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针对镇(街)纪委(纪工委)办案意识不强、案件线索不多、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增强镇(街)纪委(纪工委)履职能力,有效化解办案难问题。2014年,全市各镇(街)已至少自办案件6起,120个镇(街)纪委(纪工委)共自办案件80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7人。
着力解决“无案可办”的问题。发挥信访案源主渠道作用,各镇(街)纪委(纪工委)积极从上级纪委和信访部门转办的案件中提取线索,并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及其他执法机关业务部门协作,保持横向联系,实行信息共享,从中获取案件线索。对实名举报的,查处结果按规定反馈到举报人,积极引导镇(街)纪委(纪工委)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解决了“无案可办”的问题。
着力解决“不会办案”的问题。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培训,通过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党纪条规,使其达到熟练掌握、正确运用的程度;市纪委还统一下发《纪检监察工作实用法规汇编》等学习材料,通过以案代训等形式帮助乡镇纪检干部快速熟悉办案流程,积累办案经验。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例,各县市区纪委选派业务骨干到镇街进行现场指导。(席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