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外需持续低迷,我国外贸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但与此同时,部分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业表现出了较强复苏能力,尽管高新技术产品贸易总体负增长,但降幅均低于全国进出口贸易平均水平。2016年1至4月,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出口总值1.1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降幅低于全国出口贸易总值增速0.7个百分点;进口0.9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降幅低于全国进口贸易总值增速6.3个百分点。其中,部分高新技术产品实现了快速增长,例如,集成电路出口数量增长2.2%,出口总额更是增长高达26.2%。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降幅收窄、部分产品出口保持增长,正是我国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体现。
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发展高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变,是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建设贸易强国的必然选择。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多措并举,大力提高“中国智造”水平,助力外贸优化升级。
打造“中国智造”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打造政府间合作制度平台,围绕“中国智造”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推动签署政府间产业合作、科技合作或创新合作协议,推动签署政府间人员资质、产品标准和认证认可结果等方面的相互认可协议。搭建国际合作机构平台,着眼“中国智造”重点领域,牵头成立新的国际科技合作机构,逐步提升“中国智造”领域重点产业参与国际产业及科技合作水平,提升中国话语权;充分利用欧盟框架计划、经合组织全球科学论坛、经合组织发展中心、全球可再生能源署、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科技合作机构的作用,积极参与并逐步提升话语权;鼓励参与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的国际科技合作机构的科技合作计划(或项目)。建设国际合作园区平台,以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与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为重点,围绕“中国智造”重点领域建设双边特色产业合作园区;依托双边特色产业合作园区,创新合作方式,采取“一国双园”等多种模式,先行先试“中国智造”相关领域开放及体制机制改革重大举措,破除制约“中国智造”开放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重点领域开放合作水平;积极鼓励和支持“中国智造”重点领域龙头企业到海外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
提升“中国智造”开放创新发展能力。建设开放式创新体系,积极引入全球创新资源,提升“中国智造”开放创新发展能力。鼓励重点领域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大力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鼓励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鼓励引进项目的前期研发、再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消化吸收与再创新产品的市场拓展、消化吸收与再创新技术或产品申请专利。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畅通吸纳高端领军人才的绿色通道,在居留、入出境、物品通关、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创业提供更多便利。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方向,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扶持跨国公司、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在国内设立研发中心。充分发挥商协会作用,鼓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着眼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挥重点国家和地区驻外使馆、经商参处的作用,加强技术信息搜集、国际技术合作促进等方面的作用。
推动“中国智造”融入全球产业链条。鼓励大企业之间加强国际合作,鼓励航空、轨道交通等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龙头企业与国际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支持其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推动整合全球产业链,在轨道交通、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针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确定不同的推进方式和实施路径,推动全产业链上的投融资合作,推动企业对全球范围内的产业链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推动企业形成从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到市场营销的全球产业链条。鼓励国有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走出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引导企业抱团出海、集群式“走出去”,通过国有企业“以大带小”合作出海,鼓励国有大企业率先走向国际市场,带动一批中小配套企业“走出去”,构建全产业链战略联盟,形成综合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