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创新矿地融合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实施矿地融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沛北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治理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省级矿地融合发展示范区,现结合沛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背景
(一)基本情况
沛县位于江苏省西北端,处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地,位于淮海经济区的中心部位,总面积1806平方公里。沛县境内煤炭资源丰富,是目前华东地区最大的煤炭工业基地。沛县北部矿区为沛县工业和煤炭资源主要集聚区,包括龙固、杨屯、安国、鹿楼、朱寨等5镇和大屯、沛城、汉源、汉兴等4个街道,总面积806.9平方公里(121.04万亩),其中农用地468.9平方公里(70.33万亩),建设用地162.1平方公里(24.31万亩)。
沛县共有8对煤炭矿井,现已关闭2对矿井,采矿权范围面积共286平方公里,已探明煤炭储量24亿吨,年产优质原煤1400万吨以上,占全省煤炭产量的90%以上。沛县煤炭资源开采始于上世纪70年代,为国家提供大量优质矿产资源的同时,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据详细调查,目前因煤矿开采已造成8.28万亩土地不同程度塌陷,涉及7个镇(街道)55个行政村10余万人。预计8对矿井全部闭坑时,将形成24万亩采煤塌陷地,失地农民将达22万人,需搬迁村庄196个,涉及17万多人。
(二)目的意义
创建省级矿地融合示范区,形成矿地融合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是贯彻中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省委“两聚一高”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重要创新,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土地矿产资源配置,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农业发展,增强保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三)创建基础扎实
沛北一体化发展取得初步成效。2014年市委、市政府把沛北一体化发展纳入了市级战略层面,印发了《关于支持沛北一体化发展的意见》,鼓励和支持沛北在城乡统筹和矿地融合发展上先行先试,支持沛县建成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沛北地区一体化规划编制已经完成,产业已形成集聚效应,“中心城区—重点镇一特色镇一村庄”四级城乡居民点体系正在逐步实施,镇村基础设施逐步完备。杨屯镇结合压煤村庄搬迁,临镇商贸、临湖旅游、临园物流三大板块初步形成;安国镇高标准定位特色小城镇,积极推进生态修复,深入挖掘“刘邦故居”、“五里三诸侯”等文化资源潜力,全力打造汉韵风情小城;沛县经济开发区和龙固镇形成了以产业化支撑城镇化发展的产城、产镇一体化体系。
绿色矿山创建成绩突出。沛县各矿山企业长期坚持依法办矿,不断开展技术创新,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现已有大屯煤电公司龙东矿、徐庄矿、姚桥矿和徐州矿务集团张双楼矿、三河尖矿共5家国家级绿色矿山。2016年,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成功纳入了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作为全国、全省的示范区创建试点。
土地综合整治效果显著。坚持塌陷地治理与尾水导流、黄河故道开发、安国湿地建设相结合,县级财政投入1.66亿元对张双楼矿采煤形成的9000亩塌陷地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该项工程得到了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并将其列为2013年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中央补助资金项目。2013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拨付565万元,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评价及生态修复。我县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分别组织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工矿废弃地复垦、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复垦等各类项目,通过多种途径、整合多方资金,有效复垦和治理塌陷地。目前,全县已复垦2.57万亩,新增耕地2.21万亩(其中农业综合开发新增耕地0.64万亩,占补平衡新增耕地1.18万亩,挂钩复垦新增耕地0.11万亩;工矿废弃地新增耕地0.28万亩)。
管理和技术支撑到位。我县矿地一体化的基础信息数据库、综合监管平台已经建立,实现了三色预警下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一张图”综合监管。以各类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开展了一系列科研项目,建立了国土资源部黄淮海地区采煤塌陷地利用野外科研基地,结合采煤塌陷的发展规模和程度,建立了不同开发利用方式下的地面塌陷风险评价体系,并提出了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开展了中德合作徐州沛北矿区塌陷地修复示范区规划工作。
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省政府“两聚一高”战略部署,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工作要求,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与矿产资源,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系统整体合力,落实省国土厅《关于推进国土资源矿地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创新完善矿地融合工作机制,开展先行试点示范,实现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在规划布局、调查评价与监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技术标准、管理服务、信息成果共享等全过程的统筹协调、相互融合,构建矿地融合发展新格局,共同提升服务保障徐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沛北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协调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关系,建立“多规合一”规划体系。全面优化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结构和布局,有效解决二者开发利用在空间、时间上不协调、不平衡的矛盾。
——绿色发展、示范引领的原则。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实现绿色矿山全覆盖。推进沛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先进技术装备应用的展示区、生态保护和矿地和谐的模范区、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先行区,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矿业发展典型模式。
——综合整治、节约集约的原则。坚持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科学配置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空间结构,实施国土资源综合整治,采用节约集约新技术和新模式,促进土地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改革创新、试点先行的原则。开展探索创新实践,不断丰富、完善、延伸矿地融合工作内涵。选择沛北杨屯镇先行开展试点,稳中求进,逐步积累经验,实现成果推广、转化途径、服务手段等方面的制度创新。
(三)主要目标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拓展矿地融合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通过矿地融合发展,推进矿区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及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切实增强资源保障能力、环境保护能力和地质工作服务功能,形成统筹协调、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矿地融合发展新模式,为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区域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民生改善等提供基础支撑和服务。到2018年底,在已有矿地融合工作基础上,力争在3-5项试点示范项目上取得成效,形成一批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重要影响、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成果。到2020年底,力争在融合工作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形成在全省乃至国内具有代表意义的矿地融合发展新模式。
三、主要任务(一)突出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
1、科学编制“矿地融合示范区发展规划”。在沛北地区一体化规划的基础上,融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十三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镇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编制“多规合一”的“矿地融合示范区发展规划”,构建布局合理的新型沛北城、矿、镇空间格局。充分发挥江淮生态大走廊、黄河故道流域的区位优势,打造杨屯镇光伏小镇、安国镇汉之源小镇等特色小镇,申报创建省级沛北经济开发区,实现产业集聚、资源集效、生态宜居。
2、编制实施“采煤塌陷地统筹利用规划”。开展全县采煤沉陷地现状调查,摸清底数,形成专题图件及数据库。依据阶段采煤计划预测分析塌陷情况,对塌陷区范围内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情况、政府实施土地复垦整理、生态修复、建设再利用、村集体实施浅水种植养殖等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形成《沛县采煤塌陷地调查与预测分析专项报告》。依据《矿地融合示范区发展规划》,开展搬迁村庄调查,将村庄搬迁与矿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社区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结合,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编制《沛县采煤塌陷村庄搬迁专项规划(2016-2030年)》。在此基础上,以采煤沉陷地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建设再利用、浅水种植养殖加光伏发电“四位一体”整治为原则,编制《沛县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6-2030年)》。
(二)统筹资源开发利用,促进绿色发展
3、建立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机制。加强开发准入的制度建设,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机制。加强煤、铁等重要矿种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煤、铁等重要矿种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率”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发展和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到“十三五”末,煤泥综合利用率10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矿井水重复利用率80%。
4、解放煤炭资源压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的政策,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加快压煤村庄搬迁和治理进程。突出规划的龙头作用,以“多规合一”理念完善城乡规划,修编完成《沛县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编制完成滨湖新区概念性规划初步方案,编制完成沛北一体化初步规划方案,5个重点中心镇、8个管理示范镇规划的修编和区域供水等专项规划均已完成,100个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批准实施。依据编制的压煤村庄搬迁规划,结合矿山企业生产进度,稳序实施压煤村庄搬迁工程,为沛北城镇化发展预留空间,避免二次压覆和二次搬迁等过程性浪费。计划至2020年沛北矿区搬迁村庄235.38公顷,涉及安国镇、龙固镇、鹿楼镇、杨屯镇等4个镇10个行政村。多渠道、多元化落实压煤村庄搬迁资金,切实实现村庄搬迁目标。报请省政府尽快研究制定采煤塌陷地征迁补偿新标准,切实保障被征收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矿地关系。
5、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调整优化矿产勘查开发布局,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矿山企业加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研究、转化和推广,切实提高采煤回采率,减少对土地、植被等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保护耕地资源。对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难以利用的矿产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贯彻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进一步推进沛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建立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6、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新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在矿产资源出让、占有、开采和环境治理恢复等环节全面实施改革,发挥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对维护国家权益、调节资源收益、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作用;坚持落实矿业企业责任,督促企业高效利用资源、治理恢复环境,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7、优化矿山监管模式。落实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矿业权人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在国土资源专项资金审批、国土资源领域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矿业权申请审批、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继续实施矿山监理制度,加强对矿山企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监管。以现有矿山远程监控系统为基础,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推进智慧矿山建设。
(三)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8、积极采煤沉陷地综合治理研究。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华东有色地勘局地球化学勘查与海洋地质调查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强化与德国专家团的深度交流与合作,以江苏省“老工业基地资源利用与生态修复协同创新中心”和徐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为平台,开展采煤沉陷地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工矿废弃地复垦再利用技术项目研究,为采煤沉陷地综合治理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
9、完善调查评价和监测体系。根据当前煤炭生产的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结合采煤沉陷地综合整治工程需要,开展采煤沉陷区地表稳定性监测,研究圈定采煤沉陷基本稳定区和未稳沉区域,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为矿区开发整治和建设利用提供保障。开展安国湿地、龙湖湿地、洪福湿地重大工程地质环境评价,为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基础地质保障服务。
10、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依托大沙河、采煤塌陷区自然资源禀赋,从湿地景观、环境保护、大汉文化、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河湖资源保护、尾水资源化利用层面对张双楼煤矿、三河尖煤矿、龙东煤矿采煤形成的塌陷地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规划建设24平方公里,着力打造生态湿地公园。计划总投资5.4亿元,一期先行对安国9000亩塌陷地修复治理,二期进行更大范围修复治理。适时启动杨屯镇7600亩洪福湿地景区和龙固镇龙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11、大力实施土地复垦工程。建设沛北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推进。坚持最严格的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实施塌陷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探索采煤塌陷地耕作层剥离及浅部预回填复垦新机制。计划2017-2020四年内实施矿区土地复垦工程1.2万亩,实施增减挂钩项目0.8万亩,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12大力实施建设再利用工程。对停止开采已经稳沉纳入镇区或园区规划的采煤沉陷地,依据采煤沉陷地地基处理规范,开展地灾评估和稳定性及建设适宜性评价,开展地基注浆处理,为建设再利用提供保障。土地复垦指标优先用于中心镇、中心村和工业集聚区建设,推动煤炭资源企业的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接续替代产业。
13、实施渔光互补光伏产业项目。进一步有效利用采煤塌陷区土地资源,在杨屯镇、龙固镇、安国镇探索实施采煤塌陷地的多种利用方式。深水区建设光伏发电基地,浅水区用于土地复垦,不适于复垦区用于发展立体种养殖业。以正在申报的“超级领跑者”光伏发电示范基地规划为依据,将光伏发电与农业、渔业发展相结合,实现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全县光伏产业项目综合利用采煤塌陷地1300亩。
14、提升耕地质量保护水平。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制度。计划至2020年,示范区内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4万亩。
(四)开展基础要素调查,推进管理服务协同
15、开展全要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建立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开展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积极开展省级全要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16、开展中心城区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全面推进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开展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为城市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17、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在已完成沛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基础上开展重点危险性区域评估,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工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易发区重新划定工作。
18、实行“二合一、三同时”。落实五部委《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全面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行同步编制、审查与实施。
(五)提升国土信息化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19、拓展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内涵。深化“一张图”成果和应用,推进土地资源、基础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测绘地理信息等各类基础数据库的融合。健全数据汇交与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建立以国土资源“一张图”为核心的大数据体系,打造“互联网+国土资源”,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国土资源与生态环境信息共享。
20、推动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充分联合徐州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及各类国土资源科研、示范基地,开展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矿地融合技术和标准规范的系统研究。重点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矿地统筹与土地利用关键技术、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技术、土地生态修复技术、“一张图”支持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黄河故道流域土地综合整治技术、开采沉陷预测与治理技术、抗变形技术等科技项目研究,探索矿地融合工作新模式,以创新驱动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保障、服务与监管能力。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17年8月1日-- 31日)
1、成立矿地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编制沛县创建省级矿地融合发展示范区工作方案;
3、上会研究确定方案,报请市政府、市国土局审核后上报省厅批准;
4、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开展工作阶段(2017年9月1日--12月31日)
1、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2、编制相关规划;
3、依据工作任务开展重点工程和项目实施;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1、全面实施矿地融合工作;
2、争取省厅在沛县召开矿地融合发展现场会;
3、总结试点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省级矿地融合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涉矿各镇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和督促落实,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推进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局,具体负责矿地融合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工作方案,调度工作进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政策和经费保障。以目前采煤塌陷地征迁补偿标准实施矿区村庄搬迁和土地复垦的难度太大,争取省、市政府支持沛县矿地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允许我县部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能在明年的省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适当增加示范区的流量和计划指标;根据矿地融合工作方案、计划、实施进度,将工作经费列入明年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多渠道争取财政专项资金,如国家山水林田湖项目资金,国家及省小城镇地质环境调查资金,省地质勘查专项资金,水利、农发、环保等部门项目资金;协调发改委,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贷款;积极协调矿山企业落实压煤村庄搬迁资金、土地复垦资金,应用好环境生态修复基金和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恳请省厅拨付支持沛县矿地融合发展补助资金3000万元。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矿地融合工作是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是土地、地质、矿产、测绘、地理信息等国土资源业务工作的大融合,涉及发改、财政、规划、住建、环保、农业等多个部门,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部门联动,各司其职,构建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矿地融合工作。
(四)开展杨屯镇典型试点示范。矿地融合工作是省厅今年提出的七项重点突破之一,省厅出台的《关于创新矿地融合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徐州探索建立矿地融合发展示范区。由于矿地融合工作任务艰巨、牵涉面广,资金投入巨大,必须从解决矿地矛盾的角度出发,按照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矿区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先期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稳步实施。在试点过程中,各涉矿镇、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相关技术标准,以期探索出一条我县矿地融合发展的新途径,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借鉴的矿地融合发展新经验。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数字化平台等多种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开展成果交流、宣传与推广,提高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