促进农户与市场精准有效对接。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大做实农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专档,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
适用对象:我区农产品供应链涉及单位。
操作流程:配合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确定我区名单;指导项目建设;审验建成项目;报省总结评审。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项目建成后即可申请验收,待上级商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即可兑现支持资金。
七、培育电商龙头企业
政策内容:积极争取省级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对我区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电商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电商平台、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等新商贸业态建设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支持申报省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加大对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拉动社会消费贡献大的限上网络零售企业支持力度,助力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电商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支持更多园区、企业争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适用对象:电商平台、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
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的方式进行申请。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项目建成后即可申请验收,待上级商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即可兑现支持资金。
八、发展特色产业展会消费
政策内容:鼓励我区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各级展会,提升我区特色产业展会活跃度,加强营销、扩大宣传、提升服务、提高档次。支持引导有关企业选准主题,丰富内容,大力办好邢台美食、后备箱集市、服装反季展销、品牌巡回展销等各类商品促销展会活动,丰富群众消费业态,有效拉动商品消费。
适用对象:全区符合条件的企业。
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的方式进行申请。
兑现时间:持续推动。
职责分工:承担辅导宣传,配合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办好展会等职责。
九、促进文旅消费
政策内容:组织重点文旅企业加强与中国建设银行邢台分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参加暑期旅游惠民活动,聚力“文旅+消费”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发展。推出季节性文化旅游惠民卡(券)相关产品和服务,组织重点文旅企业推出季节性系列优惠活动。
适用对象:全区文化和旅游企业。
操作流程:文化和旅游企业及消费者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相关活动。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组织重点文旅企业加强与中国建设银行邢台分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参加暑期旅游惠民、季节性系列优惠等活动。
十、推动体育消费
政策内容:积极组织逗号滑冰馆和西山康年、红鼻子乐园、抱香谷乐园、景梅山景区、天梯山景区嬉雪场等六家冰雪场所免费投入一万张冰雪免费体验劵,定期免费开放。
适用对象:中小学生在指定冰雪场所进行体育消费。
操作流程:中小学生通过领取消费券,在指定冰雪场所使用。
兑现时间:以消费券消费截止时间为准。
职责分工:信都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政策宣传落实和解释说明。
十一、办好消费促进活动
政策内容:依托各类节假日,组织开展“幸福河北欢乐购”“乐享盛夏系列促销”“暑期商超促销”“国庆黄金周促销”“年终返利促销”等线下促销活动,开展“618”和“双11”网购节、直播电商节、村播计划等线上促销活动。
适用对象:参加信都区消费促进活动的企业
操作流程:①根据市商务局印发总体方案,信都区积极落实并制定操作方案。②企业向区商务局申请参加活动。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根据市定总体方案,制定信都区活动方案并落实。
十二、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政策内容:指导帮扶餐饮、零售等特困行业享受国家、省、市纾困扶持工作政策;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商贸流通行业让利力度,有效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适用对象:各餐饮零售企业。
操作流程:向企业宣传纾困政策;为企业争取政策支持。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管理局、区财政局按工作职能支持政策落实。区商务局负责联系沟通各部门。
十三、加强财政税务支持
政策内容:围绕消费需求旺盛、日常生活需要的优质产品和特色优势产品,做好税收征管改革和服务,丰富消费选择。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适用对象:有关企业。
操作流程:各部门做好文件政策宣传;对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按工作职能支持政策落实。区商务局负责联系沟通各部门。
十四、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力度
政策内容:继续开展上限入库培育行动,加大对餐饮、零售、电商、连锁经营等企业的排查摸底,强化部门联动,定期走访重点企业,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沟通服务,持续增强全区商贸服务企业发展后劲。
适用对象:信都区商贸流通企业。
操作流程:①区商务局落实市商务局制定的“上限入库”专项行动方案。②各镇办摸清各自辖区未入统商贸流通企业底数,指导帮扶企业升限入统。③达限企业向区统计局申报入统,并向商务局报备。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邢台市信都区
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六条政策措施
明白卡
一、稳外贸政策
1.建立稳外贸激励机制
政策内容:积极帮助我区外贸企业享受《邢台市促进外贸发展十二条措施》,即对我市重点外贸企业予以鼓励,增量部分一美元奖励人民币0.03元。
适用对象:海关统计进出口额较上年增量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
操作流程:①根据海关数据确定外贸企业名单,并组织企业申报;②区商务和财政部门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③区商务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④市级资金兑现后,报区政府审定区级资金分配方案。⑤会同区财政局拨付奖励资金。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实施。
2.加快推进外贸服务综合措施
政策内容:利用好邢台—天津港海铁联运通道、“邢石欧”中欧班列等“贸易快车”载体,减少货物周转环节、缩短交货周期、降低运输成本。
适用对象:全区外贸企业
操作流程:根据企业需求,协调相关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施。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
3.加大外贸骨干企业支持力度
政策内容:落实省外贸支持政策,加大对列入省外贸百强企业政策资金支持,鼓励更多外贸企业争列省外贸百强。引导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打造自主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稳定和扩大贸易规模,为稳外贸提供有力支撑。
适用对象:全区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
操作流程:按照上级资金申报要求,积极组织我区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进行申报。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4.加大外贸新业态支持力度
政策内容:积极争取上级外贸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和海外仓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
适用对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区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海外仓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操作流程: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我区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海外仓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②等待上级评审结果;③按照上级要求,会同区财政局拨付奖励资金。
兑现时间:2022年底。
5.加大对重点外贸企业精准帮扶
政策内容:邀请海关、银行等部门对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RCEP政策等政策业务培训。将重点外贸企业列入“环保正面清单”,对生产、物流、用工予以保障。
适用对象:全区外贸企业
操作流程:由有关企业申请后,区商务局协调生态环境分局给予支持。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沟通有关部门。
6.支持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国际市场
政策内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组织我区企业参加东盟专场、日韩专场等线上贸易促进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国内重点展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项目。
适用对象:全区有参展意愿的外贸企业
操作流程: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我区有关企业申请参展,做好企业参展相关工作。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同一平台提交项目申请并对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②等待上级评审结果;③按照上级要求,会同区财政局拨付奖励资金。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实施。
7.积极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
政策内容:充分发挥出口信保对外贸发展的保障作用,争取专项资金,对外贸企业购买出口信保服务保费给予支持,对中小微企业予以倾斜,增强出口企业接单信心。
适用对象:全区购买出口信保服务的外贸企业
操作流程: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同一平台提交项目申请,同时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上报;②等待上级评审结果;③按照上级要求,会同区财政局拨付奖励资金。
兑现时间:2022年底。
8.扩大优质产品和大宗商品进口
政策内容:密切关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变化,引导企业扩大铁矿石等资源能源进口,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争取上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进口列入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给予贴息支持,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适用对象:全区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
操作流程:①企业提交申报材料;②市商务局初审后逐级上报审定;③资金拨付。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实施。
9.积极引进服务贸易重点企业
政策内容:加快壮大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支持引进一批在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领域规模大、技术新、重点行业市场占有率高的总部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积极争取资金奖励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和离岸服务外包企业。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和服务外包离岸企业
操作流程:①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和服务外包离岸企业申报;②市商务局初审后报省商务厅;③第三方机构评审;④省商务厅复审确定支持对象。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实施。
二、稳外资政策
10.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
政策内容:积极参加“廊坊会”“厦门会”等重点展会,持续开展线上推介、视频会议、网上洽谈、“云签约”等线上招商活动,力争引进一批投资金额大、带动作用强、产业链上下游覆盖面广的重大外资项目。畅通政府企业沟通渠道,定期召开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推动企业增资扩股。加大督导力度,推动重大合作项目落实落地。
适用对象:全区各部门、外商投资企业
操作流程:①引进一批投资金额较大、带动作用强、产业链上下游覆盖面广的重大外资项目;②招商办牵头定期召开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推动一批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股。
兑现时间:2022年底前
职责分工:区招商办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区直部门负责配合实施。
11.强化外资企业服务
政策内容:建立重点外资企业工作专班,健全常态化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强化对重点外资企业的实时监测和常态化走访,“一企一策”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用地、环保、人员入境等实际困难。
适用对象:全区重点外商投资企业
操作流程:①确定重点联系外资企业名单;②明确企业服务联系人;③企业提出诉求;④会同区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兑现时间:2022年底前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有关区直部门负责配合实施。
12.全面落实外资奖励政策
政策内容:利用好省、市两级外商投资奖励政策,对新设外资企业3000万美元以上(现存企业增资2000万美元以上)按照2%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落实省市奖励政策,按现行财政体制重点奖励“注册资本金到位”企业。同一家企业不同时享受省市两级奖励政策。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区外商投资企业
操作流程:①企业提交申报材料;②初审;③市商务局审核;④省商务厅组织审核报审;⑤对外公示;⑥资金拨付。
兑现时间:2022年底前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实施。
13.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政策内容: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外资政策,进一步修改或废止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外商投资在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参照市级外商投诉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依法处理外商投诉事项。
适用对象: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
操作流程:①投诉人以现场、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投诉材料;②投诉工作机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③投诉工作机构依法协调处理。
兑现时间:2022年底前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实施。
三、开放平台支持政策
14.加快推进省级经济开发区申报。
政策内容:继续加大对接沟通力度,及时掌握省级园区批复工作动向。进一步加强商务、自规、住建、环保、统计、发改、园区办等部门单位横向联系、资源共享,按照园区申报工作要求,提前着手、完善资料,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批复验收做好各项准备。
适用对象:区直各部门、各园区
操作流程:①各部门、各园区提前准备申报资料;②省政府、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环保厅审核批复。
兑现时间:2022年底前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区直各部门、各园区负责配合实施。
15.加大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力度
政策内容:充分发挥各园区开放平台作用,力促各园区推进“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活动,紧紧围绕各园区发展定位,聚焦特色产业和上下游产业链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重点引进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总部经济、生态健康居住等“大好高优”项目,推动重点产业向园区集聚,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适用对象:招商办、项目办、园区、各招商职能部门
操作流程:①围绕各园区发展定位,聚焦特色产业开展招商引资;②各园区加快签约、落地、投产一批项目;③推动重点产业和项目向园区集聚。
兑现时间:2022年底前
职责分工:区招商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园区及招商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实施。
16.园区能级提升行动
政策内容:不断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对企业帮扶督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园区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夯实平台基础;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主体,强化与京津等地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提升园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
适用对象:各园区
操作流程:①各园区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②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③园区提出困难或诉求;④各部门给予帮扶指导。
兑现时间:2022年底前
职责分工:区商务局、区科工局、各园区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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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都区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政策措施
明白卡
一、加大市场培育
政策内容
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细化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标准,组织筛选20家左右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台账。
适用对象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操作流程
科工、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入库标准进行深入挖掘,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
兑现时间
实施动态调整
责任分工
牵头部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