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养殖较多的泰国虎纹蛙仍属于禁食物种,养殖户诉求较为强烈,希望妥善解决泰国虎纹蛙养殖产业存续问题。”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台山市李树芬纪念中学教师吴玉莲在“关于将泰国虎纹蛙纳入水生动物管理的建议”中提出的。

据了解,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和省级层面先后发布了多部法规、政策,对野生动物饲养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

今年3月4日,农业农村部出台规定,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按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这其中,中华鳖、乌龟、牛蛙、美国青蛙等列入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据此,吴玉莲在建议中认为,鉴于养殖户抗风险能力弱,转型难;泰国虎纹蛙养殖技术成熟,养殖无需依赖野外种群,已形成较大的养殖规模等因素,建议将泰国虎纹蛙按照有关规定调整为按水生动物管理。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泰国虎纹蛙由旅泰华侨从泰国引进种苗养殖,开始在海南省进行孵苗,后引进广东省,如今广东省成为全国泰国虎纹蛙最大交易市场,也是我省部分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养殖种类。

此外,泰国虎纹蛙与牛蛙、美国青蛙同属于外来的非保护两栖动物,习性相通,应按照牛蛙和美国青蛙的管理方式,纳入水产新品种目录更为合适。(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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