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市共有卫生机构5301个,其中医院154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59个,民营医院9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93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21个,卫生院146个,村卫生室4047个,诊所60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9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3个。医疗机构实有床位数41981张,其中医院31362张,卫生院8183张。年末卫生技术人员4552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8641人,注册护士19747人。按机构分,医院卫生技术人员29508人,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5121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技术人员1800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418人,妇幼保健院(所、站)卫生技术人员1797人。全年总诊疗人次3766.07万人次,总出院人数100.05万人。其中医院诊疗人次1418.80万人次,出院人数79.68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2236.8万人次,出院人数16.46万人。全年新乡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0例,累计死亡0人。新乡市共有36家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总检测能力达到97806份/天。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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