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全力促进镇江“跨越发展、后发先至”的实施意见

各直属局、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市委五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切实提高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市场竞争秩序,服务和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以更新的工作举措、更优的工作效能促进镇江发展新跨越目标的实现。

一、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充分认识开展“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的重要性

全系统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着市委五届九次全委会议上提出的“跨越发展,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和谐共享”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出真招、破难题、保增长,全力以赴开展“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要自觉把服务发展、帮扶企业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的中心任务,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上来,把开展“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作为在新形势下把握“四个只有”、实践“四个统一”、建设“三型工商”的具体举措。要带着对群众的朴素感情、带着对企业的深情,带着服务地方的热情,走进项目,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切实把促进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尽心尽力为企业和基层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帮助企业,为推进镇江跨越发展,实现后发先至作出新的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开展“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系列活动

(一)振信心,开展政策辅导进企业行动(市局牵头部门:个私处、企业处、外资处)

1、宣讲政策进企业。以中小企业为帮扶重点,大力宣讲党和政府以及工商部门保增长促发展的有关政策,把政府各项新的政策及时全面传导到企业、落实到企业,切实帮助企业增强发展的信心。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走访本级所辖企业数不少于30%。(市局责任部门:企业处、外资处、个私处)

2、创业知识进企业。结合新形势,组织力量编印《镇江市投资创业指南》,将创业的优惠政策、优秀民营企业发展轨迹、创业先进典型的事迹以及工商法律、案例等汇编成册,并免费发放给企业。(市局责任部门:民营经济协会、法制处)

3、专题调查进企业。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经营现状等专题调查,对企业反映的涉及工商部门的工作,建立信息沟通渠道,竭力帮助协调解决,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市局责任部门:外资处、个私处、办公室)

(二)保民生,开展创业就业再援助行动(市局牵头部门:个私处、注册处、民营经济协会)

4、开展创业就业援助“四个一”活动。各直属局、城区分局每半年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四个一”活动,即进行一次社区居民、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的就业状况调查,举办一次创业政策、创业知识宣讲会,开展一次创业技能培训,组织一次个体私营企业招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就业援助工作。(市局责任部门:注册处、个私处、外资处、民营经济协会)

5、开设自主创业登记“绿色通道”。全面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积极提供创业咨询、指导,重点引导下岗职工、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残疾人、退伍士兵等创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级登记窗口统一设立“绿色通道”,为上述人员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市局责任部门:注册处、监察室)

6、完善就业信息交流机制。与企业、大中专院校等共建人才信息交流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校企共建就业基地,全力服务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市局责任部门:民营经济协会、个私处)

(三)扩内需,开展放心消费在商家行动(市局牵头部门:消保处)

7、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立足工商职能作用,加大放心消费企业、行业和区域的创建力度,全面通过省创建办的验收,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在商业城至大润发的中山路上开展争创“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市局责任部门:放心消费创建办、消保处)

8、实施食品准入电子化监管。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自律,在食品批发主体中推广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对售出的食品,严格行统一样式的销售凭证,做到单随货行,单货一致。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与各市场主办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市局责任部门:消保处)

9、加强市场商品质量监管。由市局统筹安排对大型流通企业的商品质量抽检,每季度进行汇总分析,促进规范经营。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名义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市局责任部门:消保处、市场处)

(四)保投入,开展投资融资助项目行动(市局牵头部门:注册处、信用办)

10、放大股权融资功能。鼓励投资者以公司股权作价出资、质押融资,积极开展公司股权出资、出质登记,帮助企业变“静态”股权为“动态”资产,同时组织资质良好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与金融机构召开对接座谈会,提高融资的公信力。(市局责任部门:注册处、外资处、办公室)

11、深化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进一步推进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帮助企业选择适合动产抵押的融资方式。通过验照、新设立等时机向个体工商户发放“个体工商户动产抵押”操作流程简介,宣传动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市局责任部门:信用办)

12、探索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加强与市银监

局、金融办和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探索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镇江市知名商标的质押融资试点,帮助品牌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市局责任部门:商广处、民营经济协会)

13、拓宽银企交流合作平台。以镇江市诚信担保公司为龙头,做好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担保中介等单位的联系,以“银企面对面”等形式,为企业做好推荐贷款担保工作。积极促进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试点登记工作。(市局责任部门:民营经济协会、注册处)(五)促调整,开展登记注册兴产业行动(市局牵头部门:注册处)

14、成立“全市重大项目工商登记服务组”。加强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和镇江市重点工程(工作)的登记辅导,做到主动介入、全程跟踪。引导和鼓励企业冠省级、国家级名称,推进企业实行资产重组,组建集团和股份有限公司。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市局责任部门:注册处、外资处)

15、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私营企业的,由登记机关出具《个体户拟升级为私营企业的证明》,为其字号沿用、前审批手续办理等提供便利条件,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市局责任部门:注册处、个私处)

16、提供市场主体信息产品服务。围绕产业结构调整、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息综合分析利用工作,汇总形成分析报告,充分反映辖区企业数量、经济规模、经济结构、产业优势等综合情况,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和社会公众服务。(市局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六)助提升,开展品牌信用强实力行动(市局牵头部门:商广处、信用办)

17、大力实施商标注册推进工程。侧重商标注册总量的提升,加强商标知识的宣传普及,重点引导定牌加工、出口企业注册商标,并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大力发展自主品牌,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制定专门的指导意见,开展企业字号与商标相统一的指导服务工作,有效提高产品知名度。201*年,全市新增注册商标比上年增长10%。(市局责任部门:商广处)

18、大力实施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引导企业提高商标使用的规范化水平,增强商标的利用率。侧重商标质的提升,引导企业尤其是相关服务型、科技型企业,灵活运用科技、营销等多种手段提升品牌的价值含量;加强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的品牌建设,加强对我市3家省级品牌培育基地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好镇江市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的确认工作,形成良好的梯队建设。(市局责任部门:商广处)

19、大力实施信用企业培育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合同行政指导站工作,支持更多企业成为省级、国家级信用企业。(市局责任部门:信用办)

(七)维稳定,深入开展打传维权行动(市局牵头部门:

公平交易处、消协)

20、继续开展“红盾扫雷”打传专项行动。指导社区建立打击传销法制宣传、信息交流机制,逐步健全“打、防、控、管”为一体的禁止传销机制。同时,在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举办打击传销专题讲座,加强对外来人口和在校大中专学生的教育引导,防止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市局责任部门:公平交易处)

21、完善消费投诉预警机制。召开“消费与服务”论坛和疑难案例专题分析会,加强热点投诉行业联系人制度,开展企业消费投诉处理技能的培训,为经营者处理消费纠纷提供帮助指导。(市局责任部门:消协、消保处)

2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黑网吧、不良广告整治,开展扫黄打非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市局责任部门:个私处、公平交易处、商广处)

(八)优环境,开展指导服务促发展行动(市局牵头部门:公平交易处、法制处)

23、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认真贯彻深入推进理性执法、明确执法重点、规范执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把执法重点更多地放在制假售假、商业贿赂、传销、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垄断及限制竞争等严重经济违法行为上,对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有关违规违章行为,多做说服教育和引导规范工作,做到善施行政告诫,勤于行政指导,慎定行政处

罚,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局责任部门:公平交易处、法制处)

24、实施行政事项提醒制度。对公司分期出资、经营期限到期及时进行提醒,告知企业履行相关手续;在外资管理中积极开展以“登记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议制、典型案例披露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工作,对有关事项做到事前告知、事中提醒,避免因疏忽而违法。(市局责任部门:企业处、外资处、个私处)

(九)促增收,开展帮农扶农到乡村行动(市局牵头部门:信用办)

25、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思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村经纪人实现经营资格合法化、人员队伍组织化、经纪活动规范化。切实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训,以法律法规、营销知识、农产品知识、产业特点、诚信经营为重点,努力提高农村经纪人素质。(市局责任部门:信用办)

26、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以我市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开展合同法规和企业信用基础知识培训,引导企业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增强依法签约、诚信履约的自觉性。完善现有各类涉农合同,初步建立覆盖全市重要农产品的种植(加工)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市局责任部门:信用办)

27、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

展品牌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加强科技推广、社员培训、信息沟通、经验交流等工作。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的登记工作,允许2个以上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合作社联社,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提升组织化水平。(市局责任部门:注册处)

28、深入推进商标富农工作。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农副产品加快申报商标步伐,尽快形成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农副产品知名品牌。年内,全市新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不少于1件;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副产品协会自主商标拥有率不少于70%。(市局责任部门:商广处)

29、深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开展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三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市局责任部门:市场处、公平交易处)

30、推进农村消费维权投诉站点建设。年底前农村和城市基层“一会两站”做到基本全覆盖,达到95%以上。(市局责任部门:消保处、消协)

三、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市局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中心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行动,狠抓措施落实。要把帮扶工作任务

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各单位在全面落实“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地实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形成特色;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本条线开展活动的联系点,加强指导督促,抓好典型培育,努力创出本条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为推动全市工商系统相关工作积累有效经验。

(二)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把“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与年初确定的全年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各项职能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力求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时,要积极与走访服务对象沟通,充分了解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对属于工商职能范围的事项,能立即帮助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想办法尽快予以解决;对不属于工商职能范围的事项,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好企业和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三)要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全市工商系统各级监察部门要会同各牵头部门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不仅要督查“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方案细化、工作落实和实际绩效,而且要督查省局、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去年以来连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督查市局对社会所作出承诺的兑现情况。对因服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造成不良后果及负面影响的,对在“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中消极应

付、流于形式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四)要加强沟通,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条线开展“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情况的报送内容和数据项,及时汇总全市工商系统的活动开展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市局办公室邮箱。各单位要重点做好重大活动情况、典型事例和图片资料的报送工作。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制订“优质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各项工作的宣传计划,借助新闻媒体跟踪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向社会充分展示工商系统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良好形象,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优质服务主题活动记录》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优质服务主题活动记录: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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