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

去年,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提前一个月完成4178个村庄规划编制为民办实事项目,实现全省村庄规划全覆盖。虽然各地按照省厅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村庄规划编制质量,推进规划编制进度。但由于村庄量大面广,情况各异,有的地方重视程度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与实际情况结合不紧密、规划起点不高、村民没有充分参与、没有按规划实施整治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为了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推进规划落实到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规划审批和技术审查工作

市、县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格把好村庄规划技术审查关,督促乡镇政府抓好村庄规划的报批工作。对已编制完成尚未报批的村庄规划,要强化规划技术审查,精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实地,切实对照《福建省村庄规划导则》和相关技术要求,审查村庄规划内容,提升村庄规划技术水平,并督促乡镇尽快报批。对已审批的村庄规划,确因与现场实际不符、村干部未参与、社会经济条件变化较大等原因需要修改的,要督促乡镇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完善,将村庄规划草案在村务公开栏或村庄显著位置予以公告,并在报送审批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确保村庄规划广泛吸收村民的合理建议,体现村民意愿,符合当地实际。村庄规划审批后,还要进行公布,让广大村民知道规划内容,自觉遵守规划要求。

二、加强村庄规划落实的监督检查

(一)市、县规划主管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村庄规划区内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在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市、县规划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村庄规划实施情况检查,公开通报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省厅将不定期开展村庄规划实施情况省级抽查,并对违法违规建设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加大村庄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村庄规划落实到位。

三、树立村庄规划落实好的示范典型

市、县规划主管部门要在辖区内树立一批村庄规划编制好、落实到位、整治建设成效明显的示范典型,通过制作案例范本、供各地借鉴;拍摄专题片、广泛宣传;组织现场交流、实地观摩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地推动村庄规划落实到位。省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筛选示范典型,供全省各地学习借鉴。

四、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市、县(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按照镇、乡规模,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城乡规划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将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村庄规划实施有专人督促和指导。

(二)省厅将积极推进莆田市城厢区、秀屿区先期开展乡村规划师培训试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向全省全面推开选拔培训乡村规划师工作,充实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促进村庄规划落实到位。

(三)市、县(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基层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管理人员指导村庄规划落实的能力。省厅负责培训市、县(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分管副局长和村镇科(站)长;设区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培训乡镇分管副镇长和村建站站长或业务骨干。

五、加强村庄规划宣传

市、县规划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村庄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村庄规划实施好的典型案例,让广大村民了解依法实施规划的好处和违反规划建设的后果,使参与规划、遵守规划、落实规划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指导、督促乡镇政府通过在村庄设立宣传栏、播放宣传片、发放通俗易懂和图文并茂的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村庄规划主要内容、近期建设项目以及采取的落实措施等,使广大村民依规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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