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
12月22日上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视频座谈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研讨近期工程质量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陈波副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厅在会上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检验标准,积极探索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经验交流发言。
近年来,我厅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积极开展有关监管方式创新探索,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评价等对工程质量水平进行量化评价和应用方面。2020年,住建部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评价工作,广西成为2个试评省(区)之一,并选取柳州市、贺州市开展了试评工作。2021年,广西成为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省份,扎实部署开展了相关工作。
据悉,早在2014年,广西就开始了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工作,是全国最早开展这项工作的省份之一;2017年,我厅启动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行动,先后出台了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检测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以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等办法,现场评价与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推广、日常监督相结合,得分低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计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再按5%-10%的比例记入投标总分。现场评分直接影响企业招投标得分,实现了现场与市场的“两场”紧密联动。
2021年,我厅在住建部制定的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对全区所有设区市实施“全覆盖”评价,并在每个设区市延伸评价1-2个县(市、区)。评价内容分为建筑工程区域质量综合评价、实体质量评价、质量用户满意度评价、扣分项评价、加分项评价等5个方面。实体质量评价在每个设区市抽取15个在建项目,涵盖主体、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等施工阶段以及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医院、学校等不同类型的房屋建筑,用户满意度评价在每个设区市选取5个竣工验收1年以上2年以下、入住率不低于60%的住宅小区,每个小区按照总户数的20%抽取进行满意度调查,不少于40户、不多于180户。
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的高品质建筑需求,提升用户满意度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推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创新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厅将根据评价结果全面深入分析各市和全区工程质量优势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有关制度,强化评价成果应用,将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与差异化监管、评优评先、招投标等结合,同时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等试点,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推动我区建筑工程质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