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企业都是什么?
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1)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哪些中小企业可以成为“优质”?
应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专注核心业务,生产、管理、服务精细,特色突出,创新能力强,长期深耕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划型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企业须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如何评价?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专精特新企业如何评价?
评价指标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四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何认定?
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1)专业化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2)精细化指标。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4)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A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B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C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A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B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 强企业组名单。
(5)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6)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如何申报?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为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的申报和审核平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登录培育平台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为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为敞口申报,全年开放,季度认定,每季度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提出申请。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开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经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提出申请。
有效期多久?
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区级主管部门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复核,区级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含实地抽查)并推荐,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核验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复核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可享受哪些分层分类服务?
对于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普惠支持服务力度,推动企业加快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对于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和鼓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纳入市级或区级“服务包”;
(2)纳入各级财政相关资金支持范围;
(3)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提供的公益性服务;
(4)推荐申报各类科技创新项目、重点研发计划及参与各类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任务;
(5)推荐申请“专精特新贷”“专精特新保”“专精特新险”等信贷支持、担保增信、融资对接、投资推介、出口信用保险类金融信贷服务;
(6)推荐给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及其他社会资本作为投资储备项目;
(7)推荐参加中博会等专业展会和“创客北京”大赛等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
(8)提供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品展览展示、供需对接、宣传报道等支持服务;
(9)其他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对象的培育和支持政策。
企业上市挂牌可获得哪些帮助?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协调交易所、股转系统、证监局等企业辅导备案、挂牌上市主管机构,共同推动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
(1)推荐在新三板挂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企业到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提供专项服务;
(2)协调交易所为每家已经到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的企业配备上市咨询联络专员提供专业指导,实现报辅企业联合走访全覆盖;
(3)联合交易所举办企业改制上市培训班、实际控制人培训班、财务总监及董秘培训班等,共同建立系统化的上市课程体系;
(4)支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
(5)支持以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