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承担对县(市、区)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工作的指导、培训。
(五)负责城市中心区域内(涧西、西工、老城、瀍河)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业行政违法大案要案的查处,协调处理跨区域的农业执法案件。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洛阳市种业发展中心:(0379-63330670)
(一)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组织协调良种技术攻关,培育、保护、利用、推广农作物及畜禽种质资源,大力振兴洛阳种业,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二)围绕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协调全市蔬菜、水果、中药材、蚕桑等经济作物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三)打造农产品品牌,推进全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负责全市农村产权交易技术性指导工作,盘活农村闲置资源。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洛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379-65172850)
(一)防治畜禽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
(二)动物疫情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
(三)动物疫情预防、控制。
五、洛阳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0379-63330944)
(一)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工作
1、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病虫害防治技术专业培训;
3、提供病虫害防治信息及防治技术;
4、对确定采用的病虫害防治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
5、指导县、乡、村对口机构、农民技术员的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工作;
(二)植物检疫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和补充规定;
2、拟定和实施全市植物检疫工作计划;
3、开展植物检疫对象普查,编制全市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其封锁、防除和消灭工作;
4、对种子、苗木等繁育基地执行产地检疫;对调出的种苗和从疫区调出的农产品实施检疫,并根据检疫结果决定是否签发检疫证书;
5、对调入的种苗和农产品进行复检,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
6、负责向市农业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报告发现的违法线索。