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国家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发布《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6〕127号)(以下简称“意见”),就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了关于律师参与信访的工作任务,包括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参与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服务信访工作决策以及参与信访督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自愿平等、坚持依法据理、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坚持注重实效。
提供涉法信访法律服务是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的特色法律服务之一,我所律师以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身份,在参与涉法信访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推进了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
同时,在我所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信访部门也给予了我们充分的支持和肯定,并积极为我所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创造条件。比如: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必要场地和设施,保障律师人身安全;对律师阅卷、咨询了解案情等合理要求提供支持,认真研究律师提出的处理建议并及时反馈意见;对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案件,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予以解决。使得我们的工作得以扎实的推动,深入的开展。
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夏青律师就对信访法律工作深有感触,她表示:“若不是遇上“急难愁迫”的问题,老百姓大概率也不会选择信访的路径,也难免在这过程中采取过激的行为。因此,我眼中的信访法律服务工作是一项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权的工作,蕴含着“双重责任”:其一,是协助当事人、信访部门补强证据、查清事实、理清法律,尽可能还原案件真相;其二,是协助当事人依法依规、合乎情理的信访,避免因无故闹访而损害自身权益。信访协办是服务性非常强的工作,必须和当事人心贴心、情共情,才能把事情办好、把民心稳住。“
同样,上海律宏法律服务调解中心理事长杜佳华也表示:“在与信访部门的持续密切合作下,我们作为第三方介入,增强了信访人的认同感,用专业知识为信访人和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支持,用律师身份更好地提升了矛盾化解效果。”
我所合伙人律师延彬彬,在多次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后,对于接待工作的重要性也有自己的体会。“很多时候信访人都是带着情绪来表达诉求的,作为接待律师,我们不能跟了信访人的情绪,一旦我们被带入了,接待工作将会变得毫无意义。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律师用冷静的心态来看待和分析问题,同时还要保持热情和耐心,在使信访人平息情绪后,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去理解和帮助信访人”,延律师表示。
可见,处理涉法信访问题,看起来是事务性的工作,但其中是蕴藏着很多的工作艺术和技巧。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是一个新的领域,既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制进程的有效之举,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之举。在此,谨以此文与大家共勉。
作者介绍
延彬彬律师
现为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民革党员。先后被评为民革上海市委三八红旗手、民革普陀区委先进个人,并在第一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中获“代理词评选”优秀奖,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上海市知识产权工作者证等。
执业领域:
不良资产处置,企业法律顾问,各类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的处理,医疗器械行业法律服务等。
执业理念:
每个人都值得拥有自己的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