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区简介
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以下简称园区)位于泰州市主城区东北郊,东连国家5A级景区溱湖湿地公园,西接国家4A级景区凤城河风景区,规划总面积38.6平方公里。先后获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4A级景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和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区、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园、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江苏省精品乡村旅游示范区等命名、授牌。
建区以来,园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园、科技兴区,特色为先、效益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不懈地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始终不渝地坚持专业化、高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和特色、创新、融合、可持续的发展路径,继续巩固打基础、创特色,更加注重提品质、创品牌,着力集聚科技、资本、团队三股重要力量,合力塑造创新、产业、生态三个特色品牌,努力在全省争第一、全国争前列、全球争影响
园区围绕“1+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现代农业产业化为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做特集科技研发、优质种源、设施栽培、特色养殖、精深加工、物流配送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链,高品位、高起点发展生态旅游、商贸经营和信息服务等配套产业。园区产业发展重点布局“五区”,即现代农业展示区、仓储物流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区、集中居住区和行政科研商贸服务区。
园区的产业极具特色,建成了秋雪湖现代渔业生态园、锦绣天地花卉博览园、畜牧科技示范园、稻麦新品种推广示范基地,以及脱水蔬菜、果汁软料等一批项目,入驻企业总数达到60家。
秋雪湖现代渔业生态园,占地880亩,总投资2.3亿元。以育繁长江刀鱼、河豚鱼等珍稀鱼苗为主。同时赋予传统渔业生产新的内涵,把渔业产业与农业观光结合起来。以“绿田水抱,芦荡深深,白鹭低飞,田园渔歌”为其建设定位,建有渔业科普,休闲垂钓,水吧养生,水上游览等为特色服务项目。
锦绣天地花卉博览园,总投资1亿元,占地500亩。建有五大功能区、十二大名花园,拥有世界各地珍稀花卉和观赏植物500余种,品种2000多个,植物种类跨越热带、亚热带、温带、寒带等地域,一年四季鲜花盛开,是一个以花卉为主题,体现现代时尚风格,展示现代农业科技,充满浪漫唯美气息,达到国际水准、国内一流的新型花卉博览主题农业科技园。主要建有10000平米观赏温室、水上花卉展示、家庭花园展示、温泉山庄、水乡人家、采摘果园、承露广场、生态社区等项目。
畜牧科技示范园,占地1400余亩,总投资1.8亿元。建成的项目有国家级水禽种质资源基因库、国家级姜曲海猪保种场、江苏省水禽繁育推广中心、江苏省宠物(藏獒)繁育中心、畜牧文化标本馆、农民培训中心、专家工作区等。示范园绿化率达70%,种植各种林木70余种、5万余株。是一个集生态旅游、良种繁育、畜牧科技展示、教学实践和农民工培训为一体的示范园区。
红旗种业及稻麦新品种推广示范基地,是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建有2万亩稻麦良种选育繁育基地,年繁育优质稻麦良种8000吨,年销售额8000万元以上。公司拥有一流的种子检测和加工设备,实行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加工、品牌化销售、一体化服务。“红旗”牌良种因其可靠的质量、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而畅销全国13个省市的80多个县(市、区),被广大农民朋友誉为“放心种”、“致富种”。公司拥有优势稻麦新品种23个,其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稻新品种2个、小麦新品种1个,另有14个新品系分别进入苏、浙、闽、徽等6省。
二、单位概述
中共泰州市委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业开发区党工委) 、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为泰州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泰州市红旗良种场与其合署办公,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整建制委托海陵区管理。实行市农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的红旗街道管理模式。
市农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市农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措施。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任免和奖惩等工作。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研究决定市农业开发区发展的有关事项,讨论决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制定市农业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负责制定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产业发展方向、布局,落实重点招商项目,推进招商引资的市场化运作。
(六)负责为市农业开发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服务,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区内企业履行相关服务和监管职责。负责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统筹统计工作。
(七)负责制定并实施市农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产学研合作,构建服务市农业开发区特色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科创体系。做好招才引智和人才服务等工作。
(八)统筹协调市农业开发区范围内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红旗街道开展市农业开发区范围内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市农业开发区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管理财政资金,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农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红旗街道开展相关工作。
(十)负责对经海陵区政府批准的市农业开发区内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管理市农业开发区内土地使用。
(十一)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