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既是创新的主体,也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更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国有企业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创新实力和创新优势,有能力、有条件在创新引领方面有更大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强调,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提升国有企业原创技术需求牵引、源头供给、资源配置、转化应用能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力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有重大现实意义。

发挥国有企业在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有助于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从发达国家经验看,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在世界科技强国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新发展阶段,以创新激励和创新协同为着力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增强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内在动力,是强化经济循环科技支撑、提升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有效路径。国有企业在整合集聚创新资源、提供新技术迭代与应用环境等方面有基础优势,尤其是能够在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原始创新领域重大科技突破、塑造大国竞争领先优势中发挥基础性、主导性作用。

发挥国有企业在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方面的集聚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强大动能。创新要素的集聚,会带来更多优质资源、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创新是一个涉及主体多、过程周期长的系统性工程,对产业发展水平、政策风险、研发投入和产业配套等多环节协同要求高。如果创新要素资源和商品服务市场形成条块分割,对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内大循环畅通都会造成严重阻碍。国有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特别是数字化重大工程的骨干力量,通过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能够有力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的集聚,形成全球创新要素资源的强大向心力,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强大动能。

国际经验表明,完善的制度保障、强大的基础研究投入、有效的激励机制等,是促使企业保持全球行业领先地位的关键因素。国有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方面具有引领发展的基础优势。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赋予了国有企业应有的使命和任务。目前,国有企业在创新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尚未有效发挥其战略支撑和引领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创新制度供给不足。企业创新动力不强,研发投入不够,成果转化率不高,关键技术、原创技术突破的创新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创新要素集聚效果不明显。国有企业在各地各产业间布局不够协调,尚未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三是创新激励作用不显著,部分企业存在研发投入强度不足、研发投入产出率有待提升等问题。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从“做强做优做大”到“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从“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到“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创新被摆在了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核心位置。世界一流的企业往往重视和强调以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对其制度安排、组织形式、资本结构、生产经营规模等进行优化和调整,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以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基于此,未来国有企业要继续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大基础研发投入力度,打造新产品,主动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一是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强化国有企业在创新链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科技创新关键领域的战略支撑作用。依托国有企业独特优势,超前布局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统筹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要素,进一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引导国有企业加强基础性研究,形成应用开发和技术创新一体化布局。适度拓展高水平科研机构、高校和国企协同创新的组织边界,构建动态开放、灵敏度高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

二是提升原创技术生产和应用转化能力。建立符合国有企业发展要求的科技创新考核、分配、激励机制,赋予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更大的经费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让科技创新成果源源不断涌现。加强国有企业基础应用研究,加大企业自主研发投入力度,探索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功能。

三是强化国有企业在产学研用中的协同创新作用。推动创新资源向优质企业和产品集中,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完善国家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制度,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鼓励和支持国有创新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集成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有效整合行业上下游创新资源。推动国有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支持科研人员服务企业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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