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渔字〔2022〕4号

各市渔业主管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农渔养函〔2022〕1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22年山东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11日

2022年山东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

“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质增效、绿色发展为主线,以“巩固、充实、提高”为工作着力点,持续推广适合我省实际的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骨干基地实现水产养殖用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5%以上,其中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0%以上,深入开展3个品种的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示范,组织各地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开展“五大行动”交流互学,研究制定适应各地产业发展需求的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系列标准和操作规范,全力推进“五大行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因地制宜示范推广陆基设施化循环水养殖、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盐碱水绿色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继续探索和创新集成陆海接力高效养殖、内陆南美白对虾“135”分级接续二茬养殖、盐田虾生态养殖、海水池塘多品种循环接力养殖等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原创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鼓励各地创新集成和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态健康养殖新模式,开展配套关键技术的标准化提升,遴选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优秀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渔业重大引领性技术和主推技术。

(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充分利用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等扶持政策,大力推广应用多种形式的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重点开展物理处理(自然沉淀、微滤机过滤等)、化学处理(紫外线臭氧等杀菌消毒、曝气、化学药品处理等)、生物净化(放养滤食性鱼类、利用水生植物净化、微生物净化处理等)等技术集成熟化和改进提升,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底排污、“四池三坝”、人工湿地、虾-卤虫-盐综合利用等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研究制定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标准规范,推进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三)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各地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指导养殖者依法依规使用投入品。加强疫病监测与预警预报,推广应用疫苗免疫和生态防控技术,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实施和SPF(无规定疫病)苗种场建设;推广使用新版“鱼病远诊网”和“渔业通”等渔病远程诊断系统,及时组织专家开展有针对性技术指导。深入推进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继续组织开展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监测工作。分品种构建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技术模式,骨干基地实现水产养殖用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5%以上,其中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0%以上。

(四)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各地应加大饲料研发和宣传力度,逐步改变使用幼杂鱼养殖肉食性品种传统观念和习惯。协助骨干基地与优质饲料生产企业做好对接,跟踪指导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示范应用,评估配合饲料养殖效果,指导企业和基地总结优化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技术,开展配合饲料使用技术培训,示范推广配合饲料。力争大菱鲆配合饲料替代率达到70%,乌鳢配合饲料替代率达到60%,中华绒螯蟹配合饲料替代率达到70%。

(五)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根据《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开展全省基本情况普查数据审核和分析,做好查漏补缺,摸清水产种苗繁育主体情况;配合做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按照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制定的水产新品种推广应用效果评价办法,开展相关工作,促进优良水产新品种(地方特色种)的试验示范与推广。持续推进南美白对虾等联合育种,探索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瞄准苗种产业发展短板,做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水产种业创新攻关、水产种苗基地提升等行动,助力水产种业振兴。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阶段(3-4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实施阶段(4-11月)。通过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水产新品种、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养殖尾水治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和配合饲料应用的示范推广,集成熟化技术模式,对推广基地技术模式进行改进完善。总结示范典型,规范标准编制及宣贯。

(三)总结阶段(11-12月)。组织开展综合效益评价,开展模式评定,评价2021年度骨干基地,推荐遴选新一批骨干基地。各市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等。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保障。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是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是渔业提质增效、水产品稳产保供、补齐水产养殖业发展短板的重要举措,是渔业部门履职尽责、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牵头抓总,要从政策、资金、科技和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要把“五大行动”与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基层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和各产业创新团队工作等相衔接,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市级渔业主管部门于3月20日、7月10日、11月20日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总结半年工作和全年工作,分别报省厅渔业渔政管理处、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

(二)细化措施,提升效能。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五大行动”,配合渔业主管部门制定“五大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明确每项行动的具体目标要求和实现路径,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要积极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政策衔接配套。要联合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新品种育种单位等组建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构建“推广机构+科研院所+骨干基地+养殖户”的技术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

(三)总结推广,示范引领。各市要推动2022年骨干基地扩增行动内容,继续遴选一批“五大行动”骨干基地,做好“五大行动”各方面内容的有效衔接,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对推广基地技术模式进行改进、总结提炼,研究制定一批技术操作规范。通过举办技术培训、交流研讨和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动“五大行动”的深入实施。每个骨干基地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推广、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骨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各级推广机构及时更新完善“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信息的管理系统(http://xd.szjoann.net)。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市要紧扣新时期渔业发展新要求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重点任务,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新媒体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五大行动”工作实施情况,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各地借助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渔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技术推广和相关活动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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