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沧州市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沧水超采治理办〔2021〕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区域,坚持生态优先,加大政策扶持,推广种植抗旱耐旱节水作物,充分利用抗旱保墒种植技术,构建旱作雨养种植制度。

二、任务目标

创新农业种植理念和方式。通过旱作雨养种植试点,既要探索技术模式、构建适水种植制度,还要研究长效机制。2021年我县组织实施1.8641万亩,涉及4个乡镇10个村(合作社)。由乡、村将变压器以村为单位集中封存,以确保关停机井,将抽取地下水灌溉的水浇地变为旱作雨养农田,引导农民种植抗旱雨养作物,实施抗旱雨养保墒耕作方法,充分利用自然降水,变灌溉高产种植为适水高效种植,不抽取地下水灌溉,亩均减少地下水开采220立方。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条件

实施区域为深层地下水超采区,且主要依靠抽取地下水灌溉的农田,乡(镇)政府、村两委组织协调能力强,农民积极性高,能够统一组织关停机井,且整村组织实施。

(二)实施规模及内容

在我县实施旱作雨养种植试点1.8641万亩,分别为:南皮镇尹村面积2426.36亩、小赵庄520亩、冯家口镇中上桥村799亩、王寺镇许庄子村5374亩、郝五拨村2677.67亩、邢八拨村784.76亩、刘八里乡义和庄村1118.48亩、八里台村1253.39亩、尹官屯村2767亩,其他经营主体920.34亩。聘请市、县专家指导农民选择种植适季适水的抗旱雨养作物和适宜的旱作雨养种植管理技术,实施切合本地的抗旱保墒耕作方法,充分利用自然降水,不再抽取地下水灌溉,具体种植作物(品种)由农户自选,具体种植方式由农户自定。实施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底。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

2021年8-9月,明确任务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制定县级实施方案。

2021年9月底前,组织专家,针对本地种植作物(品种)和种植制度开展宣传培训。

2021年10-11月,精准落实任务到农户和地块,村委会与农户签订协议。

2021年10月-2022年9月,落实旱作雨养种植,由县、乡(镇)组织项目村关停机井,防止项目违规现象发生。2022年4月、7月,县级分两次检查项目实施情况,2022年8月底前完成县级自验。

(四)实施步骤和重点环节

1.分解任务。根据省、市分配到县的年度任务,将实施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农户、地块,试点地块要保持相对稳定。

2.制定方案。制定县级实施方案,绘制项目区域示意图,明确种植作物、关井措施等有关要求,报市级审核批复后实施。

3.核实面积。县农业农村局指导项目乡(镇)逐村、逐户、逐地块核实面积,填写《旱作雨养种植试点项目核实面积清单》,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和农户三方签字确认,并加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章。乡(镇)政府汇总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4.县级自验。由县政府组织农业等有关部门会同乡(镇)政府组成自验组,对实施面积、任务分解、公开公示、机井管理、种植作物、种植模式、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自验,验收结果通过部门公示栏或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市级验收。

5.兑付补助资金。县级自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补助资金结算、拨付,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

6.项目总结。健全档案,做好项目总结,准备迎接市级验收和省级绩效考核(评估)。

四、资金使用

(一)补助对象

项目区按规定要求实施旱作雨养种植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

(二)补助环节

县级自验、公开无异议后,办理补助资金拨付。

(三)补助标准

对实施旱作雨养种植的实施主体每亩补助800元。补助资金1491.28万元包括省级补助和县级配套两部分,其中:省级补助资金731.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59.38万元。

(四)补助方式

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公开公示无异议、自验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的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兑现到补助对象。

五、县级验收办法

2021年旱作雨养种植试点项目适用于本办法。

(一)验收组织

县级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可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县级验收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应为单数,参加验收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

(二)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乡(镇)领导组织情况、责任书、村级落实情况、面积清单、机井管理、旱作雨养种植作物、种植模式、公示情况等。

(三)验收程序

1、资料审查。乡镇组织领导情况、责任书、村级落实情况、面积清单、机井管理、公示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

2、现场实地抽查。每个试点乡(镇)随机抽取2-3个村,每个村随机抽取3-5个农户,现场核实项目实施面积、项目实施情况等,并填写《旱作雨养种植试点项目现场调查表》。

3、总结汇报。完成任务目标、各种文件资料齐全、抽查情况属实的,视为通过验收。验收小组将验收情况汇总,出具县级自验报告。验收结果通过农业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市级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各项任务目标,县级成立由郑勇副县长任组长,李国华局长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财务股、科技教育股、农村合作经济股、农田建设管理股、种植业股、技术站、土肥站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谋划部署和推进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情况反馈和调度推进等。

(二)规范资金使用

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相互沟通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等文件使用项目经费,项目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按时按要求足额发放到户。要周密计划、科学组织、精准实施发挥资金效益,做好项目绩效评估和工作总结。

(三)严格项目管理

按照市级实施方案县、乡镇、村逐层分解任务,编制县级实施方案,报市级批复后实施。科学安排进度,明确时间节点,规范项目运行,落实项目任务,实现节水效果。加强档案管理,按照“县有项目实施区域图,乡(镇)有分村面积汇总表,村有分户、分地块任务清册”等要求,建立项目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明细档案。强化监督公示,要联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强化监督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项目规范运行。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确保农民群众对项目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自主参与权。

(四)落实工作责任

实行县包乡(镇)、乡(镇)包村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推进计划,印制包乡(镇)、包村干部名册,公开联系电话,确保工作落实。县、乡(镇)、行政村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项目村、乡(镇)或县农业农村局要与农户、经营主体等签订实施协议(协议文本由县级统一印制),明确双方任务目标、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按量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

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围绕旱作雨养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和宣传。加强对县、乡、村节水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项目进展、节水效果等总结宣传报道。大力营造群策群治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发动调动农户参与的积极性,落实好农业节水项目。

附件:

1、南皮县2021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任务分解表

2、南皮县2021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示意图

3、旱作雨养种植项目核实面积清单

4、旱作雨养种植项目现场调查表

5、南皮县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6、南皮县旱作雨养种植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南皮县2021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任务分解表

乡  镇

试点村

任务面积(亩)

计划关停机井(眼)

变压器(台)

深井

浅井

王寺镇

郝五拨

2677.67

王寺镇

邢八拨

784.76

王寺镇

许庄子

5374

南皮镇

尹庄

2426.36

南皮镇

小赵庄

520

冯家口镇

中上桥

799

刘八里乡

义和庄

1118.48

刘八里乡

八里台

1253.39

刘八里乡

尹官屯

2767

刘八里乡

沧州纹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20.34

合计

10个

18641

43

21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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