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采取“建强基层组织、健全制度措施、盘活资产资源、加大扶持力度、注重示范引领”五项措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引领乡村振兴,加快脱贫攻坚,助力全面小康。
建强基层组织,夯实“堡垒”根基。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导向,组建驻村工作队,从县级部门选派6名驻村第一书记,从乡镇选派11名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从县级部门选派38名年轻干部到镇(街道)进行培养锻炼,招录10名公务员及时补充到镇(街道)党群部门,不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强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实施乡村振兴计划中的培养锻炼,着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懂经济、善经营、会管理、能力强的村级干部队伍。以“整县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晋位”为契机,完成42个农村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投入1728万元建成108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村级活动场所等各类重要阵地的功能效应,推动服务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健全制度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培育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广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的通知》《富民县2018年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制度保障。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各镇(街道)参照县级做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工作通报问责考核制度,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县级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衡量班子整体合力、评价干部政绩、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盘活资产资源,增强“造血”功能。广泛动员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对村级集体所有资产和“四荒四边”空闲资源进行集中清理登记。通过更新改造和规范使用行为,引导村民小组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增收型、项目带动型等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目前,全县已基本形成以租赁经营、股份合作、有偿服务、农业合作为主的4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模式,通过采取不同措施,全县共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40个。同时,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首批试点县为契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2017年,全县累计抵押贷款登记685户,抵押面积7604.67亩,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1957.44万元,抵押贷款投向农户6577.74万元,投向农业龙头企业4380万元,投向合作社999.7万元。
加大扶持力度,提升“输血”质量。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以全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为契机,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2018年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通过有效整合村集体、村民入股等资金,计划投入1584.97万元完成10个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建设。加强部门帮扶,县级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等方面对所挂钩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结对帮扶,指导、扶持其盘活集体资产、兴办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形成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加大政策扶持,统筹整合资产、资源、资金,引导支农、扶贫、产业等各类项目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适度倾斜。通过落实完善财税减免优惠、土地优先安排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形成资金、信息、技术等各类资源的叠加效应,增强“输血”功能,持续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保障。
注重示范引领,发挥“带动”效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建立部门挂钩联系薄弱村和党员结对帮扶机制,通过扶贫工作、创业创新、人才培训、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帮扶,发挥党建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引领作用。注重总结提炼经验,通过选树不同基础、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目前,全县已成功涌现出永定街道清河村、罗免镇高仓村、赤鹫镇阿纳宰村等多个村级集体经济优秀示范村。通过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基层党建拉练观摩、成功经验借鉴推广等活动,为各镇(街道)、村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形成强村带弱村,共同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全面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乡村振兴战略。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李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