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坚持“把握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建立三个机制、采取四项措施”的基本思路,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幼教事业得到长足发展。针对目前存在的部分幼儿入园难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将幼儿教育普及工程列入徐州市教育发展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发展优质幼儿园,进一步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
政策先行
提供机制保障
近年来,我市幼儿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在园幼儿逐年增加,学前三年入园率持续上升。至2009年,全市共有幼儿园483所,在园幼儿27.8万人,全市学前幼儿入园率达92%。我市成功创建省优质幼儿园136所、省合格幼儿园172所;市优质幼儿园277所。仅2009年就创建省优质幼儿园59所,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大幅度提高,形成了以政府办园为骨干和示范,优质幼儿园集团化拓展,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
2006年11月,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徐州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并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从此,我市成为江苏省首个颁布与实施《条例》的城市。《条例》的颁布实施开创了徐州学前教育事业的新局面,学前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期。
全面优质
发挥公办园示范作用
我市学前教育将实现从“全面普及、全面合格”到“全面优质、全面满足”的转变,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逐步完善0-6岁学前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需求。
为此,我市将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的骨干示范作用,办精办优、做大做强市直管幼儿园及省优质幼儿园,优化办园条件,加强特色建设,不断提升办园品质,确保我市学前教育的领跑团队在全省占领先水平。同时,我市将鼓励各类幼儿园多元化办学体制、机制的改革,大力发展民办学前教育,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利用其优质资源集团化办园,推广先进的集团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快集团化发展步伐。
科学管理
提高保教队伍素质
我市将坚持以科学的教育管理方式发展优质的学前教育,努力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建立科学化、本土化、适合幼儿发展的课程体系和教育评估体系。
优质的幼儿教育离不开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此,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及培养力度,认真实施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资格准入、持证上岗制度,对在职农村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进行确认,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培训,分层次组织开展各种幼教管理干部、园长、教师论坛、沙龙、培训活动,营造交流、学习,共同发展的氛围。
徐州幼儿教育将进入内涵提升的快速发展期。面对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大家长对优质幼儿教育的期盼,我市将切实提高政府投入和保障水平,加强幼儿教育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与管理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学前教育资源的均衡共享,为市民提供优质、放心、满意的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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