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营造亲清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制定《〈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任务清单》,围绕《条例》重要法律制度提出82条具体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保障《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制定《江苏省营商环境评价办法(试行)》,省发改委牵头对13个设区市、63个县(市、区)和32个城区的营商环境进行评价。2020年,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构建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要求,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还分别增设了全省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对营商环境满意度的评价,全省共有3万多家民营企业和省市两级800家行业协会商会参与了评价,充分体现营商环境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的导向。二是积极推动相关立法。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通过系统立法构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明确与企业交往的“亲清路线”和“行动遵循”。三是扎实开展各项主题年活动。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质效,先后开展“能力提升年”、“工作奋进年”、“改革深化年”三个主题年活动,通过狠抓系列具体措施落实,着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营造服务民企良好政治生态。利用调研座谈、集中开会等时机,不间断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划清“亲”的界限、不越“清”的底线。
二、搭建政企沟通机制
一是畅通企业家沟通渠道,发挥地方创新积极性,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建立企业家沙龙、政企微信群、企业家服务日等创新方式,倾听企业心声,聚焦企业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畅通涉企政策传导机制,用好线上“专栏”、线下“专窗”、热线“专席”,精准高效传递政策信息。依托国家和江苏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苏企通”平台建设。二是做大做强“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聚焦提高问题实际解决率,推进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建立完善企业群众诉求工作机制,将12345热线打造成“政府可找、政策可见、服务可得”的综合平台,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企业服务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三是推出更加务实服务举措。聚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企业需求,组织开展走进500强、创业创新分享、科技培训等品牌活动,切实提升经济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引导依法治企,探索开展商会标准化建设,推进公司律师制度试点,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四个全覆盖,着力构建多元化法律维权格局。
三、落实惠企政策
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一是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2019 年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和7批28项应对疫情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全年减免社保费1467.5亿元,发放稳岗和就业补贴近130亿元;为45 家防疫物资进口企业减免进口税收 358 万元;对653 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新购设备,给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免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和药品注册费等基金附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出台我省税费优惠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2020 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全年减税 50 亿元左右。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20年2月至12月免征省内医院和疫情防护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并对餐饮住宿业减半收取,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398.5万元。三是建立税费优惠政策解读和发布机制。财政税务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减税降费宣传辅导,重点运用网络端、移动端等新型征纳互动渠道开展“滴管式”的政策直达。既减少对市场主体干扰又实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四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今年1月1日起,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平均销售电价将较第一监管周期分别下降每千瓦时4.55分和0.46分。大工业用电1-10千伏、20-35千伏、35-110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的各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调3.5分、3.9分、4.5分、5.5分和6.5分。预计今年将减轻全省大工业用户用电成本超过150亿元,为促进江苏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构建公平透明法治环境
一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会同省商务厅等部门组织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修订工作,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事项审批全流程在线监管与综合评估工作。降低重点领域准入门槛。根据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及我省电力平衡、市场电量供应总量情况,我省今年起全面放开用电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参与市场用户数量由上年的2.8万户增加到8.13万户左右,交易电量预计将由上年度的2994亿千瓦时增加到3500亿千瓦时左右。二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集聚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帮助市场主体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评比活动。注重发挥仲裁在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中的作用,2020年我省各仲裁机构共处理案件15865件,增长77.7%;标的额213亿元,增长13.3%,2020年,全省仲裁案件占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商事案件比例由4.4%增长到12.5%,仲裁在有效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得到提升。三是加大执法指导力度。推进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覆盖,出台《江苏省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司法厅会同省委编办、省政务办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服务和推进基层“三整合”工作。四是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建成上联国家、横通部门、下接地市的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用监管核心信息,平台归集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8361万条,信用承诺信息2209万条,合同履约信息196.7万条。在重点领域继续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在税收、交通出行、劳动保障、道路运输、商贸流通、食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中,17个部门开展建立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制度,35个部门实施对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措施。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