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可享受公办学校的事业编制,可重新建立人事关系,配偶、子女户籍关系可一并随迁,安排子女入学……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温州市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新鲜出炉,以优惠政策打造招才引智洼地,吸引更多外地优秀教师落户温州,为温州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
根据《办法》,民办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其人事关系挂靠在我市确定的公办学校,进入该公办学校的事业编制,按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进行管理。原为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其人事关系转入我市同级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人才交流服务分支机构进行管理。各地将确定若干所公办学校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人事关系的挂靠单位。市本级暂确定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中学段)和温州大学城附属学校(小学段)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人事关系挂靠单位。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应与原单位接转人事关系,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重新建立人事关系。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引进学校所在地公办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选择来温落户的,其配偶、子女户籍关系可一并随迁。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原在重点高中或示范性初中、小学就学需要转学的,可直接安排到我市相应重点高中或示范性初中、小学就学;原不在重点高中或示范性初中、小学就学的,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就学。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享受就读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我们学校不少外地老师打算过年把这些政策带回家,告诉老同事。”民办学校龙湾区艺术学校负责人说,该《办法》对民办学校招聘和留用优秀教师是一个喜讯,因为它将解决很多优秀教师来温执教的后顾之忧。
该《办法》所指的民办学校是须为全日制民办学校。我市各地用于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编制总数,控制在本区域教职工编制数的2%以内。具体人才引进资质条件和程序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